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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项目三)房屋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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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70000057027 发布时间:2020-04-27 文档页数:98页 所需下载券:10
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项目三)房屋鉴定服务

01包组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位于中山市东区、石岐区及西区,系河涌水环境提升工程。建设范围包括东区17条(段),西区14条(段),石岐区10条(段),河涌包含白石涌、西河涌、崩山涌、大小鳌溪、新安涌、狮滘河、石特涌等共计41条水体。

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截污工程、河涌范围现状污水管道检测与修复工程、调蓄工程、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系循环和补水工程、岸线修复和生态护岸工程、底泥处理处置工程、水务信息化建设工程、人工湿地、河道养护等。

项目地理位置图

石岐区河涌一览表

序号

河涌名称

起止地点

河长(km)

平均宽度(m)

现状水质

1

岐头涌

石岐一小

岐江河

1.8

6

劣Ⅴ

2

鸭利沙涌

岐港加油站

南六涌

1.9

8

劣Ⅴ

3

崩山涌

孙文东路

岐江河

4.3

30

劣Ⅴ

4

白石涌

岐关西路桥

岐江河

2.5

22

劣Ⅴ

5

发疯涌

岐关西路

悦来南路花坛

1.2

21

劣Ⅴ

6

港口河
(港口沥涌)

星晨花园桥

岐江河

1.8

50

劣Ⅴ

7

南六涌

南六头

水轮泵

0.36

28

劣Ⅴ

8

后山新开涌

北外环

大信新家园

0.4

20

劣Ⅴ

9

新涌

花海湾小区

岐江河

0.4

5

劣Ⅴ

10

岐江河

白石涌口

崩山涌外排泵站

9.2

100

劣Ⅴ

西区河涌一览表

序号

河涌名称

起止地点

河长(km)

平均宽度(m)

现状水质

1

南六涌

星辰花园

沙朗涌

1.32

28

劣Ⅴ

2

后山新开涌

北外环

狮窖河

2

20

劣Ⅴ

3

狮滘河

岐江河

105国道狮滘口桥

2.1

50

劣Ⅴ

4

沙朗涌

南六涌

大兴泵站

2.1

27

劣Ⅴ

沙朗涌

石特涌泵站

四队人家尾

1.4

27

劣Ⅴ

5

十六顷涌

分流涌和东部排水渠交汇处

十六顷排灌渠

4

30

劣Ⅴ

6

朗滘涌

十六顷涌

朗滘涌东升、西区、沙溪交界处

1.3

20

劣Ⅴ

7

石特涌

深宝电器厂

沙朗涌

5.1

15

劣Ⅴ

8

新开涌

沙朗涌

石特涌

0.98

20

劣Ⅴ

9

西河涌

柏景苑

博爱一路

1.5

18

劣Ⅴ

10

十六顷排灌渠

悦生涌

十六顷涌

0.6

20

劣Ⅴ

11

南八涌

南八涌水闸

沙朗涌

1.1

17

劣Ⅴ

12

悦生涌

东部排水渠(坦背村)

十六顷排灌渠

4.3

9

劣Ⅴ

13

新涌

花海湾小区

岐江河

0.4

5

劣Ⅴ

14

岐江河

白石涌口

博达外滩侧

4.7

100

劣Ⅴ

东区河涌一览表

序号

河涌名称

起止地点

河长(km)

平均宽度(m)

