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焚烧厂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项目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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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进厂垃圾 |
成分、发热量、含水率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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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 |
每台炉烟囱采样口 |
烟尘、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重金属(汞、镉、铅)、二噁英类 |
每半年1次(每年6月和12月),每次每台炉3个样,共3台炉,其中重金属及二噁英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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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
场区上风向布置1点,下风向布置3点 |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硫醇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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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
总排口 |
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汞、镉、铬、六价铬、砷、铅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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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厂界 |
等效声级A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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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灰 |
飞灰库 |
含水率及汞、铅、镉、总铬、六价铬、铜、锌、铍、钡、镍、砷、硒浸出毒性、二噁英类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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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残渣 |
每台炉排渣口 |
热灼减率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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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厂界外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pH、镉、汞、铅 |
每年1次(每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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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监测 |
监测井2处 |
pH、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铁、锰、大肠菌群、COD、BOD5、细菌总数、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每年1次 |
二、填埋场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项目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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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监测 |
场区上风向布置1点,下风向布置3点 |
臭气浓度、甲烷、总悬浮颗粒物、硫化氢、甲硫醇、氮氧化合物、氨 |
每季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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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埋气 监测 |
填埋场区和填埋气收集处各1点 |
CH4 |
每季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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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监测 |
渗沥液进水和出水 |
SS、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总氮、总磷、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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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监测 |
本底井1处 |
pH、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钙和镁总量、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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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扩散井2处 |
每两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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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监测井2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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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井1处 |
每周1次 |
三、餐厨厂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项目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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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 |
进厂垃圾 |
蛋白质、脂肪、有机质、发热量、含水率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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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筒大气污染物 |
每台排气筒排气口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臭气浓度 |
每季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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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
场区下风向布置3点,上风向布置1点 |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硫醇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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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
总排口 |
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汞、镉、铬、六价铬、砷、铅、石油类、动植物油类 |
每月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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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厂界 |
等效声级A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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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厂界外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pH、镉、汞、铅 |
每年1次(每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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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监测 |
雨水排口 |
pH、悬浮物、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 |
每年1次 |
四、重要说明:
(1)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检测场所位置、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检测场所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2)中标供应商必须完全按照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确定的监测方案和监测时间(正常情况下提前2天通知检测采样)开展检测工作。所有的监测实施细则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江苏省相关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
(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采样结束后1个月向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提供检测报告,如部分指标检测工作日较长需提前通知确定出报告时间。
(4)为确保监管数据的公正性和独立性,中标供应商在2020年度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被监管单位(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
五、其他要求: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餐厨厂运营指标监测项目监测费用、人员费用、试验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通信费用、测量费用、法定取费与税金等的一切费用。
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供应商所投内容须满足以上要求,如果项目需要分包给其他监测机构,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