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中标合同总价均分为12 个月支付,次月20号前支付中标人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含月考核扣款等),中标人须提供税票。 |
2 |
服务地点 |
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1+X年(X≤2),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年度最多不超过2年,续签价格不变。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巢湖市卧牛山街道全域环境卫生保洁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一)52条主次干道(含沿线行政事业单位垃圾清运)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两侧有立面的到墙根,无立面的绿化带外向两侧延伸50米和无主建筑垃圾、杂树、杂物及环卫设施清洗,雨水井、绿化带清掏,垃圾分类等环境卫生需求的一切工作,具体范围、面积参考如下:
序号 |
路段名称 |
起止界限 |
总面积(㎡) |
1 |
东风西路 |
东风西路延伸段至环城路 |
51810 |
2 |
东风中路 |
西起环城路交叉口,东至巢湖路交叉 |
33000 |
3 |
巢湖路 |
北起中行前环城河中线,南至濡须桥中线, 东至巢湖路中线 |
8100 |
4 |
天河中路 |
东至巢湖路交叉口,西至牡丹路中线边到天河边 |
21000 |
5 |
牡丹路 |
南至浮桥中心线,北至东风路 |
4800 |
6 |
青年路 |
南起东风路,北至健康路路口 |
8800 |
7 |
团结路 |
西起临湖宾馆后水厂宿舍黄梅剧团,东至团结路桥中线(含文化广场) |
19500 |
8 |
人民路 |
南起天河商城中大门左至安德利右至牡丹路,北至草城桥中(含支叉巷) |
61050 |
9 |
健康中路 |
东起健康路桥中心线,西至环城路 |
24200 |
10 |
健康西路 |
环城路桥至湖光路 |
104500 |
11 |
西苑广场 |
/ |
15500 |
12 |
西苑广场停车场 |
四三饭店前 |
875 |
13 |
贾塘路 |
西起湖光新村路,东至健康西路及支叉路 |
26417 |
14 |
环城路 |
西坝口路至草城桥中线 |
81200 |
15 |
银屏西路 |
南起巢湖大桥中线,北至龟山路 |
139500 |
16 |
爱心巷 |
东起龟山路,西至爱心路 |
3750 |
17 |
湖滨大道 |
西坝口牌坊至柘皋河大桥中线(含背水坡和迎水坡) |
73980 |
18 |
爱心路 |
北起龟山路,南至西坝路 |
38500 |
19 |
军区路 |
北起人民路,南至军区路桥中线 |
6590 |
20 |
省道S105 |
东起湖光路,西至中旱交界处 |
78563 |
21 |
东风西路延伸路 |
北起新湖光路,南至体育大道(含支叉路) |
3760 |
22 |
公园路 |
北起银屏路,南至体育大道 |
68000 |
23 |
经二路 |
北起三水厂,南至快速通道 |
26000 |
24 |
景城路 |
北起经二路,南至三水厂大门 |
31000 |
25 |
龟山连接线路 |
北起快速通道,南至海军部队大门 |
7850 |
26 |
西坝路 |
东起环城路,西至贾塘路 |
54000 |
27 |
新量具厂路 |
北起健康路,西至团结路 |
8235 |
28 |
龟山路 |
东起长江西路与巢湖路交口,西至湖光路 |
144300 |
29 |
龟山路延伸段 |
东起体育大道,西至湖山一品规划支路及支叉路 |
3621 |
30 |
景秦路 |
北起龟山路,南至健康西路 |
12925 |
31 |
爱心路 |
北起龟山路,南至健康西路 |
11200 |
32 |
银屏路 |
北起龟山路,南至西坝路 |
28400 |
33 |
快速通道 |
东起湖光路,西至柘皋河大桥中线 |
202400 |
34 |
观湖路 |
南起快速通道,北至滨湖景城西区 |
8400 |
35 |
景城路 |
东起三水厂,西至滨湖景城三期门口与观湖路相交 |
5600 |
36 |
体育馆后支路 |
南至滨湖大道,北至快速通道 |
6930 |
37 |
体育大道 |
北起龟山路延伸,南至东风西路延伸 |
48000 |
38 |
规划支路 |
北起滨湖景城—期,南至快速通道 |
9100 |
39 |
湖光小学路 |
北起湖光小学北侧,南至快速通道 |
4000 |
40 |
北外环 |
东起铸造厂红绿灯,西至长江西路 |
279092 |
41 |
新湖光路及巢湖大桥、桥底路、绿化带 |
南起望城,北至长江西路及桥下道路,绿化带 |
325924 |
42 |
西坝路 |
东起环城路,西至新湖光路 |
14850 |
43 |
东风路 |
东起巢湖路,西至新湖光路 |
9450 |
44 |
支又小路 |
南起龟山路,北至双桥河风鸣花园小路 |
1120 |
45 |
龟山路至双桥河埂路 |
党建广场旁 |
3750 |
46 |
三元街路 |
爱心路-湖光路 |
10000 |
47 |
城西批发市场湖光路大门口周边 |
城西批发市场至湖光路周边 |
600 |
48 |
宜业路 |
栖风路-ko+760 |
8500 |
49 |
泰安路 |
湖光路-栖凤路 |
14000 |
50 |
栖风路 |
泰安路-宜业路 |
10000 |
51 |
祥和路 |
泰安路-宜业路 |
8000 |
52 |
映月路 |
健康路-公园路 |
8750 |
|
合计 |
|
2179392 |
注:上述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二)39个小街小巷及城中村的沟塘坝渠打捞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两侧有立面的到墙根,无立面的绿化带外向两侧延伸30米和无主建筑垃圾、杂树、杂物及环卫设施清洗,雨水井、绿化带清掏,垃圾分类等环境卫生需求的一切工作,具体范围、面积参考如下:
序号 |
路段名称 |
总面积(㎡) |
1 |
商之都巷 |
300 |
2 |
量具厂巷 |
8235 |
3 |
桑树巷及其支叉巷(西至二院宿舍,东至人民路) |
9600 |
4 |
花园新村主巷(南北方向及村庄沟塘) |
2380 |
5 |
当铺巷 |
245.1 |
6 |
湖滨楼巷 |
197.8 |
