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需求书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2)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 ① 失信被执行人; ②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 同 时 , 不 处 于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www.ccgp. 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① 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于资格审查时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 ww. ccgp.gov. cn) 查询结果为准。 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 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 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②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项目背景
2017 年珠海市委、市政府提出城市“南进西拓”、建设大桥经济区,加快推动横琴与保税区、十字门北片区、洪湾片区整体谋划,一体化发展,通过“区域资源统一调配、空间规划统一有序、基础设施统一推进、产业发展统一安排、招商引资统一行动”,实现政策结构优势互补、体制机制优势聚合、城市功能优势叠加,打造珠海城市新中心, 并为此编制了《横琴新区与南湾一体化发展规划》,统筹城市新中心的发展建设,确定横琴新区与南湾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随着示范区+自贸区+保税区的利好叠加,横琴、南湾招商工作的逐步深入,各类大项目加速落地,最新编制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总居住人口、规划总建筑面积等指标均有较大增长,作为城市发展支撑系统的市政基础设施呈现出不协调、不匹配的系统风险,横琴本岛已启动市政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城市新中心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拓展区域急需编制市政工程专项规划,以有效支撑南湾、横琴的一体化发展。同时,城市新中心一体化改革发展区域内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完成,也为市政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了基础条件。
3. 编制目的
以《珠海市香洲区 A201a 编制单元(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 年修改)》、《珠海保税区 A204a&A204b&A204d 编制单元(保税区及北侧生活区) 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 年修改)》及《一体化区域洪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 年修改)》为重要依据,考虑横琴南湾一体化发展需求,编制《珠海城市新中心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拓展区域市政工程专项规划》,达到以下目的:
(1) 优化一体化发展新拓展区域各项市政设施布局,满足横琴、保税区、十字门北片区、洪湾片区一体化发展需求;
(2) 为横琴新区、南部填海区各项市政负荷预留输送通道;
(3) 为一体化发展新拓展区域各项市政设施设计、施工提供规划条件。
4. 编制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珠海市城市新中心一体化改革发展新拓展区域及跨境工业园,包含十字门北片区、保税区及北侧生活区、洪湾商贸物流中心、洪湾片区及跨境工业园,规划区总面积约 30.0km2(含跨境工业园),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21.5km2,项目研究范围拓展至南湾城区及横琴新区等关联区域。
5. 规划质量及深度要求
本次市政专项规划编制深度参照国家建设部颁发《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进行控制,满足规划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市政工程规划方案审查要求。
6. 编制内容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专项规划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含排污、雨水、海绵城市)、电力工程、燃气工程、供热供冷工程、通信工程(含 5G 专项内容)、环卫工程、综合防灾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十一个部分。
各部分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确定各级城市道路、桥涵线位走向、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控制点坐标及标高、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公共停车场、桥涵、码头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对重要交通节点的用地提出控制方案。
2) 、对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环卫等设施进行调研,对各项设施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提质挖潜基础条件进行分析研判。
3) 、结合一体化发展区域内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规划人口及开发强度,对各市政单项进行复核预测及校核,对不满足需求的,提出规划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预测规划给水量,提出对水质、水压的要求;布局给水设施和给水管网; 计算输配水管管径,校核配水管 网用水量及水压;分析给水缺口,通过管网平差优化给水管网;确定给水设施(如高位水池、加压泵站等) 位置、规模、用地面积、给水管道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
