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基本信息
1.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26645.08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分为软件开发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两部分,其中软件开发服务包括智慧文旅、智慧交通、智慧城管、基层治理等;基础设施服务包括智慧充电桩、户外宣传大屏、城市停车交通诱导系统、智慧灯杆、景区视频监控系统等。
(二)项目总体目标
1.紧抓汕尾市“一核两轴三带四擎五区全域”全域旅游,按“红引领、蓝度假、绿休闲、古体验、特感悟”的发展契机,围绕“旅游、城市管理、数据要素”等方面,以“城市服务一网通办、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城市产业一网兴业”为目标,依托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打造数据驱动的大湾区特色滨海休闲智慧城区的建设,奋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新城。
2.到2025年,建成“旅游产业繁荣,城市运行精细化管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汕尾市城区-打造数据驱动的大湾区特色滨海休闲智慧城区发展新格局。通过5G、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旅游、城市管理和数据要素深度结合。
(三)项目背景
1.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重点提出要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2.2021年4月,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打造数字经济新高地,坚持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方向,全力抢抓数字经济"风口"。
3.2021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指出数字政府是全面数字化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在促进数字经济、建设数字社会、完善数字生态中起到关键的引领作用。大力推动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省域治理“一网统管”、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工作。
4.2022年3月,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汕尾市城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指出我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要继续向纵深发展,实现政府服务由分散向融合转变,政府治理由粗放向精细转变,政府运行由独立向协同转变,产业发展由常规向创新转变,高质量打造“首善之城、善美之区”,努力在全市建设沿海经济带靓丽明珠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进程中实现率先发展。
5.2023年3月,城区确定今年高质量发展路线图,其中重点提出坚持激发活力、增强动力奋力在深化改革创新上求突破见实效。深化营商环境改革。高层次实施“四数联动”示范工程,加快政府五大职能数字化转型,持续优化一流市场环境,持续优化一流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一流社会环境。
采购包1(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本项目服务期限至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验收工作完成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项目概算实际批复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财政局造价审核后的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的总和×中标(成交)折扣率,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财政局造价审核后的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的总和×中标(成交)折扣率,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结算最高不超过140万元;(投标响应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成交供应商提交《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及方案》并通过广东省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概算批复且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财政局造价审核后的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的总和×中标(成交)折扣率后的咨询服务费的60%; 3.本期项目建设完成实施主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财政局造价审核后的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的总和×中标(成交)折扣率后的咨询服务费的35%; 4.本期项目建设完成终验后10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尾款; 5.本项目根据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财政局造价审核后的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的总和×中标(成交)折扣率后的咨询服务费进行结算和支付。本合同款支付需在采购人收到财政核拨本项目经费后才能实施,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提出延期付款索赔要求。如项目或编写方案费用未能获批,则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6.如当年财政安排本合同经费不足以支付当期全额应付款时,采购人应先告知成交供应商当期可支付金额,在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发票后,由采购人支付等额费用予成交供应商,差额部分采购人应在下一年度予以足额支付(无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此提出延期付款索赔要求。付款期限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之日起计算,具体到帐期限以财政拨付实际到帐为准。付款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如相关经费受财政部门拨款进度影响或不可抗力影响,采购人付款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成交供应商延迟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验收主体: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相关专家或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2.时间:设计成果交付物完成后30内(若国家、省级或地市级上级主管部门对上述各项工作的汇交时间有调整,则完成时间以上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3.方式:项目成果文件资料验收。 4.程序:由成交供应商按项目要求完成提供服务所需的工作,并编制项目验收相关文档资料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通过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取得汕尾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概算批复即为验收通过。 5.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调研报告》; (2)《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概算方案)》; (3)《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投资概算清单》; (4)《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CAD图纸》; (5)《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汇报PPT》; (6)《项目实施变更审核意见》、《项目验收核查意见》。 