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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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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260001610678 发布时间:2025-03-26 文档页数:41页 所需下载券:10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54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540,000.00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标的金额 (元)

所属行业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

C99000000 其他服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00(项)

9,540,000.00

批发业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不设定

百分比

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100%或者下浮率≤0%,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不涉及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序号

符号标识

技术要求名称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

服务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大米

1、包装规范、完好,规格:净重为25千克/袋。

2、保质期:产品在送达学校时剩余保质期至少为产品保质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3、中标人配送到学校的大米需提供同批次的出厂检测报告。

4、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T 1354-2018)。

5、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有清晰的“SC”生产许可证编号或有效期内的“QS”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标识。

6、包装袋必须符合《粮食销售包装》,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材料卫生指标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7、大米(籼米)达国家标准等级(GB/T 1354-2018)二级及以上;色泽、 气味正常,无异常色泽;黄粒米<1.0%、水分<15.5%、杂质总量<0.25%、互混杂质<5%、碎米总量<30%、小碎米含量<1%、不完善粒总量<6%、杂质限量总量<0.25%、无机杂质含量<0.02%,符合国家制定的加工精度适碾及以上。

8、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配送的产品剩余过多的中标人应回收。

2

面粉

1、特制一等粉,规格:净重为25千克/袋。

2、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3、包装要求:包装上有注册商标、SC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等,独立包装。

4、保质期:产品在送达学校时剩余保质期至少为产品保质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5、中标人配送到学校的面粉需提供同批次的出厂检测报告。

6、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配送的产品剩余过多的中标人应回收。

3

食用油

1、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每个包装标签上标有清晰的“SC”生产许可证编号或有效期内的“QS”生产许可证编号、非转基因标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标识。

3、保质期:产品在送达学校时剩余保质期至少为产品保质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4、中标人配送到学校的食用菜籽油需提供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

5、菜籽油必须为新鲜产品,采用物理压榨,油质优良,产品属于非转基因,无杂物混入,无异味,无杂质沉淀、感官、性状好。

6、菜籽油需为国标一级压榨菜籽油,符合国家标准GB/T 1536-2021;酸值(酸价)(KOH)<3mg/g、过氧化值<6.0mmol/kg、铅(Pb)<0.1mg/kg、总砷(以As计)<0.1mg/kg、黄曲霉毒素B1<10ug/kg、无气味口感好。

7、包装应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使用专用的一次性桶装,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包装瓶为合格的聚酯(PET)瓶。

8、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配送的产品剩余过多的中标人应回收。

4

猪肉

1、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产品应符合GB/T 9959.1-2019、GB/T 9959.3-2019、GB/T 9959.4-2019及相关国家标准。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死)猪肉、母猪肉和公猪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表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黏;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横切面颜色正常。

2、须为24小时内宰杀的,送货时该批次肉类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5

牛肉

1、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产品应符合GB/T 17238-2022及相关国家标准。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死)牛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有光泽,不发黏;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横切面颜色正常。

2、须为24小时内宰杀的,送货时该批次肉类符合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6

冷鲜畜禽肉

1、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

2、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相关标准。

3、符合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4、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

5、中标人须在交货时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复印件。

7

鸡蛋

1、禽蛋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2、按照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执行。

8

牛奶

1、按照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执行,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

2、保质期:产品在送达学校时剩余保质期至少为产品保质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3、新鲜、口感好,具有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注:1、以上所有标准或规范如有更新,则按新的标准或规范执行。

2、所有食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采购人将对投标人的配送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包括不限于对库房的全面检查、对配送车辆卫生的检查、对配送的食材进行不定时抽检。若需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抽检样品进行检测,由投标人支付检测费用。

 

2

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送的食品符合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配送时同时出具相应食品检疫/检测报告、合格证明、许可证(提供承诺函)。

2.质量要求

(1)所有食材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投标人中标后的供货产品(若涉及)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3.产品要求

(1)所有食品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

(2)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具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投标人所提供食品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所产生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同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

(4)任何因投标人所供食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事故的,在确认导致问题原材料品种后,由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同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处罚;

(5)供应的所有食品严禁含有违禁添加剂或其他法律规定的违禁品;

(6)投标人供应的食品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所有来源必须清晰;

(7)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严禁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8)投标人应具有配送网点,便于快速调货,对所供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任何问题,及时更换相同产品。

(9)投标人应具备组织配送、调运、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具有固定配送网点服务能力,所供食材若出现任何问题,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更换。

4.配送要求

(1)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新鲜的食材,保证食材的食品安全;凡所供食材的质量、数量与要求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遇特殊情况,投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食材清单三小时内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解决和处理。

(3)投标人建立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种管理记录档案和台账,详细记载相关内容、随时可查。

(4)投标人需严格做好配送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①投标人须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供应配送项目进行转包、分包,配送服务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

②所有食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址、厂名、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生鲜食品留样不低于48小时,预包装食品留样不低于30天。

③配送人员必须身穿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保持仪表整洁,车辆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在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④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配送食品的安全责任。若发生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⑤配送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学校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并办理出入校园通行证。

⑥生鲜肉类产品在配送时,必须使用冷藏车进行运输。每次配送前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清洁和消毒处理,确保车辆干净卫生,避免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污染;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等合格,肉质质量安全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

5.退出机制

(1)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须及时到现场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若出现群体呕吐、腹泻等其他情况,经相关职能部门或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系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由投标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所配送的食材,若有服务能力、场地管理、食材质量问题、服务态度、以次充好等其他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一经查实,经各学校确认无误,将对投标人进行罚款20000元/次的处罚;若发生第二次或投标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采购人可直接终止采购合同,取消其配送资格,并给予一个月退出时间,同时将其列入配送黑名单报县、市、省财政部门备案。对情况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被退出配送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退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对采购人造成任何损失的将按照合同总价的30%另行赔偿。配送投标人空缺替补原则:如果有投标人被退出后,在此期间采购人将会以公开招标方式重新选择投标人。

3

报价与结算

1、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100%或者下浮率≤0%,作为无效投标报价。结算价格=同类产品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例如:投标人报价下浮率为1%,本月同类产品基准价为10元,即结算价格=10元×(1-1%)=9.9元)。报价应是最终验收合格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食材本价、运输、储存、冷藏、二次搬运、人工、检验检测(若有)、保险、包装、利润、安全责任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充分考虑供货期内各种费用、市场风险、价格波动、履约义务和付款条件等。

  2、结算基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一个月发布的《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http://fgw.sc.gov.cn/sfgw/index.shtml)价格作为同类产品基准价;若同期无对应同类产品数据的,以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一个月最新发布的《达州市食品和农资价格应急监测周报》(http://fgw.dazhou.gov.cn/)价格作为同类产品基准价。若《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数据》、《达州市食品和农资价格应急监测周报》当月均无该商品价格,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询价小组,采集达州市主城区范围内三家及以上农贸市场或超市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特价商品除外,不作询价参考)。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方案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括:配送的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配送人员及职责分工;配送人员管理制度;食材出入库及库房管理制度;货源保障及食材索证索票措施;食材品质保障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措施;食品安全防控措施;售后服务方案。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情况提供应急服务方案,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送的食材退换处置预案;临时应急配送预案;运输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服务人员配备及职责;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为保证服务质量投标人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专业团队人员,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商务要求名称

商务要求内容

1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

服务地点

达州东部经开区

3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

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5

付款进度安排

1、进度款,按每月配送量据实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月配送结束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核对好货物数量和结算金额,并向采购人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当月配送费用

6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双方必须遵守本项目并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项目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在执行本项目中发生的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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