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二、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2016 年,为加快推进广东省人社信息化创新发展,深入贯彻国家“网络强国”和“创新驱动”战略,积极落实国务院《积极推进“互联网+”指导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人社部《“互联网+人社”2020 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广东省人社厅拉开了构建全省智慧人社体系的大幕。
2017 年,广东省委、省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为导向,按照国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实施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等工作部署,在全国率先展开“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以“制度
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全省“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数字政府”“指尖计划”打造的全
国首个集成民生服务的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于 2018 年 5 月正式上线,拉开了“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序幕。“粤省事”包括公安、人社、民政、国土、教育、卫计、地税以及公共服务八大板块,人社专区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上线,提供了 158 项人社服务事项。同时,广东省作为全国首个全省性签发电子社保卡的省份,“粤省事”开通了电子社保卡功能,全面推进电子社保卡在全省人社领域的应用。另外,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解决医院“三长一短”问题,广东省人社厅搭建了省医保移动支付平台,实现就医费用
“掌上一键支付”,并要求在全省推广应用。
汕尾市人社局抓住机遇、顺应期待、迎接挑战,在汕尾市“智慧人社”基础上,按照省
“智慧人社”建设要求,进行了汕尾市“智慧人社”总体规划,基于汕尾市人社的职能和业务工作,采用“平台+应用”的模式,打造“一个支撑中心(智慧人社基础设施支撑和智慧人社服务支撑)、两个智慧大厅(综合柜员制服务大厅、智慧监控指挥大厅)、三个核心平台
(智慧人社服务开放平台、智慧人社监督管理平台、智慧人社大数据平台)”的智慧人社总体框架,实现“四融(融渠道、融业务、融平台、融数据)、四化(业务经办高效化、公共服务智能化、管理监控精确化、决策分析科学化)”的智慧人社新体系。
汕尾市“智慧人社”总体规划分两期进行建设。汕尾市“智慧人社”一期建设于 2017 年
4 月启动,经过一年的建设,汕尾市“智慧人社”一期项目完成了中心数据平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平台、人力资源市场及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三大部分内容的建设,涉及基础服务、支撑服务、公共服务、治理服务类等数十项应用系统,为汕尾市人社业务工作有效开展和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化支撑。
按照汕尾市“智慧人社”总体规划要求,目前需结合汕尾市“智慧人社”一期建设基础, 充分利用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发挥已建系统的效能,结合全市当前实际情况和下一步规划, 启动汕尾市“智慧人社”二期建设。同时加快推进汕尾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对接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系统,接入“粤省事”人社专区,开发“汕尾人社”微信小程序,建设医保移动支付平台,推进电子社保卡应用,完善监控、分析、预测、分析等人社治理应用,推动全市“智慧人社”新体系的形成,提高人社智慧化服务水平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促进达成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党的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2、《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5〕40 号。
3、《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国发〔2015〕50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
5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
〔2015〕86 号。
6、《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 号。
7、《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6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3 号。
9、《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6〕55 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
108 号。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 号。
1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 号。
1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 号。
1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3 号。
1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2 号。
1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59 号。
1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 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6〕105 号。
18、《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粤府办〔2015〕53 号。
19、《广东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粤府办〔2016〕29 号。
20、《广东省智慧人社建设指导意见》。
21、《广东省智慧人社行动计划(2016—2020)》。
22、《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
23、《广东“数字政府”发展总体规划》
