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需 求
一、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中心医院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询价公告
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一)项目介绍:自动血液回收机1台(套),预算18万元。
一、技术参数:
¬ 产品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具备125ml小回收罐操作程序(可供儿童使用)。
¬ 流量控制:具备一个独立的液体滚压泵和三个独立的管道夹系统。
¬ 液体滚压泵流量:20—1000毫升/分(分级可调)。
50-1000毫升/分,每档50毫升增减;20-200毫升/分,100毫升/分以下时,每档10毫升增减,100-200毫升/分时,每档20毫升增减。
l 界面显示:彩色液晶显示屏,图文数据显示,中文操作界面。
l 设备具备总结功能,机器能自动统计出回收血量、清洗量等,便于临床总结。
l 设备具有断电保护功能,接入电源后能够继续断电前的工作,同时具备防静电干扰。
l 红细胞回收率:≥95%
l 血液经回收机处理后红细胞压积:≥50%。
l 抗凝剂清除率: > 98%
l 破碎细胞、游离血红蛋白、炎性因子等有害物质清除率 > 98%
l 标准清洗液用量:1000ml
l 具有红细胞血层检测功能。
二、工作条件:
三、配套耗材:
¬ 血液回收罐容积:280毫升(静态);动态250毫升。150毫升(静态);动态125毫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其他单位出具证明无效。对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护照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供复核。
3、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材料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能够正常使用后付设备款的50%,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款30%,20%保质期满后设备无质量问题付清。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运输、安装、调试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七、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专业技术培训。
八、商检、计量费用要求: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九、交货地点:宣城市中心医院
十、交货及提供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
十一、售后服务:
1、质保期:免费保修期≥3年。
2、维修响应:参照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承诺;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商定。
十二、违约责任:
(1)货物经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无偿换货、退货。乙方不予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重新招标等)及利益相关方造成损失等费用。
(2)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1:询价文件没有要求的,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具体以采供双方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