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户 需 求 书
1、采购项目内容:客车租赁服务。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满足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下上班或办事需要,现需租赁 5 辆大客车,每辆核定载客 47 座及以上的燃油商务车型;燃油中巴车 1 辆,每辆核定
载客 25 座及以上。
3、车辆租赁期:一年。二、报价人的要求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出租车车辆的要求
1、出租车辆单位必须具备包车的所有合法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车辆营运证、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安全行驶记录证明。
四、报价须知及要求
1、租车费用包括税费、车辆、司机、车辆必备的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乘驶保险(每座位保险额 100 万元或以上)以及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缴纳的保险等】和车船使用税、燃油等费用以及一切检修、维修费用、停车和路桥费,并负责处理、赔付一切交通违章违法及车辆使用、行驶过程发生的其他事故。
2、报价时必须报齐以下两部分用车共 20 项(正常上下班 3 项和临时租车 17 项)用
车时间线路的每辆每次(往返为 1 次)的单价且报价单价不能超出该项的最高限价,没有
报齐 20 项用车时间线路单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五、用车时段、线路、车型和最高限价如下:
正常上下班用车 |
|||||
序号 |
时间 |
具体线路 |
乘车人数 |
租用车型 |
最高限价 (元/次, 往返为 1 次) |
1 |
周一至周五 |
由汕头市区出发,按学院指定时间出发, 按学院指定线路沿线站点停车接学院教职工经海湾大桥至院本部(汕头市濠江区东湖),下午从院本部按当天线路或 指定线路返回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金园路 23 号)。 |
47 座及以上 |
燃油商务车 |
700 |
2 |
周一至周五 |
中午 12:20 由院本部(汕头市濠江区东 湖)经海湾大桥送教职工往金园校区后接教职工经礐石大桥返回院本部。 |
47 座 及以上 |
燃油 商务车 |
660 |
3 |
周一至周五 |
由汕头市区出发,按学院指定时间出发, 按学院指定线路沿线站点停车接学院教职工经海湾大桥至院本部(汕头市濠江区东湖),下午从院本部按当天线路或指定线路返回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 区(金园路 23 号)。 |
25 座及以上 |
燃油中巴 |
600 |
以上正常上下班各项合计限价(元) |
1960 |
||||
临时用车 |
|||||
序号 |
时间 |
具体线路 |
乘车人数 |
租用车型 |
最高限价 (元/次, 往返为 1 次) |
1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8:00 至下午17:00 中间时段用车往返市区和院本部。 |
47 座及以 上 |
燃油商务 车 |
660 |
2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8:00 至下午17:00 中间时段用车往返市区内(金平区、龙湖区)。 |
47 座及以 上 |
燃油商务 车 |
660 |
3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8:00 至下午17:00 中间时段用车往返院本部和濠江区之间 |
47 座 及以上 |
燃油 商务车 |
560 |
4 |
所有时间 |
学院各个校区(含院本部)用车往返澄海、潮阳、潮南 |
47 座 及以上 |
燃油 商务车 |
1000 |
5 |
所有时间 |
用车往返汕头市和潮州市 |
47 座及以 上 |
燃油商务 车 |
1100 |
6 |
所有时间 |
用车往返汕头市和揭阳市 |
47 座 及以上 |
燃油 商务车 |
1200 |
7 |
非上班时间 (含周末、节假日) |
用车往返市区和院本部 |
47 座 及以上 |
燃油 商务车 |
700 |
8 |
非上班时间 (含周末、节假 日) |
用车往返市区之间(金平区、龙湖区) |
47 座及以 上 |
燃油商务 车 |
500 |
9 |
周一至周五 |
中午 12:20 由院本部(汕头市濠江区东湖)经海湾大桥送教职工往金园校区后 接教职工经礐石大桥返回院本部。 |
25 座及以 上 |
燃油中巴 |
550 |
10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8:00 至下午17:00 中间时段用车往返市区和院本部。 |
25 座 及以上 |
燃油中巴 |
550 |
11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8:00 至下午17:00 中间时段用车往返市区内(金平区、龙湖区)。 |
25 座 及以上 |
燃油中巴 |
500 |
12 |
周一至周五 |
上午8:00 至下午17:00 中间时段用车往返院本部和濠江区之间 |
25 座 及以上 |
燃油中巴 |
500 |
13 |
所有时间 |
学院各个校区(含院本部)用车往返澄海、潮阳、潮南 |
25 座及以 上 |
燃油中巴 |
800 |
14 |
所有时间 |
用车往返汕头市和潮州市 |
25 座 及以上 |
燃油中巴 |
1000 |
15 |
所有时间 |
用车往返汕头市和揭阳市 |
25 座及以 上 |
燃油中巴 |
1050 |
16 |
非上班时间 (含周末、节假日) |
用车往返市区和院本部 |
25 座 及以上 |
燃油中巴 |
600 |
17 |
非上班时间 (含周末、节假 日) |
用车往返市区之间(金平区、龙湖区) |
25 座及以 上 |
燃油中巴 |
500 |
以上临时租车各项合计限价(元) |
12430 |
以上用车时间指正常用车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发车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六、采购预算:按每学期 22 周,全年 44 周,每周 5 个工作日计算。
1.早晚上下班接送费用:
大客车:220 个工作日×1 次往返×700 元(大客车)×5 辆=770000 元; 中巴车:220 个工作日×1 次往返×600 元(大客车)×1 辆=132000 元;
2.中午上下班预算:220 个工作日×1 次往返×660 元(大客车)×1 辆=145200 元。
3.全年上下班租车费用预算为:770000 元+132000 元+145200 元= 1047200 元,结算时按实际用车次数结算。
4.其它时间、线路的临时租车费用另计,结算时按实际用车次数结算。
七、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用车次数(按往返为 1 次计)结算 1 次,结算时中标单
位每月 10 日前对上个月的租车情况进行统计,并经采购人核实无误后凭正式发票结算, 具体以市财政支付中心拨付为准。
八、服务要求:
成交人提供使用服务的车辆投入使用年限不超过 6 年且必须车况良好、环境整洁、乘坐舒适并经学院考核同意,满意度高,如采购人不满意,成交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至学
院满意为止。
九、履约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凭中标结果通知书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交至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于履约期(服
务期)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无服务问题无息全款退还成交人,具体以市财政支付中心
拨付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