7 |
统建楼巷及其支叉巷 |
794.7 |
8 |
依岫楼巷 |
184.9 |
9 |
综合楼巷 |
450.2 |
10 |
南苑(一中宿舍)小区 巷 |
957 |
11 |
迎仙巷及其支叉巷 |
2065 |
12 |
城河南街 |
2204.4 |
13 |
城河北街 |
4415 |
14 |
康福巷 |
900 |
15 |
干休所 |
252 |
16 |
李家巷 |
2430 |
17 |
花园新村 |
62000.4 |
18 |
卫生局宿舍 |
1200 |
19 |
百合巷 |
600 |
20 |
湖光新村 |
95246 |
21 |
土地局北侧支巷 |
60 |
22 |
休政巷 |
900 |
23 |
171号楼巷 |
400 |
24 |
人民路2号楼北巷 |
80 |
25 |
人民路2号楼南巷 |
40 |
26 |
建行南巷 |
60 |
27 |
巢野宿舍巷 |
3650 |
28 |
西圣新村 |
97537 |
29 |
新华书店及附近巷 |
150 |
30 |
长线巷 |
325 |
31 |
邮电巷 |
350 |
32 |
公安公寓 |
2300 |
33 |
建行北巷 |
180 |
34 |
映月新村 |
65401 |
35 |
南巢商业街一街 |
10524 |
36 |
南巢商业街二街 |
9864 |
37 |
南巢商业街三街 |
9864 |
38 |
南巢商业街四街 |
8536 |
39 |
南巢商业街南北广场 |
6840 |
|
合计 |
411718.5 |
注:上述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三)64个无物业小区的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道路两侧有立面的到墙根,无立面的绿化带外向两侧延伸30米和无主建筑垃圾、杂树、杂物及环卫设施清洗,雨水井、绿化带清掏,垃圾分类等环境卫生需求的一切工作,具体范围、面积参考如下:
序号 |
路段名称 |
总面积(㎡) |
1 |
鸿福家苑小区 |
1365 |
2 |
安福家苑小区 |
2578 |
3 |
政府公寓小区 |
10895 |
4 |
巢野宿舍小区 |
1243 |
5 |
古建小区 |
832 |
6 |
中医院宿舍小区 |
2821 |
7 |
路桥宿舍小区 |
6754 |
8 |
金西综合楼小区 |
2438 |
9 |
西河小区 |
5862 |
10 |
薛家巷小区 |
6215 |
11 |
东风花园小区 |
5945 |
12 |
西门广场小区 |
8752 |
13 |
粮源小区 |
3625 |
14 |
轻纺大厦小区 |
654 |
15 |
安泰小区 |
7843 |
16 |
统建楼小区 |
726 |
17 |
城西7、8号小区(西圣工业园内部至东风路) |
635 |
18 |
建行小区 |
4526 |
19 |
二中宿舍小区 |
5694 |
20 |
一中宿舍小区 |
2586 |
21 |
城西3、4.5楼小区 |
628 |
22 |
城河南巷小区 |
1369 |
23 |
邮政小区 |
659 |
24 |
卫生局宿舍小区 |
8516 |
25 |
巢野宿舍小区 |
1546 |
26 |
棉纺厂宿舍小区 |
2681 |
27 |
花园大院小区 |
562 |
28 |
政协小区 |
628 |
29 |
人民路88号小区 |
525 |
30 |
北大街商住楼小区 |
742 |
31 |
中泰合资楼小区 |
564 |
32 |
公安局宿舍小区 |
438 |
33 |
染织厂宿舍 |
2668 |
34 |
油泵厂宿舍 |
2520 |
35 |
富达楼 |
5000 |
36 |
二院宿舍 |
666 |
37 |
人民路小学宿舍 |
3800 |
38 |
一鸣楼小区 |
6692 |
39 |
四澍楼 |
5060 |
40 |
人行宿舍 |
1100 |
41 |
城建1、2号楼 |
3600 |
42 |
邮电小区 |
4278 |
43 |
老市委宿舍 |
1800 |
44 |
康顺达 |
5000 |
45 |
康复巷 |
920 |
46 |
长城小区 |
8740 |
47 |
量具厂宿舍、三栋楼宿舍、老一中宿舍及周边(商之都后面) |
18000 |
48 |
合肥八院宿舍 |
12000 |
49 |
北大街居委会以北片区 |
8000 |
50 |
原东风石矿生活区 |
20000 |
51 |
西苑小区 |
32000 |
52 |
西圣小区 |
13000 |
53 |
花园新村1至5号楼(城西) |
1270 |
54 |
金西小区 |
15000 |
55 |
法院宿舍、派出所宿舍、 |
6000 |
56 |
西苑商住楼 |
5100 |
57 |
临湖丽苑 |
26700 |
58 |
行署小区 |
22960 |
59 |
地税局宿舍小区 |
8400 |
60 |
邮电小区(西河街) |
30800 |
61 |
商业小区 |
57050 |
62 |
工商银行宿舍1#、2# |
2025 |
63 |
财政居民楼 |
2320 |
64 |
板桥宿舍小区 |
28740 |
65 |
原西圣大院 |
1058 |
66 |
龟山隧道上山体公园 |
89567 |
67 |
凤凰山山体公园 |
109252 |
|
合计 |
300724 |
注:上述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四)河道沿线的主次干道、水面、护坡、村庄的垃圾进行清扫 保洁、收集、清运,沿线道路的冲洗和降尘,以及河道沿线“牛皮癣”、乱堆放 杂物、窨井口周边油污清理等的一体化服务保洁工作等,具体范围、面积参考如下:
序号 |
名称 |
起止点 |
水域面积 (㎡) |
道路面积 (㎡) |
备注 |
1 |
环城河 |
西坝口-草城街桥-安德利 |
125000 |
56000 |
|
2 |
天河 |
西坝口-巢湖路 |
42000 |
13000 |
|
3 |
双桥河 |
女儿沟-入巢湖口 |
245000 |
331000 |
|
4 |
下朱河 |
新华学校-入巢湖口 |
157000 |
48000 |
|
5 |
柘皋河 |
S105-入巢湖口 |
139000 |
26000 |
|
6 |
巢湖 |
西坝口-柘皋河入巢湖口 |
355000 |
34000 |
|
合计 |
|
1063000 |
508000 |
|
|
注:保洁范围包含:水面、护坡、延河(湖)道路等。 |
