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投标供应商根据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各标段采购预算为标段一采购预算:11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标段采购预算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二、工作来源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北村,占地面积约为98972平方米(约148.458亩);地块历史上主要有温州力畅不锈钢有限公司、温州市嘉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浩腾钢结构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海滨实德门业厂等16家企业进驻(历史上进驻企业需投标单位进一步核实分析),以上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污染物,可能造成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文件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9年7月,温州浙南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对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温州市龙湾区海滨单元YB-bb06-007地块为污染地块。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10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北村,占地面积约为7824平方米(约11.736亩);地块历史上存在酸洗企业,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根据《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9年),地块今后的用地类型为公园绿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通过,2019年1月1日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部令第42号)、《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浙环发[2021]21号)等文件规定,地块后续需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三、工作内容
1、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地块详调调查第一阶段对初调阶段未进行采样调查区域,新增采样点位,核实该区域是否存在污染。详调调查第二阶段进一步了解调查地块内的土壤污染情况及识别调查地块内土壤、地下水的特征污染物可能分布情况及其迁移特征,相对准确的确定地块内土壤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状况及其范围。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
2、确定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10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保障本地块用地的环境安全,防止地块再开发利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1、布点原则
根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要求。
2、土壤监测方案
(1)采样点位(不局限于以下点位个数,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项目地块布设土壤点位不少于120个(含对照点)。
(2)采样深度
土壤采样深度为6.0m。
(3)监测指标。(不局限于以下指标,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分析)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10地块及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地块第一阶段地块内未调查区域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必测的45项、总铬、锌、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pH值,第二阶段检测指标为第一阶段超标污染物、镍、六价铬、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土壤含水率、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容重及土壤颗粒密度等。
3、地下水监测方案
(1)采样布点(不局限于以下水井个数,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本地块布设地下水监测井不少于15口(含对照点)。
(2)采样深度
本项目初步设置地下水监测井的采样深度为6m。
(3)监测指标(不局限于上述指标,根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分析)
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10地块及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地块第一阶段地块内未调查区域检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必测的45项、总铬、锌、氟化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pH值,第二阶段检测指标为第一阶段超标污染物、镍、六价铬、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等。
四、工作成果
成果体现形式:按照地块红线范围提供《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报告》、《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07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温州市龙湾区海滨片YB-bb06-0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总共工期不超过8个月。
五、付款方式
一期支付 :合同总价20%,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 ;
二期支付:合同总价30% ,时间:出具YB-bb06-010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通过评审及YB-bb06-0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通过评审后15日内 。
三期支付: 合同总价50% ,时间:YB-bb06-007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