现状水质

1

槎桥路排洪渠

槎桥旧石场

岐关西槎桥路口

1.2

6

劣Ⅴ

2

龙泉街排水渠

槎桥路

特殊学校

0.22

3

劣Ⅴ

3

井尾排水渠

槎桥路

外环路

0.3

3

劣Ⅴ

4

新安村大水坑排洪渠

金钟水库

城桂路

1.8

10

劣Ⅴ

5

新安村小水坑

古香林山群泄洪水道

狗仔坑与大水坑联汇

0.8

6

劣Ⅴ

6

长江水库排洪渠西

水库大坝

长江水库排洪渠

4.56

5

劣Ⅴ

7

大小鳌溪排洪渠

大鳌溪春花墩巷

天奕国际

1.8

6

劣Ⅴ

8

长江水库排洪渠东段

水库大坝

福获路

2

10

与东区住建局沟通新增

9

凯茵豪园内排洪渠

长江酒店

福获路

0.6

12

10

城桂路排水渠

城桂路南外环桥底

文化里商住小区

0.8

4

11

远洋城排水渠

1

2

12

新安涌

城桂路

白石涌

1.1

9

劣Ⅴ

13

沙岗涌

沙岗泵站

长虹加油站

0.5

4.5

劣Ⅴ

14

石排涌

沙湾路桥

岐江河

2.1

10

劣Ⅴ

15

白石涌

长命水

岐关西路桥

5.3

22

劣Ⅴ

16

南外环北侧河

树木园门口

永安一路

0.1

8

劣Ⅴ

17

岐江河

崩山涌外排泵站

花蓢滘涌尾

2.3

100

劣Ⅴ

 

 

二、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因实施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建设需要开展的房屋安全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1. 工期:签定合同后,20个月内完成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建设需要的房屋安全鉴定。
  2. 项目内容: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内容包括采购人发标时提供的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体提升工程(项目二)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施工图纸中受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及建构筑物等所有内容。②此次鉴定房屋包含类别:普通住宅、商业与服务业建筑,工业建筑等,服务收费的采购上限单价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2015年9月6日颁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证书》的计费方法下浮20%计算。④包组采用投标下浮率报价在采购上限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统一的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单价=采购上限单价×(1-中标下浮率)。(采购上限单价详见“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房屋安全鉴定项目汇总表)
  3. ③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体提升工程(项目二)项目施工完成后,如建筑物需要进行检测鉴定(复测)期费用也按施工前鉴定标准收费,鉴定完成后按实际鉴定各类建筑物面积结算。
  4. ①初步统计服务内容(暂估量):简易房屋4000㎡、普通住宅270000㎡、单层制造业厂房10000㎡、生产辅助厂房10000㎡、其他民用建筑3000㎡、医疗办公及科教建筑2000㎡、旅游与文保建筑2000㎡、商业与服务业建筑2000㎡、小型工业建筑1000㎡、综合类及特殊建筑5000㎡,合计约309000㎡。相关工作量需经采购人确认的最终完成量为准。
  5. 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负盈亏。若实际鉴定工作量(包含复鉴工作量)超出暂估量,中标人也必须按建设单位因项目需要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不得拒绝。结算总价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发生工程量办理结算。即: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063040.00元,如超过3063040.00元的,亦以3063040.00元结算。本次鉴定费用已包含施工全过程中所有鉴定费用(包含复测部分),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及报价。
  6. 本投标报价包括设备、仪器、工具使用费,配套附属材料费,全部数据采集(包括测量)、整理与计算费,人员工资,工地住房和生活开支、交通费、管理费、利润及税收等完成本项目需采购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7. 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二)房屋安全鉴定项目汇总表,见下表。
  8.  

序号

安全鉴定房屋建筑类别

建筑面积(m2)

采购上限单价

(元/m2)

合价(元)

备注

1

简易房屋

4000

7.68

30720.00

投标下浮率在采购上限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下浮,且下浮率≥0%,否则为无报价。

 

2

普通住宅

270000

9.60

2592000.00

3

单层制造业厂房

10000

11.52

115200.00

4

生产辅助厂房

10000

9.60

96000.00

5

其他民用建筑

3000

12.80

38400.00

6

医疗办公及教科研建筑

2000

10.88

21760.00

7

旅游与文保建筑

2000

20.48

40960.00

8

商业与服务业建筑

2000

12.80

25600.00

9

小型工业建筑

1000

16.00

16000.00

10

综合类及特殊建筑

5000

17.28

86400.00

 

合计

309000

 

3063040.00

三、服务内容

为明确工程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针对各类建设工程以施工前周边建构筑物排险、取证等为目的而进行的建筑物现状(外观)鉴定工作,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物平面布置简图,包括房屋间隔尺寸、承重构件布置位置、轴线及对应轴号;

