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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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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发布 80页 文档编号:202011100000119902 需下载券:10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采购项目

用户需求书

一、 有关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采购标的其中一部分内容、数量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二、 采购清单

服务内容

数量/单位

最高限价

完成期限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采购项目

1项

人民币陆佰叁拾万元整(¥6,300,000.00)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阶段上报审批时间不计算在内。如省、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县(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时限要求有延后,则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顺应国家改革突出实用性、全域全要素管控和对应事权的空间治理特点、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发展需要,高栏港经济区拟开展《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包含《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编制工作。

二、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

通过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从纵向维度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的分解落实,提出指引高栏港经济区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后续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起到纲领性作用。

通过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对高栏港经济区行政辖区范围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对国家和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细化落实,制定高栏港经济区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蓝图,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三、项目所依据及参考的标准

(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勤俭务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函》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

(7)《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9〕353号)

(8)《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9)《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编制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的函》

(10)《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启用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的通知》

(11)《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12)《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13)《广东省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14)《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送审稿)》

(15)《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

(16)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

(17)其他国家、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文件

四、项目采购范围

规划范围:高栏港经济区行政辖区的陆域和海域,包含平沙镇和南水镇,总面积1403.34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299.6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03.74平方公里。

五、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阶段上报审批时间不计算在内。如省、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县(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时限要求有延后,则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表 1具体规划编制阶段时间完成节点

序号

阶段

服务期限

1

专题研究、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

80个工作日

2

规划基数、方案编制与论证

80个工作日

3

成果编制

20个工作日

六、项目技术要求:

(一)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

按照市自然资源印发《关于编制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的函》等文件要求,重点核准现状、整理关键问题、对市级统筹的重要指标的校准和反馈、提出高栏港经济区关键用地结构、提取核心管控内容、提出近期建设项目和规划保障体系。同时,可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编制内容基础上,新增其他编制要求,并可就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该编制工作并与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全过程动态衔接。本次《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的编制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核准现状、整理关键问题

基于“三调”工作成果,形成基期内分区的用地底数底图。同时要深入摸底存量用地、低效用地的已供用地规模与分布,全面评估现状各类土地利用效率。建议从自然资源本底、发展历程、产业基础、国土空间现状,评估产业平台发展情况、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建设情况,全面剖析分区发展面临的核心问题与挑战。

2)对市级统筹的重要指标的校准和反馈

以高栏港经济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中关键限制因素的识别评价为基础,以“数量不变、质量提升、局部优化、重点优先”为原则,对全市层级编制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等内容进行校准、优化和反馈。

3)提出高栏港经济区关键用地结构

制订体现分区的生态保护、城乡发展、重大项目等关键用地的布局结构。形成分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生态、农用地与资源环境保护格局,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以及城乡体系与开发利用格局。衔接市规划整合形成全市国土开发保护格局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一张图。

4)提取核心管控内容

与市国土空间规划指标体系衔接,确定分区可实现的规划核心管控指标(国土空间管控、自然资源利用、国土空间治理、国土空间整治修复)。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耕地保有量、河湖水面率、自然岸线保有率、人均基础教育用地面积、城市更新规模面积、生态修复规模等。

5)提出近期建设项目和规划保障体系

提出分区管制要求,按照分类控制、分层落实原则强化对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和指导,提出区内详细规划和社区规划的编制建议。梳理和创新各类空间发展平台,明确发展平台的定位和功能。提出近期五年的资源保护和利用计划安排,城市建设行动及重大项目,编写重大项目一览表。明确区级政策、机制等保障内容。

(二)编制《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严格按照《广东省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送审稿)》等相关技术文件编制规划内容、深度和提交成果,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分析、目标战略、区域协同、空间格局、资源统筹保护利用、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国土空间优化和品质提升、支撑保障体系、实施保障和专题研究等,具体如下:

(1)现状分析

结合“双评价”、“双评估”深化研究,分析国家、省和市相关要求,分析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面临的形式挑战,确定规划重点任务。

(2)目标战略

落实国家、省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提出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的发展目标、战略定位和指标体系(表2),确定分阶段发展目标。

表 2规划指标体系表

(3)区域协同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对高栏港经济区提出的区域协同发展要求,加强与周边行政区域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配置、城镇协同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协调。

(4)空间格局

底线管控:包括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其他各类控制线。统筹安排蓝线、绿线等。

空间结构:包括区域空间总体结构、镇社区体系、农业空间结构、生态空间结构。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

(5)资源统筹保护利用

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保护、耕地资源保护与利用、水资源利用与湿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利用、海洋海岛与岸线资源保护利用、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6)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包括国土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

(7)国土空间优化和品质提升

包括城镇用地布局、居住与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产业布局、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开发强度分区、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8)支撑保障体系

城市基础设施与综合防灾布局(道路交通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布局、防灾减灾设施布局)。

(9)实施保障

包括近期建设重点、实施监测。

(三)编制《平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和《南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结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成果,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南水镇、平沙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四)专题研究

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发展与港城融合和陆海统筹与海岸带开发保护利用等。

具体规划内容以最新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指南为准。

 

