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工作范围
泰兴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拟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和更新。
二、工作内容
1、新编成片开发方案
(1)成片开发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基础设施条件等基本情况。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可包括一个或多个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以下简称开发片区)。开发片区的划分应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以地理因素或交通基础设施为边界,尽量集中连片,相对完整。开发片区不得相互重叠。
(2)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3)成片开发拟安排的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方案编制的开发实施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年,并应包括土地征收实施的年度计划。
(4)单个开发片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最低不低于40%(工业主导型开发片区其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20%)。
(5)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效益以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评估。
2、调整成片开发方案
已批准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在开发实施期限内因规划调整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调整的,按规定调整方案,涉及片区范围变化的,调整方案编制报批要求不变。调整后公益性用地比例须符合规定要求,已实施征收的地块不得调出。参照新编成片开发方案工作内容。
3、更新数据库
因详细规划调整导致片区用地布局或拟征收集体土地具体地块发生变化,但片区范围未改变、公益性用地比例未降低,并征求调整部分所涉集体经济组织意见、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的,按规定程序更新成果数据库。
三、成果要求
总体概述成果包括文本、表格、图件及附件。单个片区方案成果包括文本、表格、图件、数据库及附件。具体成果要求按照《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指南(试行)》《江苏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大纲及格式规范》等执行。
四、验收标准
方案成果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后,上报审批并通过备案。
五、工期要求
按照采购人工期要求,按时完成基础性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和研究、方案编制、成果论证、上报审批、方案调整(确需调整的)、数据库更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