注:上述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五)农村部分,主要是“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涉及的六个社区主次干道和山体沿线的沟、塘、河、渠、垃圾智能回收亭,具体如下:
① 龟山社区:主次干道、菜市场、居民区等区域。,
② 贾塘社区:孙岗、钱岗、双庙、小姚、潘岗、蔡岗、张岗和铁路沿线沟、塘、河、渠。
③ 桥东村:汤村、杨村、刘村、宋村、窦村和铁路沿线沟、塘、河、渠。
④ 桥头村:大汤、小汤、许村、小黄、小徐、黄墩、桥头河沟、塘、河、渠。
⑤ 山口村:大王、上朱村、下朱村、下朱新村和铁路沿线沟、塘、河、渠。
⑥ 伍贾社区:山黄、双桥、刘洼、刘黄、安门、刘墩和铁路沿线沟、塘、河、渠。
⑦ 主次干道:观光大道至S105(伍贾片区)、下朱桥至S105电厂路口、S105电厂路口至中垾路口、S105中垾交口至桥东村、电厂路。
⑧ 湖河:山口大寨圩、小柘皋河(入湖口到S105)、柘皋河卧牛山段、双桥河(西炮营村至入湖口)。巢湖卧牛山段老滨湖大道(含二平台)路面及迎水坡、背水坡和湖河面漂浮物蓝藻水生植物死鱼等打捞。
⑨ 农村垃圾回收智能亭管护兑换物品更换 ,需要安排专人负责定人定岗。(六)公共厕所维护及保洁
保持公共厕所整洁卫生,厕具损坏及时维修,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附:公厕清单
序号 |
名称 |
1 |
南巢商业街北侧公厕 |
2 |
南巢商业街南侧公厕 |
3 |
南巢商业街黄梅剧团公厕 |
4 |
东风石矿南广场公厕 |
5 |
东风石矿与大汤交接处公厕 |
三、服务需求
(一)项目服务具体内容
1、服务范围包括上述范围道路,公共卫生间及所辖河面清扫、保洁(保洁含道路、绿化带内及两侧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各类垃圾清扫、清运。
2、快车道实行机械清扫、洒水及垃圾收运。
3、快、慢车道、人行道实行夜间水洗作业。
4、道路两侧环卫设施(果皮箱、240L标准桶)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更换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道路中心隔离栏、桥梁及两侧护栏清理保洁。
5、公益性公示栏清理,道路两侧立面、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灯等牛皮癣清理保洁。
6、暴雨造成道路污染的清理、铲雪除冰等工作。
7、环卫作业过程不可预见问题。如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的建筑垃圾清理、燃放爆竹纸屑的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扫清理、混凝土搅拌车、工地建筑材料运输车轮带泥污染路面的清理、渣土运输路线临时性、突发性的清理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等采购人指派的事件。
(二)服务质量标准
清扫保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及流程
1、机械清扫:
1.1机械化保洁作业前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人工清除,确保清扫质量不下降;机扫及人工清扫每天均不少于2次。
1.2清扫作业分为早、中两班次,时间为早6:30分之前至下午14:00前完成。
1.3机械作业时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清扫时速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作业时应喷雾降尘,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砑无浮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车辆内垃圾应卸至指定地点,不得乱倒乱卸;车辆需加水时到指定的地点及时加水。
1.4中标人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加油、填路单,如有故障要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使用。
1.5清洗人行道时,洒水车须调整好水流幅宽,并配以人工洗刷路面;清洗被油污污染较为严重的路面时,可适当添加洗洁精等清洁液,反复冲洗,直至路面见本色。
2、夜间冲洗:
配备冲洗车至少一辆,随车4名工人,快车道、慢车道及人行道每天冲洗(下雪及气温2度以下天气不作业,特殊情况按要求作业),冲洗时间:夜间12时至凌晨6时,作业规范,质量达标。
3、机械洒水:
3.1每天四次洒水6:30、10:00、13:30、15:30(雨、雪及气温2℃以下时,原则停止洒水作业,但采购人提出洒水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加水时要到指定地点加水,严禁浪费水源)气温在30℃度以上,雾霾天气严重及预警达四、三、二、一级等特殊情况按要求作业)。
3.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得开警报器;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行人,避免将水喷溅行人和其它车辆。冲刷作业时先中央后两边,要及时调整高速水枪位置,作业车速不超过 12公里/小时,洒水宽度以道路宽度为准(对于道路较宽的路面,应实行半幅路面洒水),喷水口喷水有力,避免出现断续喷水现象。道路的快车道全部进行洒水,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保持道路湿润。
3.3保证下水口不应堵塞,下水口内无成片沙石、泥土、落叶、烟头等垃圾杂物,道路不能存在果皮、痰迹、污水、烟蒂、粘污物、路砑无浮土等其他杂物。完成喷洒作业后必须将前喷机收回原始位置,要将车辆清洗干净,认真如实填写线路单并上交。如有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次日启动备用车正常出车作业。
4、人工清扫保洁:
4.1认真贯彻执行巢湖市规定的道路清扫质量标准,在定岗定责任保证安全生产、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环卫人员上岗作业时,工作服装整洁,身着安全标志;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
