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GZGK24D651C0879Z
(二)项目名称: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项目
(三)总体要求说明:
1、标有“★”的条款为必须完全满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如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性要求,投标人如有“▲”的条款未响应或负偏离的将被严重扣分。
3、投标人应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指标在响应详细内容中列出明确承诺。如果投标人只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将可能被视为“负偏离”,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4、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不允许中标供应商转包、分包项目内容。
6、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
7、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8、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的情形,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9、本项目涉及跨年采购,其中2024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100万元,2025年度拟安排采购预算金额预估为100万元。
10、关于落实中小企业政策的说明:如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政策扶持的,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是指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作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参与全流程云平台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及投标文件的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但为了保证开标程序顺利、高效地完成,投标人亦可委派代表携带CA-key、存储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进行签到、解密。
2、供应商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3、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注意,涉及签字或签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后再上传系统。投标文件加密前请注意所有需要签字、签章、盖章的地方是否齐全无缺漏。请保管好CA证书的密码,如遗忘,请及时重置,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五)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包括: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调查、监测、修复评估、监管、宣传、调试、培训、质量保证期服务以及办公、交通、人员、差旅、文件、测试工具费、专家评审费、服务期内整改措施费、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六)实现的目标
编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书、调整论证报告、综合考察报告等材料。制定保护区调整后的建设和管理规划,包括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含CAD、GIS矢量数据)等材料。申报材料需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最终获得批准。通过对保护区范围进行核准并进行科学调整,以更有效地保护其生态环境和光倒刺鲃的种质资源,同时也为地方经济的稳步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七)需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的通知(农办渔〔2018〕35号)
采购包1(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0%,1.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若非采购人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到账时间延迟,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2期:支付比例20%,2.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保护区调整方案初步方案确定与征求意见、保护区综合考察、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撰写等任务并提交成果报告后,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进度款,若非采购人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到账时间延迟,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期:支付比例30%,3.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的保护区调整论证审查并提交成果报告后,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评审金额向中标人支付项目尾款,若非采购人原因导致(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到账时间延迟,采购人不承担相应责任。注: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规发票,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可拒绝付款,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按照项目计划完成各项任务,提交完整的调整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需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最终获得批准。提交的所有成果需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采购人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按年度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4.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采购人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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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服务 |
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项目 |
项 |
1.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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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1)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渔业局公告第947号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名单(第一批)批复建立了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根据2008年7月23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黄河鄂尔多斯段黄河鲶等40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的通知: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总面积为2260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 1632公顷,实验区面积628公顷。核心区特别保护期为每年的 3月-7月。保护区位于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境内的流溪河干流和重要支流,长113 公里,平均宽度200米,范围在东经 114°04′-113°28′ ,北纬23°56′-23°27′ 之间。保护区核心区为吕田镇—良口镇良明村长 15 千米的流溪河河段,包括流溪河水库,范围在东经 113°58′-113°44′,北纬23°49′-23°43′之间,实验区为核心区向上游延伸至流溪河源头,向下游延伸至温泉镇、桃源 镇、街口镇、神岗镇、太平镇及其他支流,范围在东经 114°04′-113°44′,北纬 23°56′-23°49′之间。主要保护对象是光倒刺鲃及其产卵场,同时保护其它经济鱼类和南方特有鱼类资源。 (2)现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相关批复文件只有文字表述,无范围和功能分区矢量图,故具体边界较为模糊。根据批复文字理解从化区流溪河 从源头至太平镇与花都区交界处的干流,以及重要支流均在保护区范围。项目旨在明确保护区现有范围及功能分区,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及相关法规提出保护区调整方案,并依据方案进行保护区综合考察,进而对调整方案进行比选论证,实现对广州市从化区流溪河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分区的优化调整,并最终完成调整申报材料的编制及审查工作。 (3)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保护区调整初步方案确定与征求意见、保护区综合考察、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撰写、保护区调整论证审查等五个部分。 (二)项目服务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 1.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 收集现保护区申报阶段的科考报告、申报书、原始图件,明确保护区申报时的保护范围和目标。结合批复范围、面积和功能区划,确定现保护区(调整前)的明确界限范围,绘制出保护区矢量图,确定可调动的空间,然后在此基础上制定初步调整方案。 2.保护区调整方案初步确定与征求意见 明确保护区现状矢量范围后,确定初步的调整目标和调整论证的理由,结合前期掌握的保护区资源环境状况,制定2个或以上调整方案。本次调整的保护区边界范围除经纬度坐标以外,需要有明显的标志物,比如以水坝或者干支流交汇口为界。明确保护区现状矢量范围后,绘制调整方案示意图,完成调整前后变更文字描述,征求辖区其他管理部门对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方案的修改和完善,最终确定调整的推荐方案。 3.开展保护区综合考察 保护区调整论证必须依靠系统的科考数据资料,需根据拟调整方案确定需要调查的站位,并进行保护区综合考察,内部包括自然地理、社会经济、气候条件、水文水资源等,特别需针对调整变化水域浮游生物、底栖生物、鱼类、水生维管束植物、水体理化环境等指标进行现场调查采样分析。 4.调查要求 4.1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包括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两个部分。 1)水生生物调查内容:浮游植物种类数、密度、生物量、多样性指数;浮游动物种类数、丰度、生物量、多样性指数;底栖动物种类数、密度、生物量、多样性指数;水生维管束植物种类数、生物量;鱼类种类组成、群落结构及优势种等。 2)水域生态环境调查内容: ①水质: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盐度、透明度、总氮、总磷、悬浮物浓度、高锰酸盐指数、非离子氨、石油类、挥发酚、总大肠菌 群及铜、锌、铅、镉、镍、铬、汞、砷等共 22 项。 ②表层沉积物:铜、锌、铅、镉、镍、铬、汞、砷、有机碳含量共 9项。 4.2 调查站位设置 按照保护区功能区划,结合拟调整方案,设置调查站位及频次。 5.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的撰写 编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书、调整论证报告、综合考察报告等材料。制定保护区调整后的建设和管理规划,包括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材料。具体如下: (1)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书; (2)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论证报告; (3)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综合考察报告; (4)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后建设和管理规划; (5)调整后的保护区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等文字说明材料及大比例 尺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材料。 6.保护区调整论证审查 (1)完成申报材料的初稿和定稿,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2)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评审。 (三)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如到期仍未完成保护区调整目标,需继续提供相关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四)具体服务技术要求: 1.技术服务方式 按“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开展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保护区调整方案初步方案确定与征求意见、开展保护区综合考察、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撰写、保护区调整论证审查,提交项目相关成果报告。 2.项目技术服务进度要求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报采购人审阅,并报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服务期完成申报材料的初稿和定稿,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3)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直至通过专家评审。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1)按照项目计划完成各项任务,提交完整的调整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需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的审查,并最终获得批准。 (3)提交的所有成果需满足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4.服务团队要求 (1)服务团队需具备丰富的水生生物保护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经验。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职称,并有多年的项目管理经验。 (3)服务团队需配备足够的调查、监测和分析设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组建的技术服务团队工作人员应该符合相关资格要求,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在服务期更换,由于中标人的原因自行更换团队成员,采购人可从合同总价中扣减2万元/人次的扣款。 2.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撤换不合格的团队工作人员,中标人必须立即执行。如果采购人的书面撤换通知下达5天后,中标人仍拒不执行,则视为该岗位空缺,每空缺一日扣除技术服务费30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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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