(2)建筑物各类破损,检查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主要承重结构/构件、围护结构/构件、室内外装饰、室内外地面、各项使用设施,破损描述包括轴号形式表示的破损位置、破损特征(变形量、宽度、长度等);

(3)建筑物破损照片,一个破损需给出至少一张照片;

(4)建筑物的倾斜值测量,至少测量2个测点,不少于2个方向;

(5)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房屋需进行危险等级评定,并在施工前整理提交给采购人和施工单位,同时提出相应的预防处置方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6)施工后需要明确新增破损位置、破损特征(变形量、宽度、长度等)进行记录;

(7)施工过程中若疑似受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的振动影响时,可采取对房屋进行振动测试(振动频率、阻尼比)的技术手段;

(8)施工过程中出现房屋的开裂、倾斜等破损并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时,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收到采购人口头通知后必须2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四、成果提交要求

1.房屋鉴定成果时间要求:

每宗房屋鉴定前需经过采购人确认和同意,在3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鉴定且出具鉴定成果报告,并取得该宗房屋主人确认。

2.房屋鉴定成果内容要求:

A.房屋鉴定成果需包含:

(1)建筑物基本情况描述;

(2)鉴定依据

(3)建筑物概貌图

(4)建筑物平面示意图(含尺寸测量及轴线定位)

(5)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装饰及围护结构、室内外地面损伤检测

(6)建筑物倾斜测量

(7)建筑物破损描述(轴号形式表示);

(8)建筑物破损照片。

B.服务技术标准

鉴定必须按以下标准使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20-2012)

(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以上标准若有最新的,以最新的为准。

五、付款方式

1、房屋鉴定项目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计取。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3063040.00元,如超过3063040.00元的,亦以3063040.00元结算。

2、房屋鉴定项目费用支付:按《关于规范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比例问题的通知(中财建[2020] 3号)》执行,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待完成相关报告并结算审定后(以经确认相关成果计算为准)一次性支付余款。

3.款项需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险

成果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在签订委托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监理单位提交详细的《鉴定方案》,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鉴定作业。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进度计划必须服从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的安排,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派出足够的鉴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完成采购人所委托的本合同约定鉴定范围内的业务。

4、中标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真实的鉴定报告,并要对鉴定结果负责,对鉴定结果保密。

5、中标人提供的鉴定报告等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的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鉴定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专业的鉴定报告。

6、中标人负责检测全过程资料和报告的整理、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各项成果报告一式四份。中标人提交的鉴定报告/成果必须完全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对其鉴定结果负责。

7、为及时发现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隐患,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需要每月出勤次数不少于4次(每周不少于1次),对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的总体情况进行查看,并每月形成书面意见;

8、中标人必须承担与每个住户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障鉴定任务顺利进行。

9、如需进行现状(外观)鉴定复测并出具鉴定报告,中标人不得拒绝承担。

、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房屋鉴定的档案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鉴定过程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后续服务

1.免费服务期限:所有鉴定项目完成后一年,中标人对数据维护提供免费服务。

2.免费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接到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

3.免费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服务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4.响应时间: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接到采购人通知、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场。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到场,每次应当减收合同金额的1‰。

、其他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十一、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结构或工程检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②其他技术人员至少5人,工程类专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02包组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三)位于广东省中山市,建设范围包括沙溪镇、大涌镇、南区、五桂山,共计58条(段)水体,其中沙溪镇 23 条(段),大涌镇 16 条(段),南区 16 条(段),五桂山3 条(段)。

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截污工程、河涌范围现状污水管道检测与修复工程、调蓄工程、清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水系循环和补水工程、岸线修复和生态护岸工程、底泥处理处置工程、水务信息化建设工程、人工湿地、河道养护等。

 

项目地理位置图

 

 

 

 

 

 

 

 

 

 

 

 

 

 

 

河涌概况统计表

序号

河涌名称

起止地点

河长(m)

河宽(m)

所属镇区

 

 

 