4.2环卫作业人员负责清扫的机械清扫死角、绿化带、道路隔离栏、环卫设施清洁、道路正常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等,每天不少于2次人工清扫,时间为早7:00之前至下午4:00前完成。其他时间为正常保洁时间。
(四)作业标准
1、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1道路见本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清理及时。
1.2保洁路砑时要站在砑下依次顺序作业,并增扫1米宽的路面。
1.3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扫入垃圾落叶第二年合同、绿化带中倒垃圾。
1.4降雪天,按照巢湖市规定的质量要求安排人工和机械除雪,达到“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的要求作业。非机动车道上的积雪要清除1/2——2/3的路面。
1.5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和绿化带内甬道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绿化带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绿化带内果皮箱无满溢,周围无污物,保持桶体整洁;清扫出的污物立即清运,不得在绿化带外堆放暴露;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绿化带每百平米不得超过两块污物和杂物;园林施工造成的树枝树叶由园林单位负责,但季节正常落叶影响环境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清理。
1.6作业禁令: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机械清扫车扬尘作业。
1.7道路两侧环卫设施、桥墩(梁)及道路中心隔离栏清洁、环卫设施清洁等。
2、果皮箱、垃圾桶保洁管理标准
2.1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果皮箱、240L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2次以上,含每天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垃圾即满即清,满桶不得超过0.5小时未清理。
2.2必须每日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果皮箱、垃圾桶进行巡查,如发现倒伏、损坏,影响使用和观瞻,1小时内应及时上报维修和更换。
2.3果皮箱、垃圾桶应密闭,周围地面无抛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无臭味。
3、牛皮癣”作业标准
3.1“牛皮癣”清理范围。承接区域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外沿15米内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废物箱、垃圾箱、交通信号路灯杆、岗亭、交通隔离栏、行道树,公共张贴栏定期清理等
3.2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规范涂抹。
3.3严格按照巢湖市城市管理局规定,每月两次上报不少于五处违规“牛皮癣”图片和材料。
4、湖河渠塘水面、河道及河两边岸坡卫生保洁作业标准
4.1所辖区域河面、湖岸河道、河岸、沟渠、塘坝的垃圾清扫、保洁、清理、分类收运,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岸杂草不超过15cm;街道行政区域内塘坝、沿湖、河沟等水体的保洁(面积自行踏勘确定,巢湖市水务局已养护范围之外)。所有湖面、湖岸、河道、河堤、河沟、沟渠杂草等清运。
4.2河面无漂(悬)浮物、水花生等杂草。
4.3河边岸坡无纸屑、杂物、白色垃圾等。
4.4水面周边垃圾、水草清理,迎水坡每年出动打草机4次,对岸边杂草进行清理。
4.5负责所辖区域河面全域范围内沿线蓝藻打捞(包括区域内河水面死鱼打捞),蓝藻打捞及时,无异味,蓝藻作无害化处理。
4.6每天实行全方位打捞,打捞保洁时间为全天,确保河道水面无漂浮杂物,无动物尸体,无大件垃圾,无水生漂浮植物、打捞的垃圾、杂物应及时送到指定的中转站,做到垃圾日捞日清,打捞船舱内无积存拉圾过夜,垃圾临时堆放点无积存垃圾。
4.7每天巡查对发现河坡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河坡上生长的杂草和灌木要及时清理,要保持河道两边清洁整洁。
4.8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单位曝光和市民投诉、巡查员反映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
5、村庄及无物业小区卫生保洁作业标准
5.1保洁人员每天按时收集垃圾或将垃圾容器(桶)的垃圾就近送往垃圾集中点。
5.2保洁人员每天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塘坝、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裸露垃圾、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玻璃、饮料包装盒(瓶)等垃圾进行清理、收集、保洁,要做到勤走、勤看,不留死角。
5.2垃圾集中点、垃圾桶(池、房)的垃圾,每天至少收运一次以上,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运实行“桶装车载”、密闭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