表 3规划内容深度参考

规划内容

高栏港经济区

基础分析

现状评估和风险评估,双评价(可选),相关专题研究

目标战略

战略定位、发展战略、开发保护目标、指标体系

区域协同

基数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治共保、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城镇密集地区协同规划设计,交界地区的空间衔接,特别是邻避设施等。

空间格局

底线管控

“三线”及蓝线、绿线等相关控制线划定

空间结构

生态/农业/历史文化/安全/城乡发展格局(镇、社区体系),城镇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二级分区深度)

耕地、园地、林地、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基础设施用地、海域海岛等主要用地类型的重点规模和比例关系。

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修复

山水林田湖草矿海

用水总量,水资源配置方案,区级及以上水系和保护区范围及保护要求;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区级以上林地集中保护区和基本草原,区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名录和布局,自然保护地体系,森林和草地的管控要求;能源需求总量和结构,能源供需平衡方案,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区(划定);城市水网,城市绿地系统。

建设用地

全域建设用地总量、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存量建设用地改造分区、改造方式、分类盘活指引和相关政策机制。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

区级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城市更新指标与要求落实、计划安排;重点区域划定。

国土空间优化和品质提升

用地布局

城镇用地布局,各类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重点与方向。以一级用地分类深度为主,重要的蓝绿空间、公共设施等可表达至二类用地分类。

社区、住房保障与公共服务

城乡住房配置标准、建设要求及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城乡均等化标准;区级各类重点设施布点;社区生活圈的构建标准与考核指标细化。

产业空间布局

各类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和策略,产业空间布局

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

公园绿地规模和布局,开敞空间要素构成及总体空间布局

开发强度

提出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及容积率、密度等控制要求。

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

明确整体城乡风貌定位,明确市域风貌特色分区,提出各分区指引;划定城市景观风貌重点管控区域,确定城市风貌、高度、视廊、天际轮廓线等控制要求;提出要重景观风貌要素的控制和引导要求。

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

城镇建设范围内应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原则上以1-1.5公里为服务半径,划定面积约3-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3-10万人。

支撑保障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区级以上铁路、高速公路等布局与控制要求;明确线型走向,大型设施用地范围;物流设施布局与货运通道控制要求;城市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道路走向、控制要求;大、中运量公交线网;走向、布局与用地控制要求;综合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布局原则与导向。

安全韧性与市政基础设施

防灾标准落实,设施布点;明确区级以上能源等市政基础设施廊道走向及控制范围、设施布局;细化配置标准。

规划实施

近期建设重点、实施监测

七、成果要求:

(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

具体按照珠海自然资源局编制国土空间分区发展战略大纲的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组织上报材料。

(二)《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1)成果构成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件和数据库成果。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和其他材料。

2)成果内容

1)规划文本

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达应该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达规划强制性内容。

2)规划图件

国土空间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图、区域协同规划图、国土空间规划格局图、国土空间“三条控制线”划定图、国土空间蓝线绿线规划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图、公园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图、海岸带保护开发引导图、城市住房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社区生活圈规划图、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市政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图、开发强度分区规划图。

可结合高栏港经济区实际,将以上图件合并表达或增补其他规划图件。

3)规划说明

应阐述规划决策的编制基础、技术分析和编制内容,作为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和图件使用的重要参考。

4)专题研究报告

规划编制中研究形成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集。

5)规划数据库

以数据库形式封装建库,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数据建库编制按省厅制定的最新标准执行)

6)其他材料

(三)《平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和《南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平沙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和《南水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的成果编制。

(八)售后服务内容,要求和期限:

投标人应提供成果咨询、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规划成果批复之日起两年。

投标人应提供不低于5次的技术培训服务,形式为在采购人所在地进行成果宣讲。

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过程中,投标人还应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提供与项目有关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开始后,根据项目进展的情况,负责组成编制协调工作团队,及时解决编制过程中发生的与规划内容有关的技术问题。

(2)开展与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有关的调研等工作。

(3)开展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各阶段的审批报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工作。

(4)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时其他的相关工作。

(九)编制程序

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按照以下工作程序编制(详见图1)

1)准备工作

包括建立规划编制组织架构,开展基础资料收集等技术准备和现状调研等工作。

2)专题研究

根据高栏港经济区实际情况,开展支撑规划编制的专题研究。

3)方案编制

按照《广东省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开展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4)成果报批

规划成果经规划公示、报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5)成果公告

对批复后的规划成果进行社会公告。

图 1编制规划基本流程图

(十)公众参与

坚持开门做规划,加强部门合作,发挥好各相关领域专家的作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部门协同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社会监督。通过问卷调查、公众咨询、专家论证、草案公示等形式,使公众参与贯穿规划编制全过程,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

(十一)规划基数

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在珠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数据和市级规划基数转换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开展补充细化调查,并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要求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地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规划基数报省自然资源厅审定时,除按成果要求提交外,还应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报告。规划基数审定工作应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前完成;基数审查意见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上报的必备材料。

(十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规划编制技术单位应组建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多领域技术团队和专家咨询团队,项目编制团队配备包括但不限于城市(乡)规划、土地管理、人文地理、景观设计、交通、给排水、电气各专业人员。

(十三)项目验收要求及标准:

(1)验收要求:以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方案获得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完成规划成果公告作为最终验收合格要求。

(2)验收标准:应符合《广东省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要求,以及最新的广东省、珠海市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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