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采购需求
快速路网是城市融合发展的主动脉,主动脉畅通是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的保障,是城市高效运转的重要前提。为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岛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相关内容,更好地应对机动化交通的快速增长,固化中心城区快速路网结构,明确快速路网沿线用地控制内容,亟需编制《中心城区快速路网规划研究》。
一、工作要求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舟山市中心城区快速路网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范围
本次研究的范围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2018 年局部修改)》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面积约为 673 平方公里,主要研究范围为舟山本岛。
(二)规划期限
2020年—2035年
(三)编制内容
1.确定中心城区快速路网结构体系。
根据现状快速路网建设情况、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中关于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最新分类、交通需求预测,综合确定中心城区快速路网结构体系。
2.分类分级分段提出快速路网规划策略。
按照道路功能、等级分段提出对于快速路网保留、新建、提升等规划实施策略。
3.快速路网的红线宽度、控制线宽度及路权分配。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需求预测、骨干公交走廊布局、慢行廊道布局、相关标准规范等内容综合确定快速路网的红线宽度、控制线宽度及路权分配。
4.明确沿线用地控制要求。
对于快速路网沿线用地的性质、开发强度、景观风貌等进行控制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要求。
5.快速路网与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协调。
协调快速路网与城市重要供电、供水、污水、燃气设施廊道的关系。
(四)时间要求
在2020年4月底完成规划成果编制。
二、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4月23日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2019年8月26日)
《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129-2009)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GB51286-2018)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 年)(2018 年局部修改)》
《舟山本岛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5-2030年)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规划、资料。
三、规划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应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最终成果提交数量为15套,成果光盘2份,并按需提供中间汇报成果若干。
2、成果质量要求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提交规划研究初步成果, 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提交评审稿并通过评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正式成果,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五、售后服务
1、本项目全部成果资料的知识产权归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
2、编制单位对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部门所提供的涉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六、其他要求
1、要求中标人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项目设计过程。并协助招标人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2、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与工程无关人员泄露工程地址、设计和建设方面的内容及技术资料。
3、报价:
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应为承包完成上述所规定内容的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次工作所需的场地费、规划设计编制、仪器设备费、人员工资、差旅费、利润、税金、审查费、评审费等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投标人应从特点,市场行情及自身的能力,技术、管理水平,确定最终报价。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