5.4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每周至少擦洗一次,保持干净整洁;垃圾集中点、垃圾桶(池、房)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做到车走地净。
5.5生活垃圾及时送至政府指定处置单位,严禁裸露堆放,严禁焚烧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5.6及时清理乱倒的建筑垃圾、装潢装修垃圾。
5.7“牛皮癣”清除要做到即现即清,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
5.8中标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道路上的沙石、泥土及沿线路肩杂草进行清理。
5.9机械、车辆因发生故障等原因致使不能正常运转时,中标人应及时调配,确保垃圾及时收运。
6、公厕保洁标准
6.1确定专人管理,做好日常服务。
6.2确保公厕周围干净卫生,做到门有帘、窗有纱。
6.3公厕室内要保持无积水、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和杂物。
6.4做到大便池无积粪,小便器(槽)内不积尿液、无尿垢、无杂物,墙壁、顶棚、门、窗干净整洁,无浮尘。
6.5要经常进行卫生消毒、定期进行灭鼠、灭蟑。室内水电损坏(老化)应自行维修,确保灯明水通,门窗设施完好。加强维修维护,保证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四、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人) |
人员要求 |
人员职责 |
1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1 |
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
负责整个环卫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人员考核管理及培训; 清运任务及重大活动时的突击任务;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
2 |
项目管理人员 |
4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
负责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环卫工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并落实考核制度;负责保洁员的调配、管理、考核、加班核实工作;合理安排环卫职工的工作量,安排落实各种临时性、击性任务等。 |
3 |
保洁人员 |
148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保洁作业。 |
4 |
驾驶员 |
20 |
身体健康、能胜任环卫作业车辆、提供相关人员驾驶证(合同签订后核查人员时验证,投标时无需提供)。 |
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环卫车辆的作业任务;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安全作业。 |
合计 |
173 |
|
|
注:
(1)上述人员为最低配额人员数量要求,不得减配,中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2)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按照采购需求中“人员配备表”要求的人员要求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将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本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所配备人员进行考察,如发现不满足项目要求,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整更换。如遇主管部门检查需要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时,中标人应增加。
(4)中标人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二)机械设备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参数、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洒水车 |
≥8T |
辆 |
5 |
自有、租赁或中标后购买均可。其中需有雾炮,铲雪功能各一辆 |
2 |
多功能洗扫车 |
≥8T |
辆 |
3 |
|
3 |
多功能洗扫车 |
≥3T |
辆 |
5 |
|
4 |
垃圾压缩车 |
≥3T |
辆 |
5 |
|
5 |
背桶式电动保洁车 |
用于单人清扫保洁工作,可挂垃圾分类垃圾桶(240L) |
辆 |
82 |
自有、租赁或中标后购买均可。 |
6 |
标准垃圾桶 |
240L |
个 |
1472 |
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更换破损垃圾桶 |
7 |
人工双桨木船 |
载重量≥500kg |
艘 |
3 |
自有、租赁或中标后购买均可。 |
8 |
电动铁皮船 |
载重量≥500kg |
艘 |
3 |
自有、租赁或中标后购买均可。 |
9 |
巡查车 |
|
辆 |
1 |
双排座的皮卡车,自有、租赁或中标后购买均可。 |
10 |
果皮箱 |
≥240L |
个 |
38 |
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更换破损果皮箱 |
11 |
保洁工具把、锹、等)及劳品用品 |
满足服务现场要求为准。 |
/ |
/ |
中标后购买,满足服务现场要求为准。 |
注:
