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神池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堂位于神池县义井镇永祥山村,建设单位为神池县民政局。
根据《山西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指南》(晋民发〔2020〕60号),该项目建设六类殡仪馆,年殡殓服务能力为517具。
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26242m2 (约合39亩),其中:殡仪馆占地面积15亩和骨灰堂占地面积24亩。建筑基底面积1900㎡,硬化面积5400㎡,绿化面积3500㎡。容积率0.2,绿地率35%。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87.07㎡,其中:业务区、后勤管理区479.6㎡,遗体处理区、火化区756.78㎡,悼念区750.69㎡,并配套建设水、电、暖、道路、绿化等基础配套设施及购置相应火化炉、殡仪车、遗体冷藏柜等设施设备。本项目与神池县公墓建设目属于紧邻地块,故考虑将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的3个功能相同区块共用。
业务区包括业务咨询室、业务洽谈办理室、丧葬用品陈列区、卫生间、收款处和休息室等。
遗体处理区:截肢消毒间、停尸间、冷藏间、防腐整容室、解剖室、污水处理间、殡仪车库、卫生间和员工休息室等。
悼念区:悼念厅、守灵间、音响室、休息室、储物间和卫生间等。
火化区:火化间、尾气处理设备间、骨灰处理间、候灰室、休息室、卫生间、淋浴间等。
后勤管理区:包括办公用房、医务室、职工食堂、卫生间、门房、泵房等。
神池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1998.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68.5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17.05万元,基本预备费113.1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助和自筹方式解决。
(2)骨灰堂部分公墓占地7亩,建筑面积1238㎡,建筑基底面积456㎡,绿地面积为5000㎡,场内道路4500㎡(其中:植草砖1700㎡,水泥路2400㎡,铺装400㎡)配套场外连接公路6247㎡,建筑密度4.6%,绿地率50%,容积率0.12。
神池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堂务范围为全县,服务人口7.388万人。
二、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神池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堂运行服务项目
服务期:三年;
服务地点:神池县殡仪馆及公益性骨灰堂;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规程执行。
三、服务内容
遗体接运服务;遗体消毒;遗体冷藏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殡葬专用网使用及管理;业务咨询服务;安保、保洁、水暖电维护服务和人员培训等。
四、服务要求
熟悉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人员管理、纠纷处理能力,能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并保障有关人员工资等权益,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为购买方和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按照服务内容的时间限定,如期完成工作任务;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主动热情,周到耐心,态度和蔼,言语文明。
县级殡仪馆启用后,首先抓好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让所有工作人员熟悉业务,熟练掌握岗位基本操作技能。同时加强制度、队伍建设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制定形成权责清晰、分类分级、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建设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殡仪服务队伍,将严管厚爱、约束激励结合起来,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在向群众提供殡葬服务过程中,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强制提供殡葬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形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文明丧葬用品;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或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提供殡葬基本服务之外,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并收费。
五、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实行 100 分评分制;
绩效考评结果得分支付系数见下表:
考评结果公布后,按照以下方式确定绩效考核调整系数C:
绩效考核分数 |
考核等级 |
支付系数 |
85-100分(含85分) |
优秀 |
100% |
70-85分(含70分) |
良好 |
C=100%-(85-T)×0.5% |
60-70分(含60分) |
合格 |
C=92.5%-(70-T)×1% |
<60分 |
违约 |
C=50% |
(1)绩效考核得分T≥85分视为优秀,绩效考核调整系数C=1.00;
(2)70≤绩效考核得分T<85分视为良好,每低于85分1分,C扣减0.5%,即绩效考核调整系数C=100%-(85-T)×0.5%;
(3)60≤绩效考核得分T<70分视为合格,每低于70分1分,C扣减1%,即绩效考核调整系数C=92.5%-(70-T)×1%;除了扣减当月服务费,实施机构有权要求运营公司进行整改;若运营公司拒不整改的,实施机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4)绩效考核得分T<60分视为违约,C=50%;实施机构有权要求运营公司进行整改;若运营公司拒不整改的,实施机构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运营公司有一次考核评分低于60分,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1.全员考勤(20分)
实施全员考勤,凡在职工作人员均纳入考勤范围,主要考核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参加各类会议等情况。“勤”的考核每月设100分,全年考勤以12个月的平均分按权重计入总分。由办公室每月定期对上月考勤、请假、因公外出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予以公布。每日上班签到、下班签退。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缺勤每半天扣3分。如遇出差、开会、请假等情况则需提交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对不严格执行考勤纪律、顶替考勤、弄虚作假、蓄意破坏考勤机等行为,经查实后,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党政纪责任。
2、工作服务态度(40分)
根据信访举报情况和日常监督情况,对各科室的服务态度情况进行核实给予赋分,各科室及个人出现一次不满意情况分别扣2分,情况严重对单位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1.领导评价(25分)
馆领导年终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赋分,其中馆领导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排名评价赋分(15分)、分管科室的负责人对本科室全体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排名评价赋分(10分)。评价按三个档次计分取平均分。
2.全体评价(15分)
年终由各科室工作人员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评价打分,按三个档次计分,取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