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目标:漾濞彝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主要内容:采购范围:
1、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服务。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大理州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本办法的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是指县市民政部门以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方式,协助做好民政事务管理工作,由承接主体(第三方)派遣的工作人员。”要求,持续完善已组建的全县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队伍(以下简称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队伍);组织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队伍全面收集全县申请救助者的身份、收入财产、家庭结构、致贫缘由等信息,精准核实经济状况,与多部门共享数据或实地走访,严格依据政策标准审核资格,同时做好动态管理,定期复查,依变化调整救助情况。
2、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服务。组织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队伍联合社区、村基层力量构建主动发现网络。完成特困人员季度探访工作,主动搜寻困难群众线索。与卫健、医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突发困难群众快速预警响应。
3、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服务。组织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队伍打造线上线下宣传矩阵,线上优化县政府官网救助信息,推送宣传素材,更新政策解读、救助对象花名册等。线下在人口密集区、社区服务中心等地张贴海报、发放手册;结合重要节日策划宣传活动,如政策宣讲、知识竞赛等,提升群众知晓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满足《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满足《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关于印发<大理州基层民政助理员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规定。(3)满足《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相关规定。(4)符合采购人日常考核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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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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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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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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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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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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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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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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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境内。
采购预算:110000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