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为了进一步落实绩溪县境内环境质量的管理,现对绩溪县2020年度环境质量委托监测单位进行采购。
★(二)监测项目内容及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1、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乡镇饮用水源地)
监测点位:5个,伏岭镇小源河及伏岭镇逍遥河、长安镇红岭大塘、上庄镇余川村牛栏基、临溪镇出水龙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和表2补充项目,共29项
监测频次:每年1次,共5次
2、环境质量监测(应急饮用水水源地)
监测点位:2个,翚溪水库、扬之河自来水厂取水口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分析109项指标
监测频次:每年1次,共2次
3.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重点生态功能区)
监测点位:1个,伏岭镇江南村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基本项目和表2补充项目,共29项
监测频次:每季1次,共3次
4.城镇(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水监测(重点生态功能区)
监测点位:2个,城建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
监测项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等19项
监测频次:1月1次,共14次
5、小流域水质专项监测(凤坑石煤矿)
监测点位:3个,卫海桥拦河坝、上三里拦河坝、扬之河上游取水口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镍项目
监测频次:1周1次,共84次
6.新安江流域重点河流管控断面水质监测(P值管控)
监测点位:12个点位,扬之河新管断面、扬之河绩歙交界断面上游1.5公里、登源河注入扬之河前350米临溪桥断面、大源河煤炭山、大源河与扬之河交叉上游1.5Km汪村便桥、扬之河曹渡桥、朗坑河涵洞出口、翚溪河注入扬之河50米环境局、乳坑河注入扬之河前100米上三里便桥、扬之河自来水厂取水口、扬之河十里岩、睿阳学校对面翚溪河(境内水体)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高猛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监测频次:1月2次,共168次
7.重点排污单位排水监测
监测点位:5个点位,安徽省小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绩溪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安徽立兴化工有限公司、安徽松鼠云詹氏食品有限公司
监测项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化学需氧量、氨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化学需氧量、氨氮
监测频次:1年2次,共10次
8.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
监测点位:11个点位,绩溪县城建污水厂混合入河排污口、绩溪县恒达茧丝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绩溪县海峰公司生活入河排污口、绩溪县胡氏宴酒业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绩溪县晶鑫石英工业入河排污口、绩溪县皖南大鹏天然产物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绩溪县黄山恒久链传动有限公司工业入河排污口、绩溪县坞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绩溪县上河徽院生活入河排污口、绩溪县工业园区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安徽省绩溪县徽商酒业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排污口(境内水体)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化学需氧量、总磷、总氮、氨氮、PH、水温、流量、挥发酚
监测频次:1季1次,共33次
9.辐射装置使用场所
点位:绩溪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绩溪县中医院、绩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绩溪县板桥头乡卫生院、绩溪县华阳镇卫生院、绩溪县瀛洲镇卫生院、绩溪县伏岭镇中心卫生院、绩溪县上庄镇中心卫生院、绩溪县金沙镇卫生院、绩溪县荆州乡卫生院、绩溪县人民医院、绩溪县家朋乡中心卫生院、绩溪县扬溪镇卫生院、绩溪县长安镇卫生院、绩溪县临溪镇卫生院
项目:《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130-2013 中X-γ辐射剂量率
频次:1年1次,共15次
10.放射源使用场所
点位:安徽省绩溪县向阳纸业有限公司、安徽富凯特材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 GBZ117-2015 中X-γ辐射剂量率
频次:1年1次,共2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分包单位资料无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格式)
4、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根据实际监测项目结算后,一次性支付监测费。
2、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10%。合同履行完成后一次性退还。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绩溪县人民法院判决。
★(六)运输、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七)商检、计量、检测、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八)交货地点:绩溪县境内
★(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十)出具监测报告时间要求:具体按采购人时间要求提供。(供应商须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一)其他要求:
1、采用分析方法时,优先使用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方法标准(标准编号HJ),若无环保部门方法再考虑其他方法。
2、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为实现采购人要求全部要求的所有费用,包括设备费、服务费、人员费用(工资、差旅、住宿、福利、培训、社会保险等)、各种税费、服务所用设备费用、管理费用、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的支出。
3、报价说明:除招标总报价外,供应商需要对每一类监测参数费用进行报价,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如服务期内监测任务调整,则按实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