(1)上述机械设备为最低数量要求,不得减配,为应对重大接待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突发情况及特殊天气等应急情况,为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中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但采购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2)本项目所有燃油车辆,不得使用黄标车。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环卫设备及车辆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将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3)所有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系统,费用中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自行勘察项目所在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特点和项目实施所存在的风险,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2、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为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等全部费用价格。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重大疾病补助、意外伤害保险、防暑降温费等、教育培训费用、作业措施费、场地费、公共场所管护费(含美丽乡村管护费)、管理费、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费用、各种环卫工具、240L垃圾桶、服装、机械设备投入、机械折旧费、日常维护费、燃油费、各种耗材、劳保用品费、应急保障、保洁、清理、清运作业有关的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报价。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3、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870元/月•人)计算。并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2]141号)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从2012年8月1日起, 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即最低工资标准2057元/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 0.4%、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6.4%,社保缴费基数为4227元/月•人(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中标后中标人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5、投标报价按人员费用、机械设备费用及为完成本项目所支出的其他各项费用及税金综合考虑。投标人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
6、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策性费用时,中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调整,该风险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
7、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遇主管部门检查需要增加人员以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时,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清扫保洁人员,延长清扫保洁时间,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8、不可预见经费预算均已含在报价中,主要是指解决环卫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问题所发生的经费,为各类突发污染道路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建筑垃圾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理、路边堆放的树枝、秸杆、杂草、新增加的生活垃圾清运、混凝土搅拌车污染路面、工地建筑材料车轮带泥、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等各类影响环境卫生事件,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9、本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服务面积、内容和要求等说明大体准确,但可能存在偏差,但投标人的参与即表明投标人对此是已知和完全接受的,并对相应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接受力,所以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超出预期的少量需求偏差和合理技术风险,中标后仍有义务在其投标报价内保质保量达成采购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需求、目标、任务和服务内容。
10、本项目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 |
|||||
|
缴费项目 |
人数(人) |
费用(元) |
月 |
小计(元) |
A |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
173 |
2057 |
12 |
