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项目为洛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办公区秩序维护与安全管理服务项目,共一个包。
2、项目旨在加强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市党政机关北院和市会议中心区域三个办公区集中统一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障三个院区的安全稳定,实现在全市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其中: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区域建筑面积62960 ㎡,院内面积70900 ㎡;市党政机关北院区域建筑面积11950 ㎡, 院内面积70000 ㎡;市会议中心区域建筑面积32500 ㎡,院内面积44000 ㎡。位于市府西街以东、宜人路以南、市府东街以西、开元大道以北。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次采购标的(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办公楼及院区的安全保卫及传达;人员、车辆出入查验;门卫、护卫、车辆、秩序管理;电话及监控值班(24 小时);车辆及新型设备巡逻、巡更(24 小时);对院内、大楼内外进出人员、进出车辆、进出货物、设备设施的监视监控,做好工作日志和保安值班交接班记录以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定期做好保安队员的培训轮训。按照要求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全体保安人员不少于2 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协助采购人做好会议、接待、宣传、教育、文体等公共活动保障工作。
2、服务要求
2.1人员配备要求
★2.1.1 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 人;区域负责人不少于4 人,保安人员不少于139 人。
序号 |
位置 |
岗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三个院区 |
项目负责人(大队长) |
人 |
1 |
|
2 |
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区域 |
区域负责人(中队长) |
人 |
2 |
|
3 |
保安 |
人 |
71 |
|
|
4 |
市党政机关北院区域 |
区域负责人(中队长) |
人 |
1 |
|
5 |
|
保安 |
人 |
34 |
|
6 |
市会议中心区域 |
区域负责人(中队长) |
人 |
1 |
|
7 |
保安 |
人 |
34 |
|
2.1.2项目负责人(大队长):1 人,全面负责保安服务工作管理,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1.3区域负责人(中队长):不少于4 人;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高中(含)以上学历。
2.1.4保安人员:不少于139 人;白班年龄不超过45 岁,夜班年龄不超过50 岁,身体健康、训练有素。同时须具备:①符合持证上岗条件,保安员均须持有公安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③仪容仪表端庄,值班执勤时,着新式保安员服装,着装佩戴整洁得体,行为举止规范,文明执勤,训练有素;④正确使用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⑤熟悉周边环境,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⑥掌握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
⑦按规定处置保安服务中遇到的情况。
2.1.5各岗位人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不得参加邪教等非法组织。
注:以上相关证件需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提供。
2.2保安服务要求
2.2.1管理要求
(1)保安队要有完善的管理和服务规章制度,制定严格、规范的值班制度,健全的队员培训体系,按照合同要求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
(2)安保服务人员要遵守和执行保安行业制度及单位有关制度,接受采购人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
(3)保安队员按单位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恐防爆、防破坏、防灾害等工作。安保器材、设备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配备。
(4)保安队要统一制服和标志;在工作时间必须着统一的保安制服,按规定佩戴保安标志;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着保安制服应干净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礼貌用语;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兜,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保安队员不得在服务期内对单位声誉造成影响。
(6)保安队应及时将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队员辞退,对单位有正当理由提出调换的队员按照程序及时调换到位。
(7)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
2.2.2基本要求
负责办公楼及院区的安全保卫及传达、门卫、护卫、巡逻、车辆、监控值班和秩序管理。实施封闭式管理和24小时治安保卫制度,加强对院内、大楼内外进出人员、进出车辆、进出货物、设备设施的监视监控,做好工作日志和保安值班交接班记录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1门岗
(1)门岗负责对出入单位的外来人员、车辆、物资的审查、登记和管理;(2)负责指挥门口车辆有序出入,给来单位办事车辆指明行驶路线并登记;(3)及时处置门口周边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并报告;(4)负责做好门岗周边的清洁卫生工作,禁止门口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5)白天必须室外站岗执勤(恶劣天气除外);(6)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安保工作。
2.2.2.2单位机动巡逻岗
(1)巡逻人员对巡防区域内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等负责。24小时不间断巡防,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影响单位安全稳定的事件发生,维护良好的单位秩序。每周提交一次巡查报告。
服务基本要求:①按照指定路线和要求对防范区域进行巡查、警戒,包括巡查区域内的设施,维护停车秩序,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防止危险情况的发生;②及时制止影响单位良好秩序的问题及正在发生的治安事件并及时报告处理情况;③对已经发生案件或事故,应及时报告单位或有关部门,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④确保巡防区域秩序安全良好;⑤熟练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积极参加消防演习,协助消防控制室完成消防应急工作;⑥完成其他临时性安保任务。
(2)巡逻人员对巡防区域内各安全设施进行维护,要求24小时不间断巡逻,确保周边秩序良好。服务基本要求:①及时处置服务区域以内及周边发生的突发事件并报告;②配合监控室进行巡视并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③完成其他临时性安保任务。
2.2.2.3电话、监控值班岗
负责服务区电话接听、传达及总监控室安防监控设备的值班工作。
(1)电话值班。负责24小时不间断电话接听、信息传达工作,用语热情规范,及时传达落实好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2)监控值班。负责24小时不间断的安防监控工作,能够及时处理一般性监控问题,当通过监控设备发现可疑事件、突发事件或治安事件时立即报告保安负责人,负责人指挥保安人员到达事发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或报告公安机关到场处置或确认。做好监控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妥善保管监控录像和音像资料。
2.2.2.4处理突发事件
按照要求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全体保安队员不少于2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当发生灾害性天气及其他危害公共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采购人处理相关事宜。
2.2.2.5其他服务
如保安服务与物业管理服务出现工作交集,需服从采购人安排相互协调配合;协助采购人做好会议、接待、宣传、教育、文体等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三、考核验收
考核分为①日常考核②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核等两种考核形式,日常考核由采购人负责,派出专人对中标人工作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不定期抽查和定期考核由采购人或采购人相关部门组织,具体次数由采购人确定。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将相应扣减服务费用。
中标人在服务保障期间损坏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场地等及其他应赔偿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