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提出为整个珠三角地区的发展明确了长远的发展目标与方向,横琴新区将在区域范围内起到辐射作用,成为西岸地区的重要节点。
2017年10月,为贯彻落实珠海市第八次党代会作出的“推进城市发展重点南进西拓,向南对接港澳促进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发展,建设大桥经济区和城市中央商务区”的决策部署,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横琴、保税区、洪湾片区一体化建设拉开序幕,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珠海城市新中心。本规划所指的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为马骝洲水道以北的保税区(不含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洪湾片区及十字门北片区。
2018年9月,《横琴新区与保税区、洪湾、湾仔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复,一体化整体发展进入实施阶段。该规划对一体化区域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以该规划为基础,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范围内分别开展了《珠海保税区A204a&A204b&A204d编制单元(保税区及北侧生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修改)》、《一体化区域洪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修改)》、《珠海市香洲区A201a编制单元(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修改)》的编制,并于2019年1月获得横琴新区管委会批复。
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各片区控规编制完成后,又相继开展了《横琴及周边一体化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研究》、《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交通专项详细规划》、《横琴新区民生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珠海城市新中心(横琴新区与保税区、洪湾、湾仔一体化发展区域)城市设计导则》等一系列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为促进环澳口岸周边城市发展,推进湾仔人行隧道及口岸工程与周边地区建设,进一步强化澳珠协同发展,近期开展了珠海市香洲区湾仔人行隧道及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工作。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在用地、道路交通、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各方面都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需要及时地通过控规维护进行统筹和应对。
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和一体化发展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推进面向港澳的深度合作,更好地统筹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的整体发展并协调与周边区域的关系,进一步衔接和落实相关规划对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的新要求,开展本项目。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的规划范围为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包含洪湾片区、保税区及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总面积约29.17平方公里。
根据《实施方案》,除横琴外,一体化新拓展区域总面积为25.97平方公里。本次规划范围不含《实施方案》一体化新拓展区域中的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0.34平方公里,另外,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与《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划分规划》对接,将洪湾片区和湾仔片区约3.54平方公里的水域纳入本次规划范围,故规划范围为29.17平方公里。
图1 规划范围示意图
3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3)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
(4)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5) 《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指引》
(6)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版)》及《〈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版)〉2019年局部修订条文》
(7) 《横琴新区与保税区、洪湾、湾仔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
(8) 《珠海市横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2017-2035)》(在编)
(9) 《珠海城市新中心(横琴新区与保税区、洪湾、湾仔一体化发展区域)城市设计导则》(在编)
(10) 《横琴及周边一体化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研究》
(11) 《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交通专项详细规划》
(12) 《横琴新区民生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13) 《珠海保税区A204a&A204b&A204d编制单元(保税区及北侧生活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修改)》
(14) 《一体化区域洪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年修改)》
(15) 《珠海市香洲区A201a编制单元(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年修改)》
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其它经批准的珠海城市新中心(马骝洲水道北岸)范围内的规划、项目用地条件、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4 规划深度及规划内容
4.1 规划深度
规划深度同时达到《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4.2 规划内容
(1) 依据国家、省、市最新规划要求,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维护。
(2) 依据已批复的工程设计、道路交通设计、工程设施设计等方案对控规内容进行维护。
(3) 依据已批复的重大项目对其对应的规划内容进行维护。
(4) 按照已批复的局部地段控规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交通专项规划、市政工程专项规划等项目对相应地段的控规内容进行维护。
(5) 按照最新的控规成果数据入库标准和要求进行控规数据的更新和维护。
5 规划成果构成
5.1 纸质成果
本次规划纸质成果内容为:法定文件(含法定文本、法定图则)和技术文件(含说明书、技术图纸、管理信息全图和附件)。成果内容应结合《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指引》中“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构成”要求进行编制。
5.2 数据库成果
本次规划数据库成果需根据《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入库标准(2020版)》相关要求进行数据规整和入库。
6 规划成果提交
印刷文件包括印刷成册的上述纸质规划成果共计12份。
成果电子文件中,文本和说明书采用.doc和.pdf格式各一套,图纸采用.dwg、.pdf和.jpg格式各一套,汇报文件采用.ppt格式,交付成果时提交全套电子文件光盘2张。
本次规划成果格式应结合《珠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指引》中确定的“成果格式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7 规划编制进度
7.1 现状调研阶段
◆时间安排;2020年9月底前完成。
◆收集和调研详细资料;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听取政府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编写现状调研报告,绘制相关图纸。
7.2 控规维护成果编制阶段
◆时间安排:2021年2月底前完成。
◆按控规维护内容和深度要求编制控规维护成果文件,并形成送审成果。
7.3 控规维护成果审议阶段
◆时间安排:2021年5月底前完成。
◆对送审成果进行公示,征询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进一步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报规委会审议。
7.4 控规维护成果报批与入库阶段
◆时间安排:2021年7月底前完成。
◆按相关程序进行控规维护成果的报批、批后公告和成果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