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宏观背景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医疗是民生之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着眼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党和政府提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需求为出发点,以信息化支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业务应用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医疗信息化体系化、集约化、精细化发展,全面夯实基础设施,深化数字便民惠民服务,持续推动医疗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为推进医疗现代化、推动医疗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出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
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实践,是建设现代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贯穿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综合改革。“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为巩固扩大前一阶段改革成果,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主要明确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其中主要目标中指出: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结合揭阳市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本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揭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未来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做到病有所医,到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率达到92%。加快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到2015年,建成比较规范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设置1个卫生站,每个建制镇(乡)必须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或按照3-10万人的居民人数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应急体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等机构的设施条件,建设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以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强市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源投资办医,促进有序竞争,依法加强监管,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政策行业背景
2.1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
2018年4月28日,为促进和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下简称《建设标准》。文件从业务应用、信息平台、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新兴技术五大方面明确了下一阶段二级、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医院信息化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
《建设标准》旨在指导医院加强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实现医院信息化建设在标准规范性、数据一致性、数据完整性、数据联通性、信息应用性、发展平衡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确保各类诊疗资料有效地互联互通和务实应用,促进医院信息化的可持续发展和医疗大数据的可利用性。
2.2建设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
2018年4月,为促进和规范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明确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建设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与信息司组织国内相关单位专家和技术人员专家技术人员共60余人,在《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能指引》明确医院信息化功能和《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技术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研究制定了《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标准》)。并指出,二级及以上医院在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依据《建设标准》,符合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以及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等卫生健康行业信息标准,满足《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和相关医院数据上报管理规范的要求。
《建设标准》针对二级、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医院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医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依据《建设标准》,符合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以及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技术规范等卫生健康行业信息标准。
2.3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8年8月,医政医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
一、医疗机构要提高对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
二、医疗机构要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水平评价建设。到2019年,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医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到2020年,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即医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
2.4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
2019年3月18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体系(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所要求的智慧医院服务分级评估项目按照患者诊前、诊中、诊后各环节应涵盖的基本服务内容,确定5个类别共17个评估项目。
其中,诊前服务类包含诊疗预约、急救衔接、转诊服务;诊中服务类包含信息推送、标识与导航、患者便利保障服务;诊后服务类包含患者反馈、患者管理、药品调剂与配送、家庭服务、基层医师指导;全程服务类包含费用支付、智能导医、健康宣教、远程医疗;基础安全类包含安全管理、服务监督。
2.5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8年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重点内容包括:
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扩展业务范围和服务半径;
允许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比如对于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支持线上复诊服务;
对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线上处方、药品供应、科普宣教、人工智能等方面,也提出了指导意见。
3.总体目标
3.1满足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数据中心建设
电子病历是医院信息系统的核心,电子病历是高度集成共享的医疗数据。为了使医疗活动可以准确、快速地进行,医疗服务者不但要接收到清晰的医疗指令信息,还需要掌握服务对象相关各方面信息、记录服务对象在医疗活动中的情况及结果;因此要保证数据信息的高效利用,达到一处采集多处利用;使用电子病历是实现医疗数据得到最大限度集中共享的手段。
以患者为主线,将患者在医疗机构中的医疗服务活动以及所记录的相关信息有机地关联起来,并对所记录的海量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和抽象描述,使之系统化、条理化和结构化。
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数据中心,实现不同信息系统、组织机构间信息资源整合,实现业务数据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同步;满足管理决策、临床决策、科学研究、对外信息共享;实现统一的数据仓库的设计及技术文档、元数据管理、制定信息交换标准,统一卫生信息标准与数据字典。
3.2满足以患者为中心的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
通过系统的升级改造,将原先分布在各孤岛业务系统中的信息和数据有效的联通起来,实现医院各个科室之间、医院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方便患者就医、方便医院医护人员工作、方便各类管理人员分析决策。
通过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规划医疗资源,诊疗流程再造,提高医院运作效率,提升医院的整体服务能力,有效解决就诊“三长一短”现象;建立统一的门户信息,为患者的全面医疗健康信息的保存、传递、查询提供有效的数据;对数据的快速实时查询。把优化患者就医流程作为以患者为中心的切入点,充分应用各种成熟技术(如:磁卡、条形码、公众号和手机短信等),建立包括统一的服务窗口、呼叫中心,实现服务前移、预约管理等,着力解决门诊“三长一短”等现象,全面提升为患者服务的质量。
3.3满足以医疗与人财物运营为内容的管理决策支持
在大规模的信息化应用中,管理决定成败,医院信息系统一定需要结合先进的医疗管理思想和管理模式。通过系统平台整合医院内各业务系统,形成合力,让医疗信息资源充分流转,发挥巨大的社会效益。凭借数字化医疗信息服务的先进技术作为强有力的支撑,利用更为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掌握工作的主动权,把传统事后处理转为实时监控。
系统的改造建设将提升医院整体管理水平,满足医院加强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的要求。患者(客户)关系管理系统采集、分析、利用和管理信息,提供个性化医疗服务,取得竞争优势;有效控制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提高患者满意度。
采购包1(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具体项目完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⑴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⑵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⑶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2期:支付比例30%,⑴项目硬件设备到货部署完成,门诊管理系统上线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⑵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⑶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期:支付比例25%,⑴项目总体上线试运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5%;⑵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⑶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4期:支付比例15%,⑴项目等保测评通过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额的15%;⑵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⑶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的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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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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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货要求 |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非淘汰类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应附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设备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
★ |
2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513333.96元(硬件采购类限价1242133.96元、软件采购类限价1693600.00元、定制开发类限价2577600.00元),报价应包括供货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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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保期(服务期) |
自项目完成验收工作之日起,提供系统集成质保期一年,主流设备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安全管理一体机、核心交换机、硬盘、备份一体机、刀片服务器设备质保三年;软件产品二年(包含软件操作培训、软件厂商漏洞修复、BUG修复等,不含软件版本升级、新增功能、新增开发),其他按原厂质保服务提供原厂质保,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须派出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承担一切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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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 |
(1)按厂家承诺进行;(2)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合格。须派出有相应资格的技术工程师到现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直至正常使用;(3)提供7*24小时的维护服务,并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任何故障。提供稳定的不少于1名技术人员负责本项目。质保期内提供上门维护、升级服务,对故障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解决故障,如8小时故障未解决,提供应急解决方案或备件;(4)提供免费培训计划,直至操作人员正常使用。 |
★ |
5 |
其他要求 |
信息安全与信息保密: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涉及的采购人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系统相关信息港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时提供保密承诺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硬件采购类 |
项 |
1.00 |
1,242,133.96 |
1,242,133.96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2 |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软件采购类 |
项 |
1.00 |
1,693,600.00 |
1,693,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二 |
3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定制开发类 |
项 |
1.00 |
2,577,600.00 |
2,577,60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三 |
附表一:硬件采购类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附件一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二:软件采购类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附件一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
附表三:定制开发类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详见附件一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