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65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二、项目名称:邳州市“十四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方案编制项目及邳州市“十四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思路研究项目
三、项目概括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414号)、《邳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和市政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需要启动“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我局还将按照市政府会议的安排,就《“十四五”时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思路研究》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并编制研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报送课题成果。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邳州市城市环境保护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规律,明确规划期内为实现城市环境保护目标而采取的重点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立足当前实际,摸清我市环境保护各项要素的现状,回顾总结前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分析城乡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对照十九大新要求,深入分析当前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面向基本现代化,结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文件及精神要求,系统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的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指标体系。
3、提出“十四五”期间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物、核与辐射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控制,优化能源结构,以及环境风险预警防控等的对策措施、工作任务,为推动邳州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方向指引。
4、高站位研究谋划提出邳州“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5、中标人应按时提交研究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采购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二)服务要求
规划编制要加强调查研究,重视基本情况和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与分析,充分利用邳州已往各项评估考核以及科研项目和各部门研究成果。根据需求充分考虑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实现多规融合。编制完成邳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范围为邳州市所辖全部行政范围。
五、验收要求
规划成果达到国家和省、市的技术标准,验收事宜服从甲方安排。
七、其他要求:见谈判文件附件《合同草案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