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根据市教育局《2019年学校体育卫生美育与国防环境教育工作计划》及《关于印发桂林市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的通知》,2019年将举办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场书画比赛及承担市委宣传部“周末大家乐”演出等活动。
二、工作服务时间、实施地点要求:
1.服务时间:2019年5月~2019年11月,各项活动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确定。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总体技术要求:
1、供应商必须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承办的各项艺术比赛及活动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准确、不营私舞弊。
2、供应商必须做好比赛及各项目活动的安全预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供应商必须确保能顺利组织完成各项比赛及艺术活动任务。
4、供应商必须对有关单位及个人的信息保密。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安全预案,否则响应无效。
四、2019年桂林市中下学生有关艺术比赛等各项工作方案服务项目需求: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金额(元) |
服务内容 |
1 |
桂林市第十届中小学生群舞大赛 |
1 |
项 |
25000.00 |
举办高中、初中、小学各1场,共计3场,共两天。 1.提供场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厅、桂林市漓江剧院、桂林市省立艺术馆同等或以上等级剧场,需包含灯光、话筒、音响、LED大屏,舞蹈用地垫。租用3场; 2.供应商负责聘请专家评委:每场不少于7人,共3场; 3.比赛场地需提供安全保卫、医疗保健、音响、灯光师、主持、场地布置、宣传等工作人员后勤保障:不少于10人/场,共3场; 4.评委、工作人员饮用矿泉水:≥20箱; 5.场地布置(标语、横幅等),根据场地实际设计; 6.提供评委、主持人、工作人员工作简餐(午餐、晚餐):15~20人/天。 |
2 |
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课本剧、短剧、朗诵比赛 |
1 |
项 |
21000.00 |
1.比赛场地: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厅、桂林市漓江剧院、桂林市省立艺术馆同等或以上等级剧场,需包含灯光、话筒、音响、LED大屏,租用3场; 2.供应商负责聘请专家评委:每场人,共3场; 3.比赛场地需提供安全保卫、音响、灯光师、主持、场地布置等工作人员后勤保障费:不少于10人,共3场; 4.横幅等舞台布置根据场地实际设计; 5.评委、工作人员饮用矿泉水:≥20箱; 6.提供评委、主持人、工作人员工作餐(午餐、晚餐):15~20人/天。 |
3 |
桂林市第十届校园文化艺术节艺术教教育论文、“花坪银杉杯”书画、摄影、征文作品评选 |
1 |
项 |
13800.00 |
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级别比赛进行2天,其中: 1.提供论文评审专家人员:不少于6人,2天; 2.提供绘画、书法评审专家至少各6人:不少于12人,2天; 3.评审场地需提供场地布置、宣传、作品摆放、统计工作等人员后勤保障费:不少于10人,2天; 4.专家评委、工作人员矿泉水:≥10箱; 5.制作学生及指导老师的奖状、荣誉证书; 6.横幅、宣传报道等场地实际设计; 7.约28名专家、评委、工作人员2天的工作简餐(午餐、晚餐)。 8.提供获奖学生奖状 |
4 |
桂林市校园文化艺术节组织先进团体表彰奖品 |
1 |
项 |
6200.00 |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团体奖品:制作团体奖杯:20-25个;制作各单项获奖证书:40-50张;制作指导教师荣誉证书:120本,学生荣誉证书:500本。 |
5 |
开展创建全市艺术特色、示范学校的申报评选活动(专项工作) |
1 |
项 |
8000.00 |
评估专家下县住宿费:5人×3天;评估专家下县租中巴车费2天;专家评估费:3天;制作奖牌费。 |
6 |
艺术教育测评及评估 |
1 |
项 |
19000.00 |
1.提供评委专家(不得再作为改卷专家):音乐、美术技能测评专家16人; 2.提供测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3.提供出题专家(不得再作为改卷专家):不少于4人(音乐、美术各两人) 4.提供改卷专家:不少于10人(音乐、美术理论考试专家至少各5人) 5.安排评委、工作人员工作简餐(午餐、晚餐):40~50人/天; 6.提供评委、工作人员矿泉水;制作横幅标语,根据场地实际设计。 7.负责市本级下县督查工作人员4人4天住宿费及餐费; 8.负责艺术教育年度评估专家9名下县租车2台费用,餐费、评审检查补助费用,时间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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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育系统周末大家乐专场演出 |
1 |
项 |
7000.00 |
1、提供演出节目指导老师、专家:不少于10人×2天; 2、提供主持人:2人; 3、演出现场需提供安全保卫、音响、灯光师、场地布置、宣传工作等人员后勤保障:不少于8人; 4、包含演员、主持人演出化妆品及化妆费用; 5、提供指导老师、专家、主持人、部分演员等工作人员矿泉水及工作简餐(午餐、晚餐)。 6.提供三角钢琴1台,钢琴调律师1名。 |
8 |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
1 |
项 |
20000.00 |
1.组织桂林市中小学生艺术团3次到各县(区)中小学进行展演活动,负责艺术团成员差旅费,人数:60人。 2.艺术团日常排练、聘请专家指导不少于10次工作经费。 |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120000.00元,但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预付合同金额的80%,余款所有活动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供应商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采购人。
七、磋商报价指本次服务价款,设备占用费、租赁设备、运输、操控、维护、人工劳务、差旅、住宿、交通、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八、供应商于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含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九、本“服务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