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及总体要求: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二)项目概况说明:
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劳务服务项目;
2.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680,000.00元(项目预算金额以财政下达为准);
3. 计划服务人员总数量:31人(具体人数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编外人员具体人数按照广州市编外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保育员服务、保教人员服务、临聘教师服务、报账员服务、厨师厨工服务、司机接送服务等。
4 服务地点:
4.1 一商幼大同园区(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134号);
4.2 一商幼南岸园区(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31号之十三)。
标的名称 |
服务期 |
采购项目单价最高限价 |
项目总预算 |
幼儿园劳务服务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100元/人/月 |
2,680,000.00元 |
5.服务费=每人每月服务费×实际服务人员人数。
6. 中标人需要提供服务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以及对于服务人员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需要协助服务人员办理申请入户广州并提供集体户籍管理等相关服务。
★7.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 服务期内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及因劳动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由采购人承担。
9. 服务期中标人提供其他特色服务。
采购包1(幼儿园劳务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一商幼大同园区(广州市荔湾区大同路134号)、一商幼南岸园区(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31号之十三)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中标人每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当月实际提供服务人数,采购人确认后向中标人支付当月100%实际发生的费用。 注:1、采购人每月支付给中标人的费用已包括服务的所有费用,正常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合同实际价格以中标人实际提供的服务费用为准,中标人收到采购人支付费用后,应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费用支出凭证(发票)。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采购人按履约中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内容与中标人一同进行项目验收; (2)服务验收标准: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内容; (3)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直至合格。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一、报价要求: 1、采购项目单价最高限价:服务费单价最高限价100元/人/月; 2、投标人需要对服务费进行单价报价,凡超出单价最高限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二、其他约定及要求: 1、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优先聘用原采购人工作的合格人员进行服务。 2、如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3、若中标人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采购人可以无条件解除服务合同,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讨或索偿任何费用。 4、采购人对服务内容设置、人员选用与日常服务具有监督权和协调权,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违反劳动纪律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员,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5、采购人按合同向中标人支付给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包括五险一金),及服务费费。 6、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采购人服务事宜。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规范、质量保证考核); 三、服务人员要求: 1、中标人要安排相应的项目专案小组,便于与采购人就项目情况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为使项目按质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且固定的组织和管理人员,应设有专门的服务热线电话和服务质量投诉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业务,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名单、资历及在项目中所负的职责。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具备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上述人员如需更换项目的,必须经得采购人同意。 2、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服务人员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储备方案、急调动能力等。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幼儿园劳务服务 |
项 |
1.00 |
2,680,000.00 |
2,68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幼儿园劳务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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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要求 中标人须拟派31人(具体人数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编外人员具体人数按照广州市编外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为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提供相关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为保育员服务、保教人员服务、临聘教师服务、报账员服务、厨师厨工服务、司机接送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1.保育员服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5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保育员资格证。 (4)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指挥,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 2.保教人员服务 (1)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 (2)年龄:35岁以下。(如有职称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孩子、责任心强、做事认真踏实、安全意识强,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能独立组织幼儿活动。有幼儿园教师职称或保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3.司机接送服务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55周岁; (2)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4.厨师厨工服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具备服务内容相关技能资格证书,有两年相关工作经验。 (3)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 上述所有服务人员,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情况,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5.报账员服务 (1)学历:本科或以上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 (3)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会计专业资格证。 (5)有幼儿园财会和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工作态度:热爱孩子、责任心强、做事认真踏实、安全意识强、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6.临聘教师服务(教育局核定编外人员) (1)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 (2)年龄:35岁以下。(如有职称或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3)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热爱孩子、责任心强、做事认真踏实、安全意识强,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能独立组织幼儿活动。有幼儿园教师职称或保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7)本服务内容人员由教育局核定的编外教师人员名单担任。 上述所有服务人员,无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情况,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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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具体服务内容要求 保育员服务、临聘教师服务、厨师厨工服务等有关职责如下:
注:1.以上服务人数要求仅为预计人数,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对于人员增减的要求。 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服务人员进行合理的调度,相关服务人员须配合采购人的任务要求。 3.采购人的现有服务人员经采购人上年度考核合格,可继续留用,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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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服务外包的主要方法、程序 1.根据用人需求,通过招标确定中标人向社会招聘人员,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 2.服务要求。 1)服务人员的聘用。中标人须优先聘用原在采购人工作的合格人员。 2)如采购人需新增加服务内容要求,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拟定服务内容及相关资格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并组织招聘和体检。 3)中标人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服务、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服务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及劳动纠纷处理等均由中标人负责。 ★4)本项目服务人员社会保险的办理要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在广州市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资待遇参照广州市第一商业职工幼儿园编外人员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依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和缴纳标准为服务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由采购人自行开展培训。 3.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并可以在确保服务人员服务内容前提下,与服务人员协商一致进行合理的服务内容调配。 4.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提出增加服务人员的要求。根据规章制度或合同,可以减少或更换服务人员。 5.服务员工发生工伤或非因工受伤或死亡,由中标人负责办理社保等理赔手续。 6.投标人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组织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人员管理等); 7.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的内容进行服务,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监督管理。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内容)。 8.因法律法规,上级命令及市、区级政策性规范文件、财政资金不予拨付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必要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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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工资福利 1.工资标准 以下数据为预计工资标准,采购人有权依据制定的制度进行调整(不作为参与投标竞争的价格费用)。 (1)保教人员岗 ①配班1:税前工资约53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②配班2:税前工资约50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2)保育员:税前工资约40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3)司机:税前工资约65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4)厨师厨工 ①普通厨工:税前工资约40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②点心师:税前工资约43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③厨师:税前工资约48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5)报账员:税前工资约55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6)临聘教师:税前工资约75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励绩效) 2.工时和福利待遇。(以下数据为预计标准,采购人有权依据幼儿园的实际收入经费进行调整) 1)实行国家、省规定的国家事业单位工时制度。 2)“五险一金”由本人和中标人按国家规定比例缴纳。 3)国家重大节日慰问金(春节200元、端午节100元、中秋节100元)及年底绩效奖励约数(绩效1800元、全勤奖800元、个人奖标准) 4)工作日每天伙食补贴(每个工作日4元)和特定月份(6-10月)特定人员(厨房人员)的高温补贴(300元)。 5)每年考核合格增资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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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考核及管理 1.服务人员的日常考勤登记、工作任务安排及工作绩效考核由采购人负责。 2.服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由采购人对服务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后,将考核结果通报中标人,并作为绩效工资发放及劳动合同期满后续聘的重要依据。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中标人予以解聘: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或因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采购人规章制度,或因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或媒体暗访曝光,对采购人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4)工作绩效考核连续2次被评定为“不合格”档次或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 5)在工作中出现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6)采购人根据单位制度提出的其它解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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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