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空间治理单元划定规划与研究》采购项目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代背景下,“空间规划”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
伴随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 、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全面启动、新冠疫情的出现都给传统的城市管理、治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在此新形势下,珠海传统的城市治理模式面临着三大挑战:(1)国土空间规划语境下,空间治理维度由城市转为全域全要素;(2)空间治理单元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强化规划传导、统筹部门协同的重要平台;(3)澳珠协同,共建“亚太国际新都市”的总愿景,对珠海市城市治理水平提出新的要求。
为全面提升珠海市现代化城市治理水平,健全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强化规划传导实施,故开展本规划与研究。
二、规划(研究)范围及期限
本次规划与研究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约7787平方公里。规划与研究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
规划范围示意图
三、规划与研究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4.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5. 《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7版)》
(二) 上位规划及相关政策
1. 《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
2.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5年修订)》
3.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4. 《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初步成果
四、规划与研究内容
1、梳理珠海城市空间治理体系发展脉络,划定管用好用的城市治理单元
对珠海市空间管理与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对城市治理工作的成效进行梳理预评估, 重点研究概念规划中的新镇(基本城市组团)体系对传统城市规划空间管理体系优化的深刻意义,理清珠海市城市治理的发展脉络,发展阶段以及特征。以珠海市现有的新镇(基本城市组团)体系为基础, 构建治理单元体系。 以国土空间规划全域一盘棋的全要素视角、 推进精细化传导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城市风险响应能力为目标,细化治理单元。 按照事权明晰、管控有效、面向实施的原则; 以规划主体功能区边界(三区三线)、现状基层行政管理区界、 地形地貌因素、道路交通因素、行政管理因素、人口因素、 宗地以及设施配套等要素的叠加分析结果为依据,划定珠海市城市空间治理单元边界。
2.建立国土空间规划规划传导体系,承上启下,确保规划实施
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内容,建立国土空间背景下以城市治理单元为平台的规划传导体系,探索国土空间规划内容与各部门间的横向传导机制;探索空间治理单元信息化管理机制,完善单元动态评估与调整机制。
五、深度要求
(一)专项规划
本规划与研究需明确目标与规划策略,空间治理单元划定思路,并在充分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划定全市空间治理单元,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修编提供具体指引。
本次规划与研究需对空间治理单元的规划管控,传导内容及动态维护机制进行研究,并对空间治理单元的规模与职能进行判断。
六、成果要求
(一)成果构成
规划与研究成果包括珠海市空间治理单元划定与研究报告、图集、及规划与研究汇报演示文稿(汇报ppt)。成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任务书上述“规划内容”。
图集至少包含:
(1)现状行政区划图
(2)现状社区分布图
(3)空间治理单元规划图
(二)成果要求
报告图册:提交空间治理单元规划与研究报告及图集、纸质文件10套,其中图集规格为A3(420mm×297mm), 空间治理单元规划与研究报告规格为A4(297mm×210mm)。阶段性评审汇报材料应按照甲方要求份数提交。
电子文件:提交空间治理单元规划与研究报告word可编辑格式电子文件,提交图集gis(2000坐标系)电子文件,并刻录光盘1套,提交各阶段汇报材料的PPT可编辑格式电子文件。
七、工作计划
90个工作日完成规划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不含公示及会议等待时间)。如受不可控因素影响,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础资料收集与调研阶段(10个工作日)
制定研究框架与技术思路,完成资料收集、现状调研和部门访谈工作。
(二)初步方案阶段(20个工作日)
完成初步方案编制,并向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科室(分局、单位)或局业务会汇报(其中200万以上项目如涉及第二笔费用支付,初步方案需经局业务会审查通过)。
(三)正式方案阶段(30个工作日)
完成正式方案编制,并向市自然资源局业务会汇报。
(四)送审成果阶段(20个工作日)
完成送审成果编制,并提交城乡规划委员会或专家会审议。
(五)最终成果阶段(10个工作日)
完成最终成果编制,提交甲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