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
★商务部分
1、履约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程序
验收报告:符合相关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5、热线支持:提供服务电话;现场支持: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
★技术部分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106.4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2024年,在全区6个乡镇3个街道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人数200人,专业生产型人数50人,技能服务型人数50人。学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培训任务,训后跟踪服务一年。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支撑粮食生产和大豆油料扩种,聚焦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继续面向牛羊养殖主体、奶农、渔民开展技术及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培训,做好师资课程储备。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
(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以玉米、大豆等重点作物单产提升工程、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户为主要实施范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区级培训和省市级调训相结合。以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为对象,同绕全产业链技能,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①玉米单产提升培训。在玉米生产乡镇重点围绕高产、耐密、抗逆、宜机收等优良品种,以及高产栽培技术模式,开展培训。②大豆单产提升培训。大豆生产围绕粮豆轮作相关农技农艺开展培训。围绕高产高油品种和良法良机开展培训,实现大豆种植户全覆盖。③在全区范围内,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玉米及大豆高质量机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聚焦稳粮扩油、能力提升等专题,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培训方式,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促进产业提档升级。聚焦技术技能、岗位实操等专题,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就业人员培训,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三、有关要求
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
(一)分层分类培育。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强调选育用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以从业就业技能培训为主的,鼓励在农业企业、农业园区进行岗位实践或顶岗实习。
1.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培育对象原则上应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以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为目标导向开展培育。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农业企业家)、创新创业带头人、农业经理人和乡村治理带头人。专业生产型重点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2023年度参训农民可以参加2024年同一层级不同类型(专业)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专业)更高层级培训。
2.按需确定培训课程。遵循立足产业需要、满足农民需求、培训高质高效的原则,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详见附件)。经营管理型培育线上学习学时数不高于总学时数的30%。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我单位将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配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等平台建设,强化技术技能实训实践。加强与共青团、妇联、人社、科防等部门沟通协作,鼓励县(市)区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提升乡村优秀青年群体综合素质,注重女农民高素质培养,引导更多农村妇女投身乡村振兴事业。
(二)切实提升培育质量。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
(三)系统提升体系能力。社会机构要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全过程监管和培育效果评价,按期保质完成培育任务。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四)创新教育培训模式。采取多样教学形式,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根据培训需要,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
(五)筑牢培训基础支撑。加强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育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推进培训保障一体化。强化培育课程建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设置能力拓展课。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
(六)强化全过程管理。我局必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
(七)加强制度建设
1.建立班主任(辅导员)制度。经营管理型培训班,每个班配备1-2名班主任,全程组织学员线上线下培训和参观考察等,建立班级考勤管理等制度。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按产业、分专业编班,每个班要配备1名技术辅导员,组织技术学习和实训实习等,并与培育对象建立长期联系帮助解决技术问题。
2.建立安全制度。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培训期间为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培训现场、交通出行等各环节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3.强化绩效管理。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满足《2024年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绩效管理指标体系》任务指标要求。
(八)加强信息化管理
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原则上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组织参训农民对培训教师、培育基地、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评价,线上评价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参训农民的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
(九)其他未尽事宜以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文件等要求及采购人需求为准。
四、成果文件
培训总结、档案等相关成果文件装订成卷报送至朝阳市龙城区农业农村局。
五、响应报价要求
响应报价包含且不限于:讲课费,包括聘请授课教师和技术指导员的课时费;食宿费,包括参训学员、教师等食宿费;交通费,包括学员、教师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本地实习实训和异地观摩交流的租车费;教学费用,包括教材、耗材、场地、学习用品、实习用品、培训期间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线上培训服务费、参观场地补偿费、培训防疫费等。以及开展考核认定、专家论证、招生宣传、资料印刷、信息化手段、跟踪服务、实训师资、实训基地等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教师和学员差旅费参照本地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教师讲课费标准参考《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7]457号)执行。
2024年辽宁省高素质农民培训模块要求
培训类型 |
培训 层级 |
总学时 |
课程所占课时比例 |
|||
综合素养 |
专业技能 |
能力拓展 |
实习实训 |
|||
经营管理型 |
省级 |
120学时 |
≥4学时 |
≥60% |
自行设计 |
自行设计 |
市级 |
120学时 |
≥4学时 |
≥60% |
自行设计 |
||
县级 |
120学时 |
≥4学时 |
≥60% |
自行设计 |
||
专业生产型 |
市级 |
56学时 |
≥4学时 |
≥60% |
自行设计 |
≥总学时的2/3 |
县级 |
56学时 |
≥4学时 |
≥60% |
自行设计 |
||
技能服务型 |
市级 |
56学时 |
≥4学时 |
≥60% |
自行设计 |
≥总学时的2/3 |
县级 |
56学时 |
≥4学时 |
≥60% |
自行设计 |
龙城区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表
序号 |
市县别 |
班级名称 |
班级人数 |
培育类型 |
培育对象 |
是否为粮油稳产保供班 |
1 |
龙城区 |
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班 |
30 |
经营管理型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 |
是 |
2 |
龙城区 |
玉米大豆产业培训班 |
85 |
经营管理型 |
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
是 |
3 |
龙城区 |
玉米大豆产业培训班 |
85 |
经营管理型 |
返乡入乡创业创新人员 |
是 |
4 |
龙城区 |
畜牧养殖培训班 |
50 |
专业生产型 |
相关产业的人员 |
否 |
5 |
龙城区 |
农机专业培训班 |
50 |
技能服务型 |
农机手、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人员 |
是 |
|
合计 |
300 |
|
|
|
备注:1.培育类型: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2.培育对象:指经营管理型中的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社会化服务专业人
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专业生产型指相关产业的人员;技能服务型指农机手、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