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焚烧厂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生活垃圾 |
进厂垃圾、入炉 垃圾 |
成分、发热量、含水率 |
每年1次 |
烟气 |
每台炉烟囱采样口 (5台炉) |
烟尘、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汞、镉、铅)、二噁英 |
每半年1次(每年6月和12月),每次每台炉3个样,共5台炉,其中重金属及二噁英每年1次 |
环境空气 |
场区上风向布置1点,下风向布置3点 |
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 |
每年1次 |
污水 |
总排口 |
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汞、镉、铬、六价铬、砷、铅 |
每年1次 |
噪声 |
厂界 |
等效声级A |
每年1次 |
飞灰 |
飞灰库 |
含水率及汞、铜、锌、铅、镉、铍、钡、镍、砷、总铬、六价铬、硒浸出毒性、二噁英 |
每年1次 |
焚烧残渣 |
每台炉排渣口 (5台炉) |
热灼减率 |
每月1次 |
土壤 |
厂界外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pH、镉、汞、铅 |
每年1次(每年6月) |
地下水 监测 |
监测井2处 |
pH、总硬度(以碳酸钙计)、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总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汞、镉、六价铬、铁、锰、大肠菌群、COD、BOD5、细菌总数、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每年1次 |
二、填埋场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项目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大气监测 |
场区上风向布置1点,下风向布置3点 |
臭气浓度、甲烷、总悬浮颗粒物、硫化氢、氨、甲硫醇、氮氧化物 |
每季度1次 |
填埋气监测 |
填埋场区和填埋气收集处各1点 |
甲烷、二氧化碳、氧气、硫化氢、氨 |
每季度1次 |
污水监测 |
渗滤液进水和出水各1个 |
PH、SS、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总氮、总磷、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 |
每月1次 |
外排水 |
|||
雨水监测 |
雨水排放口1个 |
SS、COD |
每月1次 |
地下水 |
本底井1处 |
pH、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钙和镁总量、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氰化物、铅、六价铬、镉、汞、砷、氟、铁、锰、铜、锌 |
每月1次 |
污染扩散井2处 |
每两周1次 |
||
污染监测井2处 |
|||
排水井1处 |
每周1次 |
||
噪声 |
厂界 |
等效声级A |
每季度1次 |
土壤 |
填埋场边8个,对照点1个,共9个 |
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 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1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 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 三氯丙烯、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 |
每年1次 |
三、填埋场二期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项目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填埋气监测 |
填埋场区1处 |
甲烷、二氧化碳、氧气、硫化氢、氨 |
每季度1次 |
地下水监测 |
本底井1处 |
pH、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钙和镁总量、挥发性酚类、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总大肠菌群、氰化物、铅、六价铬、镉、汞、砷、氟、铁、锰、铜、锌 |
每季度1次 |
污染扩散井2处 |
|||
污染监测井2处 |
四、餐厨厂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项目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餐厨垃圾 |
进厂垃圾 |
成分、含固率、含水率、含油率 |
每年1次 |
排气筒大气污染物 |
排气筒排气口 (5个)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臭气浓度 |
每季度1次 |
环境空气 |
场区上风向布置1点,下风向布置3点 |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甲硫醇 |
每月1次 |
污水 |
总排口 |
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汞、镉、铬、六价铬、砷、铅、石油类、动植物油类 |
每月1次 |
噪声 |
厂界 |
等效声级A |
每年1次 |
土壤 |
厂界外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 |
pH、镉、汞、铅 |
每年1次 (每年6月) |
地表水 监测 |
雨水排口 |
pH、悬浮物、COD、BOD5、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动植物油类 |
每年1次 |
五、 汤汪粪便处理厂监测项目技术要求:
内容项目 |
监测点布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环境空气 |
场区上风向布置1点,下风向布置3点 |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
每季度1次 |
排气筒大气污染物 |
排气筒排气口(1个) |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 |
每季度1次 |
污水 |
污水排放口1个 |
pH、SS、COD、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 |
每季度1次 |
雨水 |
雨水排放口1个 |
SS、COD |
每季度1次 |
噪声 |
厂界 |
等效声级A |
每季度1次 |
六、重要说明:
(1)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检测场所位置、环境以及工作范围等任何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供应商进行赔偿。
(2)成交单位必须完全按照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确定的监测方案和监测时间(正常情况下提前2天通知检测采样)开展检测工作。所有的监测实施细则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江苏省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分析方法按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
(3)成交单位必须在采样结束后1个月内向采购单位提供检测报告,如部分指标检测工作日较长需提前通知确定出报告时间。成交单位在每季度末向采购单位提供一份本季度的检测数据分析评估报告,对所有检测指标进行评价,供采购单位参考,负责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中填埋场和粪便厂的检测数据日常填报工作。
(4)为确保监管数据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成交单位在2023年度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扬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被监管单位(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扬州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扬州泰环固废处理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
(5)本项目报价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填埋场二期,餐厨厂,粪便处理厂运营指标监测项目监测费用、人员费用、试验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通信费用、测量费用、法定取费与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6)供应商所投内容须满足以上要求,对于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监测项目允许分包,但分包监测项目数量不得超过总监测项目数量的20%。如需分包,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具体分包项目、详细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如成交,拟分包的检测机构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