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01 |
新宁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新宁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保洁服务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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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进行完整、独立投标,不得仅对一项目中的部分标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2.项目的主要技术参数或规格: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具体技术参数。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按标的名称顺序逐项填写,且每个标的中的条目均需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如有缺项、漏项,其投标无效。
采购单位:新宁县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新宁县人民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保洁服务
服务地点:新宁县人民医院
服务期限:一年为周期,本次采购三年有效,一年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且在合同总价款不变的前提下可续签两次合同。
保洁服务:
一、保洁服务项目范围
1.医院(含医院前门外门口、后门外门口卫生)所有区域(宿舍楼各楼层卫生除外)。
2.医院家属楼公共区域。
二、保洁服务项目内容
1.保洁服务项目范围内各区域的保洁、消毒、控烟工作。
2.保洁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垃圾正确分类、收集、转运。
3.医院各科室大输液的领取搬运,并按要求放置。
4.医院各科室血标本、大小便标本收送服务。
5.负责医院内会场卫生,做好会前准备及会后整理工作。
6.负责医院院区水沟、各科室下水管道支管堵塞清理疏通工作。
具体内容见附件《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要求》。
三、保洁服务项目总体要求
1.服从管理。中标人必须听从医院的调度和管理,其员工必须服从科室负责人(科室主任及护士长)的安排和管理。
2.保洁员应着装规范、整洁,态度和蔼、热情服务。
3.随时保持保洁服务项目范围内区域的清洁,及时清运垃圾。要求保洁员8小时在岗,24小时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1)、科室卫生工作标准和要求:
①、每天早上8:00前必须搞好病房、过道、楼梯间、医护办公室等各功能区域卫生,地面拖扫干净避免湿滑,垃圾清理到垃圾暂存点。督促陪护人员把陪护床收好,保持病房整洁。
②、9:00一12:00随时保持科室干净卫生,卫生间、床单位(床头柜、床栏杆、床头、床尾板、壁柜)的清洁和病室、功能区域的环境消杀,根据科室情况及时对每个出院病人床单位行终末消毒。
③、14:00一15:30擦拭门窗、保持科室及各办公室、门厅、过道等卫生区域干净、整洁。
④、15:30一17:00把科室所有垃圾清运到垃圾临时堆放点,地面全部拖扫一次,避免湿滑。
(2)、公共区域卫生工作标准和要求
①、每天早上8:00前必须对所有道路及周围卫生区域清扫干净,做到无白色垃圾,保持地面干燥,避免湿滑。
②、9:00一17:00随时保持所有道路及周围卫生干净无白色垃圾,对阴阳沟的垃圾进行清理,保持雨天室外排水畅通,地面不积水。
③、每天所有垃圾必须倒入垃圾转运箱内,每次垃圾箱清运完毕,应立即把垃圾箱周围清扫干净。
4.负责各科室垃圾(含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各类空瓶等)的回收、转运工作,做好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安全保管工作,严防污染和泄露,严禁买卖。医疗废物应严格按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列》、《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规定,依法进行收集、储存、分类并按序号登记、转运,医疗垃圾须用垃圾转运车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严禁交由没有资质的医疗环保公司处置,严禁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如有违反,则中标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5.负责科室大输液、耗材、办公用品等相关物资的领取,上架放置,并准确无误的移交给科室人员,确保领取物资账物相符。
6.负责各科室各种标本收送(标本收送时间为24小时制),确保收送及时准确,标本交接有双方签名。如因送检不及时或丢失标本等所造成的一切医疗纠纷和赔偿均由中标人负全责。
7.设置保洁机动岗,负责正常上班时间外的保洁工作,且能随时需要随时到岗。必须保持医院主干道、走廊、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大厅、花园等公共区域24小时干净整洁。手术室、急诊科、急诊儿科有值班保洁员24小时流动保洁。
8.对不同区域的保洁工具应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分区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拖把应悬挂,确保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9.凡上级部门对医院进行各项卫生检查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按标准提前完成任务,处于备检状态。
10.遇传染病疫情,中标人应遵照《传染病防治法》并按上级防控及采购人要求做好消毒防护等保洁服务方面的工作。
11.特殊科室以科室要求标准为准。
12.中标人应加强对保洁员的培训与管理,每月应至少2次对每个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评价打分,确保保洁员能保质保量完成保洁服务项目内容规定的工作。
四、中标人及保洁人员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具有丰富物业管理经验。保洁员应与中标方存在用人关系,与中标人依法签订用工合同。
(二)保洁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服务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和所在科室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不符合服务要求的保洁人员。(更换人员其间不能影响到科室工作开展,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三)中标人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保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所有劳动争议、意外事故等一系列问题依法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四)中标人应全力配合采购人各项卫生创建等工作,中标人不按要求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若给采购人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损失或经整改不到位或不执行整改,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及时消除影响,赔偿由此给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中标人每月应按时发放保洁员工资(在采购人付给中标人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发放到位),未按时发放工资,拖欠工资影响工作时,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次采购岗位设定80个,必须每天有80个人员在医院上岗,每缺少一人将在中标金额中按比例扣除。(具体岗位安排,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
(八)医院保洁工作区域及工作内容增加,另行商签补充协议。
五、保洁服务质量要求及保障
(一)为保障保洁项目服务质量,特制定保洁工作内容及标准要求(详见附件),中标人应确保服务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二)采购人将对日常作业情况每个月定期检查两次,不定期检查若干次。检查标准:按照卫生质量要求,每项工作内容未达标扣1分。由医院院办牵头,爱卫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每月累计扣分超过100分时,每超过1分扣违约金100元。扣分(扣款)情况由总务科进行汇总并上报至财务科。
(三)新进保洁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否则每人次承担违约金100元。
(四)采购人发现保洁员迟到、早退情形每次依据时间长短中标人承担违约金10-100元、缺岗承担违约金100元。
第三节商务要求
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中标人员工的食宿: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二)中标人负责提供医院所有保洁员使用的保洁用品、用具,物业消耗等。
(三)中标人应注重节约用水、用电,加强用水、用电安全。
(四)中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为其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提供服务的人员《劳动合同》及缴纳保险凭证交由采购人备案。
(五)中标人提供服务的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六)中标人为其提供服务人员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及劳动防护保护用品。
采购项目服务期:
本次采购三年有效,服务合同一年一签,第一期合同到期后,在年服务费用不变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两次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费、加班费(含保洁人员在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职工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体检及教育培训费用、商业保险等)、材料及工具费用、管理费、税金、利润和不可预见费用(如应对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的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保洁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