②对雨水量进行计算,按新的雨水设计标准、防洪排涝标准和 2016 版暴雨强度公式,对片区内雨水工程方案 进行校核,确定各排水分区的雨水系统的布局、管线走向、管径(断面尺寸)、长度、坡度、平面位置、控 制点标高等,确定雨水泵站规模、位置和用地面积;
③ 预测规划污水量,分析污水缺口,优化污水系统划分,提质挖潜,确定污水系统的布局,各污水管线走 向、管径(断面尺寸)、长度、坡度、平面位置、控制点标高等;确定污水泵站规模、位置和用地面积;
④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用电负荷,对片区原电力工程进行校核,优化供电系统方案,选择和布局规划范围内变 配电站,拟定电力线路走廊方案,并对电力线路走廊予以控制和预留;结合用地和路网布局进行中压配网布 置;
⑤根据区内现状和规划公共停车场、地块配套停车场布局资料,结合现状用地、规划用地布局情况,同时考虑 土地开发建设时序,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进行整合,提出充电站建设技术要求;
⑥预测燃气用户,预测各燃气用户的年、高峰月、高峰日及高峰时用气量; 对片区原燃气工程进行校核;规 划布局燃气管网,优化燃气管网走向、管径、阀门控制等;确定汽车加气站的位置、规模和用地面积等规划 参数;确定规划布局燃气输配设施的位置、容量和用地;
⑦预测用热(冷)用户及用热(冷)指标预测供热(冷)负荷;结合用地布局规划,提出供热(冷)规划方 案,确定热(冷)源、制冷站等供热(冷)设施的站位置、规模和用地面积;规划供热(冷)管网走向、管 径、管位、敷设方式、供热压力等相关参数;
⑧确定通信指标,预测通信、广播电视需求量;对片区原通信、广播电视工程进行校核;按“三网融合、光纤 到户”的技术标准,提出通信设施(包括电台、微波站、卫星通信、5G 基站等)建设要求,划定规划范围内 电台、微波站、卫星通信、5G 基站等设施保护界限;确定通信机房设施的具体位置、规模;结合用地和路网 布局进行通信管网布置;提出多功能杆件的外观方案,合杆的范畴, 实施的路段等相关规划及指引;
⑨预测片区固体废弃物产量,提出垃圾分类及运收方式,提出规划区的环境卫生控制要求,对片区原环卫方案 进行校核,优化各类固体废弃物收运模式、各类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方法;确定废物箱、垃圾箱、垃圾收 集点、垃圾转运站、公厕、环卫管理机构等的布置原则、位置、服务半径、数量、用地、防护隔离措施等;
⑩结合新的下垫面情况,校核片区原防洪工程方案,计算排洪渠设计洪水流量,确定其走向、宽度、深度、长 度、坡度、控制点标高及其建筑材料、结构形式等;提出排洪渠的生态建设方案,提出排洪渠补水措施,确 定排涝泵站、水闸等设施规模、位置和用地面积;确定海堤型式、标高;确定区域内堤防等级、堤顶标高, 堤内各排洪渠防洪等级、水面线标高、渠底坡度等,水闸、泵站规模及管理用房标准。
确定规划范围内疏散通道、疏散场地布局,确定规划范围内地下防空建筑的规模、数量、配套内容、抗力等级、位置布局,以及平战结合的用途;确定规划范围内生命线系统的布局,以及维护措施。
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种消防设施的布局及消防通道间距等。
⑪结合国家有关综合管廊的最新政策要求、片区道路交通布局调整等因素, 结合《珠海市综合管廊专项规 划》对片区的新要求,完善片区综合管廊规划;确定纳入综合管廊的市政管线类型、各种综合管廊的断面形 式及断面尺寸、综合管廊的竖向埋深及道路交叉口处的底板标高;确定综合管廊与其他未纳入综合管廊的市 政管线交叉避让的原则、综合管廊与其他设施的平面、竖向关系及避让原则; 提出综合管廊中的附属设施方 面的相关要求。
⑫检查规划范围内各专业工程详细规划的矛盾;确定工程管线在地下敷设时的平面位置、排列顺序、道路横断 面位置和工程管线间最小水平净距、最小垂直净距;确定道路交叉口等重要地段、节点工程管线的控制标 高;确定工程管线的基本埋深和最小覆土深度要求;确定工程管线在架空敷设时管线及杆线的平面位置及周 围建(构)筑物、道路、相邻工程管线间的最小水平净距;提出对各专业工程规划的修正意见。
⑬提出市政项目的景观专项规划要求,规划指引各市政项目的具体行道树品种及规格,人行道铺装的标准及指 引,路侧(缘)石、路灯、喷淋、车止石、配电箱、垃圾桶、井盖等市政景观要素的标准及指引。
⑭提出共享单车停车规划,包括街区等级划分、管理标准、停放点设置规划、区域投放量控制等内容。
4) 、提出各市政设施分期建设的建议。
7. 规划成果
市政工程专项规划成果由规划说明书、图纸组成。
规划说明书:规划思路论述和规划内容解释。文件格式采用 Microsoft Word 2003 的*.doc 和*.pdf 格式文件。
图纸:表达设计意图的相关图示
1) 区域位置图
2) 用地规划图
3) 给水工程现状图
4) 污水工程现状图
5) 雨水工程现状图
6) 防洪工程现状图
7) 电力工程现状图
8) 电信工程现状图
9) 燃气工程现状图
10) 综合管廊现状布局图
11) 环卫工程现状图
12) 道路及场地竖向规划图
标注各级城市道路线位走向、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控制点坐标及标高。
13) 道路横断面图
14) 给水工程规划图
图中标明给水设施位置、规模、用地、给水管道的平面位置、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
15) 雨水工程规划图
图中表示规划范围内各类排水设施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位置、管径、长度和主要控制点 的标高,以及出水口位置等。
16) 污水工程规划图
图中表示规划范围内各类排水设施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位置、管径、长度和主要控制点 的标高,以及出水口位置等。
17) 防洪工程规划图
图中表示规划范围内各堤围规划等级、设防标高;各排洪渠走向、宽度、有效水深、控制点标高等;调蓄设 施、泵站等设施控制要素。
18) 电力工程规划图
图中表示规划范围内高压配电线路的走向、位置、敷设方式,变电站名称、容量,开关站分布,中压配电网线 路走向及敷设方式等。
19)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规划图
图中表示规划范围内的集中式充电站平面位置、类型、容量,分散式充电站/ 桩平面位置、类型等。
20) 通信工程规划图
图中表示规划范围内的通信机房的平面位置,通信管线的走向、敷设方式、管孔数等。
21) 燃气工程规划图
图中应标明燃气设施位置、容量和用地,燃气管网的走向、管径、管位、敷设方式。
22) 综合管廊平面布局规划图
图中标明综合管廊尺寸、长度、规划纳入的管道种类;综合管廊监控中心位置、占地面积等。
23) 供热(冷)工程规划图
图中应标明供热(冷)设施位置、容量和用地,供热(冷)管网的走向、管径、管位、敷设方式。
24) 道路管线横断面布置图
25) 管线综合工程规划图
表示规划范围内各种工程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的标高,各种工程管线间的水平间距,路段工程管线 排列横断面图,道路交叉口的工程管线交叉点的管线间垂直间距等。