4270332.00 |
B |
所有人员社会保险 |
173 |
984.89 |
12 |
2044631.64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149461.62 |
|||
|
小计(A+B+C) |
6464425.26 |
|||
D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
434409.38 |
|||
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6898834.64 |
||||
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测算: |
|||||
|
缴费项目 |
人数(人) |
费用(元) |
月 |
小计(元) |
A |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
173 |
2057 |
12 |
4270332.00 |
B |
所有人员社会保险 |
173 |
984.89 |
12 |
2044631.64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149461.62 |
|||
|
小计(A+B+C) |
6464425.26 |
|||
D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
217204.69 |
|||
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6681629.95 |
注:
(1)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否则将按无效标处理。
(2)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或官网查询截图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4)政策性费用中核算的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中标后中标人未给相关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作为工资一并发放给相关人员。
(5)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如下:
(5.1)车辆燃油费与车辆折旧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等规定费用;
(5.2)所有人员工作服装费;
(5.3)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加班津贴、防暑降温费、培训费、管理费等;
(5.4)垃圾桶、环卫工具及其他耗材等;
(5.5)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发生一切费用。
注:以上其他费用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自行报价;投标人因未报、漏报、报价为0的,其投标报价视为均包含以上内容。
六、其他要求
(一)环卫人员及配置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熟悉业务。
3、具有全心全意为采购人服务的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
4、清扫、保洁:8小时清扫保洁工作制度。按定额标准结合机械清扫冲洗实际情况配备保洁人员。
(二)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1、环卫作业人员需按规定着装,早上和夜晚要穿闪光服,其他作业时间要穿环卫作业服装,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并及时汇报。
(三)环卫工具配备标准
1、大小扫把: 5把/人・月。
2、铁簸箕:路段清扫工2个/人・年。
3、铁锹:清运工3把/人・年,清扫保洁工2把/人・年。
注:环卫工具配备数量应以满足现场作业要求为标准。
(四)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建设部《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2)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中标人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不定期对环卫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3)作业人员管理
1、按要求着带有安全标志的服装作业,着装整齐。
2、按要求挂牌作业。
3、按作业规范作业,不得出现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等违反作业规范行为。
(五)垃圾收集清运管理
1、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散兵中材或肥东中节能或主管单位指定的其它场所,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目前为半汤建筑垃圾消纳场),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
2、运输工具车车容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识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无泼洒滴漏。
3、垃圾收运过程中,不得出现散装垃圾和垃圾落地堆放、撒漏、三轮车超载、车貌不整洁等现象。
4、桶装垃圾不得出现满桶、垃圾桶不密闭、桶边周围脏乱差等现象;垃圾桶及时清洗,隐蔽、归位。
5、环卫人员不得焚烧垃圾。
6、辖区内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
