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阅江路碧道日常维修养护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8,541,370.08元(2,847,123.36元/年,服务期为3年)。合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范围、资金安排等作调整甚至取消本项目,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或相关因素并配合采购人工作。
(三)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四)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路碧道示范段(华快大桥--琶洲北涌),长度约2.6公里。
(五)现场实际情况及交通运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
(六)除本次采购要求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可以分包的情形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分包或转包本项目。否则,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部门要求取消其中标供应商资格,并要求相应赔偿。
附件1: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路碧道示范段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方案
附件2:一年的工程量清单
采购包1(海珠区阅江路碧道日常维修养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海珠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70%,结算与支付:日常绿化养护部分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园建、给排水、电气、新时代驿站、彩色沥青缓跑道、树木修剪、绿化补植等其他项目以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日常养护部分原则上按年度支付,每次于每年的第一个月向乙方付上一个年度的养护款,支付比例为年度日常养护部分的80%(应优先抵扣预付款);按实结算部分以现场签证方式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原则上每年度一支付,年度维修养护费用累计支付至合同年度价款的80%时暂停支付(应优先抵扣预付款);完成年度工作后经验收合格且结算经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后,可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100%(应优先抵扣预付款)。乙方向甲方申请款项时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完税证明。季度考核得分作为年度进度款支付依据,年度内四个季季度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年度考核分,年度考核分a≥80,支付年度进度款=当年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0%;年度考核分60≤a<80,支付年度进度款=当年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80%;乙方根据扣分点进行整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可再支付进度款=当年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余下的该年进度款以后不再支付;年度考核分a<60,该年度进度款不予支付。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甲方按支付约定将付款资料提交至财政部门并提出支付申请手续的(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则视为甲方已按合同支付。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收到款项的,甲方不构成违约。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完工验收参照《广州市公园条例》《广州市公园管理规范》《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试行)《广州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规范》(试行)和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报价要求,★(一)如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投标单位须提供详细有说服力的成本分析,未提供合理成本分析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单位所报的总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单价和合价的,或出现漏项的,视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四)报价应包括所需要的各项管理费、机械维护费、机械台班使用费、人员工资、劳保福利、保险费、加班费、值班费、风险费和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等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所包含的全部费用。 (五)请投标人充分考虑服务期内人员薪金的调整因素,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将按中标金额支付服务费,期间不作调整。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海珠区阅江路碧道日常维修养护 |
年 |
3.00 |
2,847,123.36 |
8,541,370.08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海珠区阅江路碧道日常维修养护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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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路碧道示范段设施维护及绿化养护方案 二、其他要求及考核 1、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备固定、专职的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如请假、调离需及时补充相应岗位人员并书面通知采购人),细化具体岗位,特殊工种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建立健全维修维护、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建立日常养护巡视制度,做好每项维修记录。 成交供应商服务人员配置标准须满足以下要求:
注:人员不能互相兼任。 2、成交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关设备,包括不限于高空作业车1辆、垃圾压缩车1台、载货汽车2辆、三轮电动车5台、绿篱机6台、油锯12把,背负式吹风机8台,且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与工具设备的修理与保养。 3、成交供应商应当月制定出下一个月的日常保养计划并报采购人审核,每周至少开展2次全覆盖巡查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工作记录(地点、路段、人员出勤、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并于次月5日前把记录交采购人检查。每季度工作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当季度的日常保养工作书面报告,内容为履约情况、主要业绩及差距,并向采购人提出合理的建议等。 考核分巡查频次考核、问题上报情况考核、养护类问题考核、季度考核: (1)巡查频次考核 1)甲方每月对乙方的巡查情况开展一次考核,考核按照查阅巡查台账、抽查碧道现场等方式进行; 2)如乙方出现巡查频次不足问题:首次,由甲方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处3000元罚款;累计2次,约谈乙方单位项目经理,并处5000元罚款;累计3次,对乙方单位作出全区通报批评,并处10000元罚款;累计4次,解除养护合同。 (2)问题上报情况考核 本制度规定的碧道问题类别,由上级领导视察发现,且养护单位、监理单位专职巡查人员未巡查发现,按以下处理办法执行: 1)被市级及以上领导视察发现,对养护单位处以20000元处罚; 2)被区级领导视察发现,对养护单位处以10000元处罚; 3)被海珠区建设局领导视察发现,对养护单位处以5000元处罚; 4)被业主单位人员巡查发现,对养护单位处以3000元处罚。 (3)养护类问题考核 1)人员履职情况考核。
2)设施类养护情况考核。
3)绿化类养护情况考核。
4)巡查未及时发现管线乱搭、违法占用碧道范围的,处罚5000元/次 (4)季度考核 1)季度考核组织机构 季度考核由甲方组织进行考核评分,评分标准详见第五章合同文本附表1。 2)季度考核备查资料 ①该季度的维修养护资料 ②该季度的维修养护月报 ③该季度的巡查台账月报 3)季度考核的项目评分标准 考核小组每季度对维护管养合同范围内的碧道设施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维修管养及巡查工作情况。考核内容: ①碧道设施维修养护、绿化养护、日常巡查工作等的情况; ②碧道设施的运行状况及绿化生长状况; ③碧道设施和绿化养护资料收集整理情况考核; ④碧道设施的保护、发现及制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考核; ⑤对碧道设施养护、绿化养护情况综合评比; ⑥碧道巡查率完成情况。 4)季度考核评分标准 季度考核得分作为年度进度款支付依据,年度内四个季季度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年度考核分,年度考核分a≥80,支付年度进度款=当年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0%;年度考核分60≤a<80,支付年度进度款=当年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80%;乙方根据扣分点进行整改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可再支付进度款=当年完成的工程量(日常养护部分+按实结算部分)×80%×10%,余下的该年进度款以后不再支付;年度考核分a<60,该年度进度款不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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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