26) 环卫工程规划图
表示各种环卫设施的位置、用地及规模。
(以上图纸成果仅作参考,可根据设计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增减)
8.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03 个日历天,不含方案评审、专家评审以及等待评审的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工作阶段 |
时 间 (日历天) |
主要工作内容 |
项目准备 |
5 日历天 |
① 拟定资料收集清单,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确定双方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② 初步接收资料,制定调研计划。 |
现状调查 |
30 日历天 |
1 项目组踏勘现场,掌握了解片区市政工程现状建设情况; 2 与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交流,按清单接收并核实 资料,探讨本次市政专项编制诉求及思路。 |
工作阶段 |
时 间 (日历天) |
主要工作内容 |
初步方案 |
150 日历天 |
分析收集资料,结合上层次规划的要求,提出工程规 划初步方案,编制初步方案成果。 |
1 日历天 |
提交至相关部门开会讨论 |
|
正式方案 |
60 日历天 |
根据初步方案会议纪要及讨论意见,对方案进行修 改、完善、深化,编制正式方案。 |
1 日历天 |
提交正式方案,召开专家会评审。 |
|
送审成果 |
45 日历天 |
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 |
报批成果 |
1 日历天 |
提交报批成果给管委会审查。 |
成果出版 |
10 日历天 |
根据管委会批复出版正式成果。 |
9、项目团队人员配置要求
1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2 、 拟派项目技术团队人员( 不含项目负责人) , 具有给排水、 规划、电气、造价、道路专业。
10、项目预算及投标报价:
1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 ¥2640000.00) 。
2 、最高限价: 人民币贰佰陆拾肆万元整( ¥ 2,640,000. 00 ) 。
3 、 投标报价已包括项目编制的费用、项目组织费用( 含成果文件专家评审费)、为实施并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其它费用,即完成本项目并提交最终成果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
11、支付比例及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
付费比例 |
付费时间 |
第一次付费 |
按照合同总价的 20% 支付。 |
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费 |
按照合同总价的 30% 支付。 |
提交初步成果经甲方确认后,10 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费 |
按照合同总价的 40% 支付。 |
提交正式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 10 个工作日内。 |
第四次付费 |
按照合同总价的 10% 支付。 |
完 成 批 复 成 果 并 经 过 甲 方 确 认 后, 10 个工作日内。 |
12、验收标准及方法:
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要求, 以及最新的广东省、珠海市关于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
13、违约责任:
1、采购人应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 向中标人支付规划编制费。逾期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以上时,中标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恢复工作后, 中标人提交规划编制文件的时间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顺延。
2、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基础资料及有关文件超过规定期限的,中标人按规定交付编制文件时间顺延;
3、会议纪要和评审结果未按时送达中标人时,中标人可暂停下一阶段工作, 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采购人负责。
4、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因中标人的原因逾期完成完善规划研究成果工作的,每日应向采购人偿付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并承担采购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出现因中标人的原因逾期 30 天以上仍未能提交最终规划研究成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不予支付剩余合同款项。中标人还须退回采购人已付合同款项, 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5、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中标人应退回采购人已付的款项,并按采购人已付第一次付款的金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对采购人的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
6、由于采购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 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中标人编制成果需返工时,采购人应按中标人所增加的工作量向中标人增加相应的编制费用。具体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 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7、因中标人现状调查或收集资料出现失真,造成规划研究不当,中标人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