7、中标人进行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工作时,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六)不可预见工作
1、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投标人应成立应急分队20人,遇专项任务保障时,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工作。投标人准备的应急分队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理,偷倒垃圾清理工作。中标人每天对中标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及时告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立案后,由中标人在2小时内清理完成。偷倒垃圾责任单位已被采购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本次清理费由偷倒垃圾责任单位支付,中标人负责协调落实;未发现偷倒责任人,清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对清理的垃圾应按要求送至规定处理场。
3、清扫碎纸屑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残留未燃放的小鞭炮或正在燃烧的爆竹纸屑,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30分钟后到达现场进行清理,遇爆竹纸屑残迹较难清理的,要安排高压冲洗车进行有效冲洗。
4、对巢湖市相关部门设置的季节性瓜果摊点的瓜果皮垃圾要及时清扫和清理。
5、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已将新增加的垃圾量放在环卫作业不可预见费用支出。
6、对混凝土搅拌车、建筑材料、车轮带泥管理工作、交通事故等造成路面污染要及时清理。有责任单位的由采购人查处并协调责任单位支付清扫保洁、冲洗经费,查无责任单位的按要求清理,清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暴雨污染路面、铲雪除冰。夏季防汛工作期间,中标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扫保洁。除污染特别严重情况,暴雨结束后2小时内应将道路清理完毕。针对强降雨天气后道路产生严重淤泥现象,各单位应在10分钟内将应急分队调到现场清理淤泥和杂物,不得因雨水口被杂物堵塞造成排水不畅现象;冬季降雪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照铲雪除冰应急工作预案,提前准备人员物资,确保人手一把铁锹,机械设备处于待命状态,在接到任务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道路范围内无积雪。
8、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采购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回复。
(七)安全生产要求
环卫保洁作业涉及到交通安全、机械作业安全、水域保洁作业安全等多方位安全事项,中标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及其考核细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应通过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环卫行业是一种高危险行业,环卫人员普遍年龄大,在车来车往的现场及水面进行保洁作业,有较大的安全隐患,中标人应确保生产安全。具体安全责任要求如下:
1、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安全作业。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中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八)考核办法
1、考核机构 由采购人负责组织考核。
2、考核依据 考核按照《巢湖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相关文件标准等为依据,细化内容,量化标准,全面衡量,综合评定。
3、考核内容
3.1 作业质量考核80分。
3.2 运行管理考核10分。
3.3 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管理考核10分。
注:采购人根据运行情况有权调整以上分值比例。
4、考核办法
参照《巢湖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巢环[2020]7号)文件精神执行。
5、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
注:采购人根据运行情况有权调整考核评分细则内容。
6、考核运用
6.1按照实际考核结果拨付中标人当月承包经费(扣分结果参照考核评分细则执行并从当月考核的费用中扣除)。
6.2被国家、省、合肥市、巢湖市媒体曝光,确属本职工作失误或失职,分别在当月总分中扣5分、4分、3分、2分。
6.3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众反复投诉或被上级批评的,在当月总分中扣2分。
6.4中标人进场后的前三个月内,在合肥市、巢湖市检查中两次倒数第一的且考核分低于85分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并将违规行为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5日常考核中不低于85分即为合格,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年度最多不超过2年。
6.6日常考核中连续3个月考核低于85分的,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并将违规行为上报监管部门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