1

六乡涌

涌头村马桥

赤洲河

3.20

25

沙溪镇

2

沙溪涌

横沙路口

赤洲河

2.23

15

沙溪镇

3

深涌

龙头环麻基

狮滘河

2.25

25

沙溪镇

4

团结涌

星宝路口

狮滘河

0.55

13

沙溪镇

5

光荣河

沙朗涌

深涌

1.61

10

沙溪镇

6

土瓜涌

土瓜闸

小涌

1.10

9

沙溪镇

7

小涌

老陈围

赤洲河

1.62

15

沙溪镇

8

朗心四渠

中信左岸截污闸

西河涌

0.75

8

沙溪镇

9

沙溪一涌

象角涌

赤洲河

1.10

8

沙溪镇

10

象角涌

康乐北路

沙溪涌

0.97

8

沙溪镇

11

红坎涌

西环路

岐江河

0.50

10

沙溪镇

12

三犁涌

十六顷排灌渠

竹基涌

2.25

12

沙溪镇

13

西河涌

博爱一路

岐江河

0.87

18

沙溪镇

14

朗心渠

105国道

西河涌

1.50

13

沙溪镇

15

基尾涌

涌口与岐江河交界

南文市场

1.364

15

大涌镇

16

安堂涌

涌口与岐江河交界

安堂圣母庙

2.28

22

大涌镇

17

安堂、岚田中心涌

陇西小桥

江尾旺排灌站

0.80

20

大涌镇

18

岚田七百涌

七顷水闸

中新公路

2.71

13

大涌镇

19

南村涌

涌口与新开涌交界

环镇路桥

1.63

11

大涌镇

20

全禄涌

涌口与新开涌交界

环镇路

0.21

10

大涌镇

21

叠石涌

涌口与赤洲河交界

环镇路

1.64

28

大涌镇

22

鹅毛涌

涌口与赤洲河交界

起凤环市场

0.808

10

大涌镇

23

起凤环涌

涌口与赤洲河交界

山脚

0.558

15

大涌镇

24

青岗涌

涌口与赤洲河交界

大皇庙小桥

1.20

21

大涌镇

25

安堂七一河

安堂涌

西部排灌渠

2.20

13

大涌镇

26

创新河

横河

西部排灌渠

1.60

7

大涌镇

27

沙树河

树涌李屋

岐江河

2.50

4

南区

28

沙田涌

西环路(正沟坑土地公)

沙田新涌

1.40

8

南区

29

新凤环涌

西环五路

岐江河

0.25

3

南区

30

寮后水翁子沟

姑母坑

岐江河

1.39

4

南区

31

月山涌

西环二路

岐江河

0.45

9

南区

32

东坑涌

南源路

马恒河

1.60

5.5

南区

33

黄边坑

老虎臀

北台涌

2.10

7

南区

34

水松基排洪渠

北台村

北台涌

0.90

4

南区

35

正沟坑

沙田村

沙田涌

0.90

3

南区

36

曹边新涌

曹边村

水松基排洪渠

0.50

3

南区

37

福涌十三亩涌

西环三路

岐江河

0.31

5

南区

38

金溪村口涌

金溪公园

岐江河

0.55

4

南区

39

福涌淡水涌

曲涌

岐江河

1.30

5

南区

40

长命水涌

秀丽湖水坝

公安培训基地

2.40

8.5

五桂山

41

沙爷河

粤山泉水厂

大水涵

3.00

10

五桂山

42

岚田排山洪

陇西小桥

岚田市场

0.47

12

大涌镇

43

横栏排水渠

横栏新涌

赤洲河

0.77

25

沙溪镇

44

中部排灌渠

竹基涌

观栏口

1.50

40

沙溪镇

45

横沙河

横沙河永昌围交汇处

赤洲河

1.80

34

沙溪镇

46

狮滘河

105国道狮滘口桥

观栏口

4.83

50

沙溪镇

47

沙朗涌

大兴泵站

观栏口

3.20

27

沙溪镇

48

朗滘涌

朗滘涌东升、西区、沙溪交界处

沙朗涌

1.70

20

沙溪镇

49

竹基涌

十六顷涌

中部排水渠

2.50

20

沙溪镇

50

永丰涌

十六顷涌

中部排水渠

2.20

20

沙溪镇

51

西部排灌渠

岐江河口

赤洲河交汇处

8.80

80

大涌镇

52

横河

横河水闸

横河机耕闸

2.50

22

大涌镇

53

赤洲河

观栏口

大涌与沙溪交界位置(青岗村)

