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和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部署,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浙自然资函〔2024〕44号)和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引(修订版)》的通知(浙土综整办〔2024〕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深入贯彻桐庐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县高品质美丽“标杆100”攻坚行动工作要求,坚持点面结合,全域推进,着力推动美丽本底精致精美、美丽标杆出彩出圈、美丽经济做强做优,提高凤川街道城镇建设现代化水平,统筹构建现代化美丽城镇空间格局,编制桐庐县凤川街道“虎镇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
二、规划范围及基本原则
桐庐县凤川街道翙岗村、西庄村、三鑫村、大源村、外源村、潇源村、园林村(部分),约146.39平方公里。
坚持共富导向、统筹谋划。突出功能完善、产业带动、百姓增收、治理优化等共富元素,一体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实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环境、风貌形象、活力秩序等方面高品质建设。
坚持资源整合、片区推进。推进与城市有机更新、土地综合整治、优地优居、“多田套合”等工作融合,规划引领、片区推进,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注重城乡一体化整治提升。
坚持功能完善、品质提升。注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更新完善,以及各类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提升美丽乡村的品位内涵。
坚持改革创新、常态长效。结合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持续推动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探索乡村经营新模式,创建共富单元示范样板。
三、项目内容
(1)基础调研分析
针对凤川街道自然资源条件、社会经济状况、历史文化特点、现有产业格局,充分挖掘历史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禀赋,摸清规划范围内各村基础现状、发展方向、补充耕地潜力和“非粮化”整治问题等相关情况,针对重点村、重点区域拍摄无人机正射影像和航拍照片。
(2)现状问题梳理与合理化建议
根据现状调研摸排,结合“多田套合”工作开展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优化情况,梳理规划范围内存在的各类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设目标与策略
提出桐庐县凤川街道“虎镇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的总体部署、片区谋划思路、整治策略与实施路径,明确实现创建共富单元目标的整治措施。
(4)建设任务与要求
以农业现代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共富单元打造为导向,通过创新产业模式、科学要素配置、合理优化布局等措施,深入发掘项目区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现代农业等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和整治区划定,确定具体整治目标任务,夯实各项整治建设要求及内容,明确各类子项目实施安排。
(5)效益分析评价
分析评价桐庐县凤川街道“虎镇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产生的生态、经济、社会等效益,总结标杆示范和和特色亮点经验,为后续凤川街道美丽乡村田园等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提供规划引导。
(6)保障措施及创新举措
提出桐庐县凤川街道“虎镇山”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制度、资金、人员等保障措施和特色创新举措等相关具体内容。
四、成果提交
规划文本:包括基本情况、工作基础、合理化建议、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及风险评估、规划衔接、建设目标任务、整治方向引导、产业发展策略、共富单元深化、项目统筹实施安排、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融资渠道、预期成效、保障措施等内容。
其他相关图纸、表格、矢量数据库等。
最终成果提交纸质文件5套,电子文件1套(具体数量根据实际需求)。
五、验收要求
项目成果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程和政策法规的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六、服务期
整体服务期1年。(2025年2月28日前项目实施初稿方案提交采购人,50日历天(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内实施方案送审稿正式提交上报,后续服务期间各阶段时间节点按采购人要求。)
七、保密要求
1.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中标人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
4.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
八、知识产权
1.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
2.采购人提供所有数据(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外借、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九、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在项目成果提交并通过验收后对提交的成果质量免费服务的期限不少于一年。
2.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进行项目成果日常操作应用的免费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
3.中标人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调查成果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
4.中标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5.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采购人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
2.项目成果通过县级论证和修改完善提交最终成果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文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 40%。
十一、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十二、其他
1、中标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和安全文明服务有关要求进行实施,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各种意外,其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合理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资料收集、调研、成果编制、质保期费用、文本打印、专家审查费用(含专家评审费、住宿费、差旅费等)、人员工资、仪器设备费、奖金、交通、差旅、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