24、《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总体规划》
25、《广东“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
26、《关于推广应用全省医保移动支付平台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195 号
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智慧人社”建设指导意见》、《广东省“智慧人社”行动计划
(2016—2020)》、《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广东“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计划》的规划部署,按照汕尾市“智慧人社”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要求,基于一期工程基础, 结合全市当前实际情况和下一步规划,启动全市“智慧人社”二期工程建设。围绕实现“高效经办、智能服务、精确监管、科学决策”的目标,强化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思维,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建设“智慧人社”二期工程,依托汕尾市“一个支撑中心、两个智慧大厅、三个核心平台”的智慧人社总体框架,对接“数字政府”“粤省事”人社专区和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系统,实现省、市数据交换共享,开发“汕尾人社”微信小程序,建设医保移动支付平台,推进电子社保卡应用,提高全市人社智慧化服务水平和群众办事满意度,完善监控、分析、预测、分析等人社治理应用,提升人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汕尾市“智慧人社”总体规划,全市“智慧人社”二期工程建设计划于 2019 年初开
始动工,合同签订后基础设施 180 天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软件平台 300 天内完成软件调试测试、系统对接上线及验收。
一、构建一个体系。构建一个“四融(融渠道、融业务、融平台、融数据)、四化(业务经办高效化、公共服务智能化、管理监控精确化、决策分析科学化)”的汕尾智慧人社新体系,全面支撑全市人社业务有效开展和事业科学发展。
二、衔接两个关系。通过社会公众需求侧的感知与人社供给侧改革,加强社会公众需求侧与人社供给侧双向互动,形成社会公众点菜、人社送餐的服务格局;通过全面融入省集中式人社一体化系统,加强省级平台服务与市级应用创新的衔接联动,形成省级集中平台+市级
创新应用的发展格局。
三、突出三个支撑。突出发挥信息化在人本化公共服务、智能化监督管理和大数据化决策支持三个层面的支撑作用。
四、贯穿四条主线。以面向市民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主线,实现服务一生;以面向政策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实现管理一生;以面向基金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实现保障一生; 以面向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实现记录一生。
五、实现五个更加。实现更加透彻的感知,更加泛在的互联,更加人本的体验,更加智能的治理,更加全局的安全。
一、坚持创新引领。综合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以社会公众的需求和体验为中心建设智慧人社,推进“互联网+人社”供给侧改革,加快业务创新、服务变革,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将破解制约全市人社事业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作为建设智慧人社的着力点,找准突破口,增强针对性,提升一体化服务质量和综合治理能力。
三、坚持统筹协调。按照全市“智慧人社”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在全省统一的规划部署中,明确与省大集中系统的职责边界,理顺全市人社业务体制机制,省市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智慧人社建设。
四、坚持有序实施。按照全市“智慧人社”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充分尊重并深入理解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系统,重在创新,分布实施,注重可操作、可考核,确保智能人社落地实施。
汕尾市“智慧人社”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4271730.91 元(其中软件开发 6208430.91 元,基础设施 8063300.00元)为该项目招标最高限价(暂定价),项目实际预算造价以财政审核后预算造价乘于中标下浮率为准。
2、总体设计要求
汕尾市“智慧人社”二期建设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服务人民,增强人
民获得感、幸福感”为中心,以“转变政府智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模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主线,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紧紧围绕新时期汕尾市人社工作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正确分析认识业务工作形势要求和信息化发展趋势,以支撑汕尾市人社业务有效开展和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优架构、重服务、强治理、保安全,持续推进汕尾市智慧人社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汕尾市人社服务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优架构。通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汕尾市“一个支撑中心、两个智慧大厅、三个核心平台”智慧人社总体框架,支撑汕尾市人社事业持续发展。
二、重服务。面向市民、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提供便捷化、规范化、个性化的人社线上服务、主动服务、协同服务、引导服务。
三、强治理。依托人社治理应用,强化在监控、分析、预测、分析等方面的智能化支撑。四、保安全。加强多网域、多连接、多应用、多场景信息环境下的立体化信息安全体系
建设,本项目设计、开发、建设的所有内容,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有助于进一步创新网络安全保障手段,保障信息安全。
汕尾市“智慧人社”二期将依托汕尾市“一个支撑中心、两个智慧大厅、三个核心平台” 的智慧人社总体框架进行建设,推进形成“四融、四化”的智慧人社新体系。汕尾市智慧人社总体框架如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