4.50

40

沙溪镇

54

赤洲河

大涌与沙溪交界位置(青岗村)

赤洲河水闸

3.80

40

大涌镇

55

发疯涌

悦来南路花坛

岐江河

1.90

21

南区

56

岐江河

南区北台涌

白石涌口

19.30

100

南区

57

北台涌

鲤鱼山村旧桥

岐江河

6.50

28

南区

58

北台涌

槟榔山村

鲤鱼山村旧桥

16.50

28

五桂山

 

  1. 要求
  2. 《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项目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内容及范围包括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及《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
  1. 工期:暂定7个月,根据施工图出图计划及施工计划进行,所有鉴定须在施工进场前完成初次鉴定,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提交最终报告。
  2. 项目内容:本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内容包括采购人发标时提供的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体提升工程(项目三)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施工图纸中受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及建构筑物等所有内容。②此次鉴定房屋包含类别:普通住宅、商业与服务业建筑,工业建筑等,服务收费的采购上限单价按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鉴定协会2015年9月6日颁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第一批)>和<广东省既有房屋建筑安全性鉴定收费指导价>的通知》(粤建检协[2015]8号文)有关收费标准规定,以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评价证书》的计费方法下浮20%计算。④包组采用投标下浮率报价在采购上限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统一的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0%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中标单价=采购上限单价×(1-中标下浮率)。(采购上限单价详见“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三)房屋安全鉴定两岸建筑物统计汇总表)
  3. ③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体提升工程(项目三)项目施工完成后,如建筑物需要进行检测鉴定(复测)期费用也按施工前鉴定标准收费,鉴定完成后按实际鉴定各类建筑物面积结算。
  4. ①初步统计服务内容:简易房屋47352.55㎡,普通住宅453760.81㎡,医疗办公及教科研建筑21798.80㎡,商业与服务业建筑117665.07㎡,旅游与文保建筑6800.58㎡,文体交通建筑5976.86㎡,综合类及特殊建筑18320.80㎡,单层制造业厂房7562.67㎡,生产辅助厂房2504.76㎡,仓储建筑7562.67㎡,多层轻工业厂房30250.70㎡,动力厂房726.02㎡,其他工业建筑13.69㎡,合计约720295.98㎡,相关工作量需经采购人确认的最终完成量为准。
  5. 由中标人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自负盈亏。若实际鉴定工作量(包含复鉴工作量)超出暂估量,中标人也必须按建设单位因项目需要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不得拒绝。结算总价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发生工程量办理结算。即: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工作量。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7572863.88 元,如超过7572863.88 元的,亦以7572863.88 元结算。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及报价。
  6. 本投标报价包括设备、仪器、工具使用费,配套附属材料费,全部数据采集(包括测量)、整理与计算费,人员工资,工地住房和生活开支、交通费、管理费、利润及税收等完成本项目需采购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7. 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项目三)房屋安全鉴定两岸建筑物统计汇总表,见下表。

序号

安全鉴定房屋建筑类别

建筑面积

采购上限单价

(元/m2)

合价(元)

备注

1

简易房屋

47352.55

7.68

363667.58

投标下浮率在采购上限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下浮,且下浮率≥0%,否则为无报价。

 

2

普通住宅

453760.81

9.60

4356103.78

3

医疗办公及教科研建筑

21798.80

10.88

237170.94

4

商业与服务业建筑

117665.07

12.80

1506112.90

5

旅游与文保建筑

6800.58

20.48

139275.88

6

文体交通建筑

5976.86

14.72

87979.38

7

综合类及特殊建筑

18320.80

17.28

316583.42

8

单层制造业厂房

7562.67

11.52

87121.96

9

生产辅助厂房

2504.76

9.60

24045.70

10

仓储建筑

7562.67

10.24

77441.74

11

多层轻工业厂房

30250.70

12.16

367848.51

12

动力厂房

726.02

12.80

9293.06

13

其他工业建筑

13.69

16.00

219.04

14

其他民用建筑

0

12.80

0.00

 

