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 户 需 求 书
总 则
1. 各报价人应结合相关文件及现场情况,充分考虑影响因素后进行投标报价。
2.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磋商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
3.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调整。
4. ★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若成交供应商违法转包给非直属单位队伍或其他单位的,一经发现将视成交供应商违约,追究当事人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及其它法律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报价人必须按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报价人须知》的规定按时提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已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因故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则必须在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确认。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应急除臭系统运营项目;
2. 服务地点: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
3. 项目内容包括: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应急除臭系统运营服务;
4. 运行与维护的期限:自投入运营之日起2年运营服务。(暂定2020年 09 月15日开始到2022年 09月15日)
5. 承接项目方式:本项目以“固定报价+变动报价”方式报价,包含即包括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管理费、项目费、规费、税金、材料检验费、器材维修费、系统维护费、利润、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本项目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
6. 付款方式:一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按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计量,一季度支付一次。
二、招标工作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为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应急除臭系统的2年运营服务,包含维持系统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
本运营项目为中心基地内的火炬系统的备用除臭系统。火炬系统正常运行的时候,本项目停止运行,关闭进气阀门,只做日常维护备用。火炬长时间故障停止运行期间或者沼气量过大超出火炬负荷情况下,按甲方指令启动本项目。
运营服务分为两部分(投标人所报总价须分成以下两部分,并明确列出每年各项费用,包括耗材的单价和总价):
第一部分为本项目停机备用期间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本项目设备处于正常待机状态,随时可以启动运行。要求每年4月~10月期间,每周整机启动一次,进行维护。其余时间每月整机启动一次,进行维护。本部分费用为每年固定费用,按季度支付。
第二部分为启动运行期间的维护管理工作,含水电费、更换失效的填料和药剂等耗材的费用等第一部分费用未包含的费用。本部分费用为变动费用,按实际运行维护情况支付,按季度支付。
具体维护工作包括:
1. 主要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包括风机、高压雾化泵有关润滑、振动、密封等项目的定期检查与维护;
2. 应急除臭设备的日常运行操作,包括系统的日常操作、补水、添加植物液、定期更换填料等;
3. 系统主要耗材的供应,包括化学滤料、多功能滤料、植物液除臭剂的供应及更换;
4. 系统日常运行的水电费用;
5. 配套零部件的定期更换,如润滑油、机械密封、雾化喷嘴等;
6. 现场配专职人员,定时进行巡检,检查并记录设备及风管收集系统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及时修复并上报等;
7. 涉及项目运行的其它项目。
三、应急除臭系统简介
1 项目背景
中山市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为应急解决臭气问题,设置了一套应急除臭系统用以处理基地内渗滤液调节池、垃圾填埋场臭气,设计风量1500m³/h。
工艺流程说明:
过滤器:管网收集过来的臭气含有粉尘和少量冷凝水并通过底部的排污口排污;
化学过滤功能段:主要去除硫化氢气体;
多功能吸附段:用以吸附臭气中的甲硫醇、甲硫醚等有机恶臭成分;
植物液反应层:利用广谱型植物液除臭剂实现对恶臭气味的进一步处理。
3.除臭管路布置总图
4原应急除臭系统组成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参数 |
备注 |
1 |
汽水分离器 |
1 |
套 |
处理风量:1500m³/h |
|
2 |
应急除臭设备 |
1 |
套 |
含化学过滤功能段、多功能吸附段、植物液喷淋段等 |
填料设计使用周期为6个月。 |
3 |
植物液雾化设备 |
1 |
套 |
含1m3稀释液桶 |
连续喷淋 |
4 |
高压雾化泵 |
1 |
台 |
46ml/min,7Mpa,0.37kw |
|
5 |
风机 |
1 |
台 |
处理风量:2000m³/h,2500a,N=4Kw |
|
6 |
控制箱 |
1 |
套 |
柜体材质不锈钢304,含电源、控制电缆。 |
|
四、运营效果
报价人应保证除臭系统在运营期间的总体状况良好,并按照该系统的运行方式正常运行,同时排除周边影响,厂界H2S、NH3、甲硫醇和臭气浓度值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之厂界二级标准
表2-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标准值
项目 |
厂界二级 |
NH3 |
1.5(mg/m3) |
H2S |
0.06(mg/m3) |
甲硫醇 |
0.007(mg/m3) |
臭气浓度 |
20(无量纲) |
五、运营项目清单
应急除臭系统运营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应急除臭系统 |
|
项 |
1 |
|
1.1 |
系统日常操作 |
包含设备运行,补水,添加植物液等 |
项 |
1 |
|
1.2 |
化学过滤段滤料(YEMA-ZS-1) |
含滤料供应及更换 |
m³ |
4 |
单次用量,一年两次 |
1.3 |
多功能吸附段滤料(YEMA-ZS-2、YEMA-ZS-3混合滤料) |
含滤料供应及更换 |
m³ |
4 |
单次用量,一年两次 |
1.4 |
植物液除臭剂 |
含植物液供应及添加 |
L |
360 |
一年用量 |
1.5 |
设备维护、保养 |
风机、高压雾化泵等 |
项 |
1 |
|
2 |
电 |
|
KWH |
38280 |
一年用量 |
3 |
水 |
|
m³ |
73 |
一年用量 |
4 |
配套零部件 |
不锈钢雾化喷嘴、阀门等 |
批 |
1 |
|
具体的运营维护配置由投标方根据除臭系统进行细化,但不得低于以上表格中的要求。运营期结束后,应急除臭系统运营所有项目均需无偿归采购人所有。
六、技术要求
1、化学过滤段滤料
该过滤段主要针对臭气中的硫化氢气体,降低臭气中的硫化物,规格一览表如下:
表6-1 化学滤料规格一览表★
规格 |
数据 |
|
尺寸 |
(mm) |
Ф(3-5)×(5-30) |
堆比重 |
(mg/g) |
0.5-0.8kg/L |
每公斤脱除硫化氢的能力 |
g/kg |
300 |
阻力Pa |
Pa/m |
≤500 |
2、多功能吸附段
该吸附滤料主要去除臭气中的无机化合物和甲硫醇、甲硫醚等恶臭物质,滤料规格一览表如下:
表6-2多功能滤料规格一览表★
规格 |
数据 |
|
尺寸 |
(mm) |
Ф(3-5)×(5-30) |
堆比重 |
(mg/g) |
0.5-0.8kg/L |
每公斤脱除硫化物的能力 |
g/kg |
100 |
阻力Pa |
Pa/m |
≤500 |
3、植物液除臭剂
★运营服务商所提供植物液产品应为无毒无刺激性产品,对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的去除效率不低于90%,并具有良好的抑菌效果。需提供CMA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无毒、无刺激性以及除臭效率检测报告。
4、设备维护保养
由于现场污染物的成分比较复杂,设备容易出现堵塞现象,投标人需定期对除臭系统中所包含的所有设备进行维护,包含风机、高压雾化泵等所有设备。当设备损坏需要进行维修时,由投标方进行维修及更换。
5、现场设专职人员
报价人需安排专职人员在现场进行巡检,每天记录设备的运行状况,观察厂区的除臭效果,并对收集口密封性和管道收集系统的连接状况进行检查和维护,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配套零部件
报价人负责提供除臭系统内的所有配套零部件,包括不锈钢喷嘴(堵塞)、喷淋管道阀门等,并负责进行维修及更换。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超过15天不能如期提供应急除臭运营服务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