6.验收标准: 依据国家、省、市和区的最新政策、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合同以及双方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一)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服务费、交通费、通讯费、餐费、住宿费、劳务费、印刷费等一切实施本项目所需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采购人将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取费标准,咨询服务费以项目申报建设金额为基数,具体取费主要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关于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的计算方法,结合汕尾市关于咨询服务费的相关管理办法中相关的取费系数要求,最终结算金额以广东省汕尾市城区财政局造价审核后的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的总和×中标(成交)折扣率。 (三)人员要求,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22人。根据项目进度需要,供应商须阶段性增加人员投入到项目中。 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服务团队人员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人员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成交供应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如须调整服务团队人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4.在项目负责人员方面,应设立一名专职负责的咨询总监、一名专职负责的项目经理。服务团队人员须具备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的专业技术和类似工作经验。 5.服务团队人员及职责要求如下: (1)咨询总监:负责项目总体方向的把握和指导;整体资源协调,要求具有信息化项目咨询相关服务经验。 (2)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统筹、把控项目总体开展情况,评估项目潜在风险,对咨询的重要文档质量进行把关,确保与采购人良好的沟通与协作,保证咨询服务项目顺利进行,要求具有信息化项目咨询相关服务经验。 (3)项目团队成员:承担项目管理基础工作,包括数据、文档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进度跟进与汇报、方案编制、图纸绘制,基本工作沟通与反馈等。 (四)其他要求,1.服务响应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的监督、指导下展开工作,并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项目团队成员能够及时提供现场服务。 2.资产权属 (1)成交供应商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形成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成交供应商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报价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报价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成交供应商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及内容(包括内部文件、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加强管理,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服务完成后需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完整退回;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 |
项 |
1.00 |
1,400,000.00 |
1,400,000.00 |
10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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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工程勘察服务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需要,开展工程勘察服务。对智慧充电桩、便民零售柜、城市停车交通诱导屏、智慧灯杆、视频监控等建设内容所需要的配套传输链路服务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实地测量等勘察作业。 2.工程设计服务 根据项目的建设需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投资概算文件编制、配套CAD图纸绘制等工程设计工作。 (1)需求调研与分析服务 为确保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方案编制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的规范性、全面性,在开展相关工作前应对数字城市现状、数字城市业务、服务对象等进行全面调研和分析。 1)制定调研计划 根据项目内容及实施计划要求编制调研计划。调研计划应包括调研范围、调研内容、调研时间、调研涉及相关方、各相关方职责、需要配合开展的工作等。 2)调研组织 安排开展调研,跟进调研进度和结果,协调和解决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①调研准备。调研前应准备好相关调研材料,包括:调研提纲、调研表或调研问卷等。 ②调研记录。开展具体调研工作,并形成过程记录和会议纪要等。 3)调研内容 结合数字城市建设的需求开展现状及需求的调研,包括调研数字城市信息化现状、数字城市业务现状、服务对象需求、数字城市业务需求等。 4)成果确认 输出《汕尾市城区“数字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调研报告》,配合采购人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2)设计咨询服务 1)方案编制 在前期调研工作基础上,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2)投资概算编制 在前期调研工作基础上,完成投资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3)图纸绘制 在前期调研工作基础上,完成设计图纸的绘制,设计深度达到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等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 4)交付成果检查校验 建立校验评审机制,采取自查修订、交叉验证、内部会审等方式反复对设计成果方案进行检查校验,形成可交付版本,保障设计成果在形式、内容、深度及逻辑上符合要求,达到咨询设计服务预期效果。 5)交付成果汇报 配合做好有关汇报材料编制和讲解工作,向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6)初步设计专家评审 本项目设计成果方案需通过汕尾市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论证会,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订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形成可正式报送版本。 7)协助配合报送 协助采购人按市级、区级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申报的管理要求做好初步设计成果申报工作,根据相关审批意见,修订完善初步设计成果方案,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最终的设计成果报送。 3.实施支撑要求 1)技术交底:实施项目完成采购后,成交供应商应参加采购人组织的咨询服务机构、监理服务方和项目实施方技术交底会议,讲解项目设计思路、目标、关键设计、安全策略等内容。 2)变更审核,成交供应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涉及需求、技术、业务变更等变更内容进行审核,核对变更内容的合理性与符合性,出具变更审核意见。 