合计

720295.98

 

7572863.88

 

三、服务内容

为明确工程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针对各类建设工程以施工前周边建构筑物排险、取证等为目的而进行的建筑物现状(外观)鉴定工作,需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建筑物平面布置简图,包括房屋间隔尺寸、承重构件布置位置、轴线及对应轴号;

(2)建筑物各类破损,检查范围包括但不局限于主要承重结构/构件、围护结构/构件、室内外装饰、室内外地面、各项使用设施,破损描述包括轴号形式表示的破损位置、破损特征(变形量、宽度、长度等);

(3)建筑物破损照片,一个破损需给出至少一张照片;

(4)建筑物的倾斜值测量,至少测量2个测点,不少于2个方向;

(5)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房屋需进行危险等级评定,并在施工前整理提交给采购人和施工单位,同时提出相应的预防处置方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6)施工后需要明确新增破损位置、破损特征(变形量、宽度、长度等)进行记录;

(7)施工过程中若疑似受施工机械和作业车辆的振动影响时,可采取对房屋进行振动测试(振动频率、阻尼比)的技术手段;

(8)施工过程中出现房屋的开裂、倾斜等破损并影响房屋结构安全时,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收到采购人口头通知后必须2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四、成果提交要求

1.房屋鉴定成果时间要求:

每宗房屋鉴定前需经过采购人确认和同意,在30日历天内完成现场鉴定且出具鉴定成果报告,并取得该宗房屋主人确认。

2.房屋鉴定成果内容要求:

A.房屋鉴定成果需包含:

(1)建筑物基本情况描述;

(2)鉴定依据

(3)建筑物概貌图

(4)建筑物平面示意图(含尺寸测量及轴线定位)

(5)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装饰及围护结构、室内外地面损伤检测

(6)建筑物倾斜测量

(7)建筑物破损描述(轴号形式表示);

(8)建筑物破损照片。

B.服务技术标准

鉴定必须按以下标准使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20-2012)

(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以上标准若有最新的,以最新的为准。

五、付款方式

1、房屋鉴定项目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计取。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7572863.88 元,如超过7572863.88 元的,亦以7572863.88 元结算。

2、房屋鉴定检测项目费用支付:按《关于规范中山市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价款支付比例问题的通知(中财建[2020] 3号)》执行,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50%的进度款,待完成相关报告并结算审定后(以经确认相关成果计算为准)一次性支付余款。

3.款项需经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支付,如因政策影响使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险

成果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其他要求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在签订委托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监理单位提交详细的《鉴定方案》,方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鉴定作业。

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进度计划必须服从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的安排,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3、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派出足够的鉴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完成采购人所委托的本合同约定鉴定范围内的业务。

4、中标人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准确、公正、真实的鉴定报告,并要对鉴定结果负责,对鉴定结果保密。

5、中标人提供的鉴定报告等文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的定的内容和质量要求。鉴定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专业的鉴定报告。

6、中标人负责鉴定全过程资料和报告的整理、打印、复印、装订等工作,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各项成果报告一式四份。中标人提交的鉴定报告/成果必须完全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对其鉴定结果负责。

7、为及时发现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隐患,在项目实施期间,项目负责人需要每月出勤次数不少于4次(每周不少于1次),对工程周边建(构)筑物的总体情况进行查看,并每月形成书面意见;

8、中标人必须承担与每个住户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障鉴定任务顺利进行。

9、如需进行现状(外观)鉴定复测并出具鉴定报告,中标人不得拒绝承担。

、竣工资料归档要求

房屋鉴定的档案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在鉴定过程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后续服务

1.免费服务期限:所有鉴定项目完成后一年,中标人对数据维护提供免费服务。

2.免费服务期限内服务人员接到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

3.免费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所有因服务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4.响应时间:投标人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接到采购人通知、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到场。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到场,每次应当减收合同金额的1‰。

、其他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十一、拟派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结构或工程检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

②其他技术人员至少5人,工程类专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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