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或优于该要求,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所属行业 |
要求/备注 |
1 |
蔡甸区公益性公墓布点专项规划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二、项目概述
为加快落实《武汉市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两年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要求,9月3日区政府召开了相关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要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一批公益性公墓,大力提升全区殡葬服务水平,尽快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2020年湖北省民政厅等八个部门联合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意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应联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根据预先踏勘选址情况,编制覆盖全域的城乡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县域城乡公益性公墓布点规划应符合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报请同级或上级规委会批准后公开发布,作为供地、环评的支撑和项目安排、资金支持的优先条件。”
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采购内容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四、技术要求
1、成果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编制成果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编制规程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颁布的现行规程、标准、规范,编制深度应达到各阶段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及批复(实质性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应提供所有相关文本及图纸的电子文档(PDF、JPG、WORD、CAD、3D模型等),格式文件可编辑,储存形式:光盘或U盘。
2、成果内容:
应包含不限于: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设计方案。
五、商务要求
1、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具备完成本项目工作的能力,收集的数据、提交的相关成果资料应做到准确无误,报告、档案工整、清晰明了。中标后,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一切服从采购人安排,不随意更换项目成员,如需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拟派本项目工作人员,未能尽职尽责,工作懈怠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撤换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并及时作出撤换,撤换工作人员资历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人员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人员到岗时效要求:在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队伍进场作业。
2、报价要求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服务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项目服务所产生的如人员工资(含奖金、社保、保险、餐费、补贴)、设备/工具/用品(使用与损耗)、管理费、税费、合理利润、其它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不可预见因素所需的风险费用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或恶意竞标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充分考虑项目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供应商应按照各自的编制方案、调研情况、采购文件、磋商答疑(若有)、并结合企业管理水平进行报价。并按《磋商函附录》确定的格式报价。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3、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如供应商未提供服务方案或服务方案严重偏离本项目采购范围或需求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3、如遇突发或外界因素影响的问题须第一时间响应(7*24小时),4小时到达现场并处理,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并递交整改方案,保证后续工作高效率的推进。(实质性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4、杜绝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社会不良影响,如在实际工作中发生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5、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