3)验收核查,软件开发服务和基础设施服务交付验收,或运行维护服务和系统业务运营服务最终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核查服务成果是否达到设计目标,出具验收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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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标准和规范化 项目设计时应严格遵循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电子政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业务、技术、运行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整体建设进行设计,充分体现标准化和规范化。 (2)架构规范性 项目设计时应基于现有主流的先进架构和公开标准,技术采用需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可以快速便捷的升级相关技术,确保系统能够在技术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跟上发展趋势,具有规范性。 (3)功能适用与易用性 项目设计时应体现“以服务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系统所有功能需要考虑到以用户为中心,针对不同层面的使用者的应用水平,充分考虑系统的易用性,做到好用、管用和实用。通用功能应通过服务模式开放给其他功能使用,保障项目的应用与推广。 (4)可扩展性 项目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网络、硬件的扩展需要、应用系统二次开发的需要、以及支持未来可能出现的组织调整的需要。系统应采用开放的可扩充模块结构设计,保证以后可以方便地升级和不断增加新功能、增加容量、以及在同一平台上扩充其他业务应用功能。 (5)数据共享 项目设计时应以确保数据安全为前提,打破原有各业务烟囱式建设模式,连通每一个“信息孤岛”。数据共享遵循国家及广东省技术规范要求,统一数据共享方式和数据标准,在设计时充分考虑未来数据范围扩充、时间增量等扩展。 (6)安全性 项目设计时应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建设的各种信息技术标准(环境、技术、信息数据、密码、信息交换标准等),制订项目各项安全技术标准,强化信息安全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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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现状需求分析 供应商需在投标时编制提交项目现状需求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分析、项目现状分析、项目存在问题分析、项目必要性分析、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用户需求分析、项目业务需求分析、项目功能需求分析、项目数据需求分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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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总体设计要求 供应商需在投标时编制提交总体设计方案,体现方案总体设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思路、设计原则、架构设计(需提供架构设计图和设计说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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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分项设计要求 1.供应商需在投标时编制提交分项设计方案,体现方案分项设计能力,设计内容包括:软件开发服务(智慧文旅、智慧交通、智慧城管、基层治理、基础支撑底座)、基础设施服务(智慧充电桩、户外宣传大屏、城市停车交通诱导系统、智慧灯杆、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基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 2.软件开发服务需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概述、功能架构、功能描述等; 3.基础设施服务需包括但不限于:概述、系统拓扑、配置原则、配置数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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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项目重点难点 供应商需在投标时编制提交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与分析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就下列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1.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提出可落地的项目调研合理化建议; 2.结合汕尾市城区实际,给出智慧充电桩、户外宣传大屏、城市停车交通诱导系统、智慧灯杆、景区视频监控系统、基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的选点规划,提出具体的选点方案; 3.结合汕尾市城区信息化实际,论证分析如何充分利旧,避免重复建设; 4.结合本项目建设内容,对专项债收益进行量化分析,并给出建设方向的合理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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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七)实施组织要求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在机制保障方面,成立组织实施小组。在项目日常管理和条件保障方面,从行政组织、后勤保障和支撑条件各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文档管理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省、市、区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1套,电子文档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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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服务保障措施要求 1.进度要求 从合同签订开始计算,设计成果交付物应于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1)工程勘察阶段 根据本项目的建设需要,开展工程勘察服务。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对智慧充电桩、便民零售柜、城市停车交通诱导屏、智慧灯杆、视频监控等建设内容所需要的配套传输链路服务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实地测量等勘察作业。 (2)工程设计阶段 根据项目的建设需求,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投资概算文件编制、配套CAD图纸绘制等工程设计工作,形成正式的设计成果报送版本。 (3)实施支撑阶段 根据项目采购和实施进度,提供技术交底、变更审核、验收核查等服务,具体进度以采购人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为准。 2.质量保证要求 供应商需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找出影响项目推进的关键因素,提出项目质量管理的措施,并针对性地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管理方案。 3.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时编制提交针对本项目特点的服务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进度保障措施,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