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对该参数或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并应当说明调整的理由,且此调整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3、为有助于投标供应商选择投标产品,若项目需求中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品牌产品,但投标时应当提供有关技术证明资料,未提供的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下列采购需求中如涉及进口产品则已履行相关论证手续,经核准采购进口设备,但不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6、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准采购进口产品而开展采购活动的,视同为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7、下列采购需求中: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应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内;
8、下列采购需求中:标注▲的产品,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告;
9、如对本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询价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询价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10、本项目所有参数必须全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一)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工程名称 |
1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50 |
米 |
192 |
|
湖光路跨巢湖大桥涉电杆线改迁工程(电气部分) |
2 |
高压电缆 |
YJV22-10,3*70 |
米 |
970 |
|
巢湖龟山-槐林段沿湖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双桥河河口闸站二标段) |
3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20 |
米 |
130 |
|
东坝四站和丽水湾泵站工程高压配电工程(丽水湾泵站) |
4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50 |
米 |
178 |
|
巢湖大桥南岸供电杆线迁移工程 |
5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85 |
米 |
1030.00 |
|
东坝四站和丽水湾泵站工程高压配电工程(东坝四站) |
6 |
高压电缆 |
ZR-YJV22-10 3*150mm² |
米 |
1740 |
|
中科智城项目10kV配电(中科先进制造创新产业园)工程 |
7 |
高压电缆 |
ZR-YJV22-10 3*185mm² |
米 |
170 |
|
中科智城项目10kV配电(中科先进制造创新产业园)工程 |
8 |
高压电缆 |
ZR-YJV22-10 3*50mm² |
米 |
50 |
|
中科智城项目10kV配电(中科先进制造创新产业园)工程 |
注:1、投标人自行实地勘察,充分熟悉掌握招标文件所含内容和了解项目现场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投标报价,确保中标后项目能够正常供货验收,其余一切均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勘查现场等原因所致的项目建设中标价以外发生的其他费用。
2、项目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工程对应项目业主或国网巢湖市供电公司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和检测,其中至少组织1次委托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货物验收涉及到的保管、运输、检测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对于货物验收不合格的并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对于验收或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3、本项目提交加密电子版文件的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的验收和检测,投标人自行考虑是否参与,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验收和检测,需在公示期结束后10日内,向采购人递交参与验收和检测的申请。
4、项目实施安装过程中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概不负责,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该项安全生产风险。
5、投标人需承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自身以及投标人在对应包别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厂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管理 > 不良行为处理 > 业务公告中记录(简称国网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仅做参考可修改),承诺内容仅限于标注▲产品对应的货物类型,无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承诺函承诺的主体必须包含投标人自身以及投标人在对应包别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厂商是否有国网不良记录,投标人在对应包别所投产品对应的生产厂商是否有国网不良记录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核实。)
(二)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三) 供货安装及质保期限
1、供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后且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15日内。
2、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3、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中标日期国家法定货物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货款30%;设备安装投运后经采购方本工程的业主单位验收无质量问题且业主单位支付采购方对应项目款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60%;余款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且采购方收到业主单位支付采购方对应质量保证金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以上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或承兑汇票。
(四)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的正品。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在收到买方关于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七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3、如果供应商在收到通知七天后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五)其他要求
1.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措施费、安全、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产品在货物安装前必须先行生产样品供采购人验收,样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按采购人下发供货单进行定量生产、供货、安装。
3、清单中未列项的辅材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投标供应商自行测算并分摊到报价中。
4、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分阶段、分批量供货及安装的调整权利,其不涉及中标单价调整。
5、项目实施时,采购人有权对各采购数量的调整的权利,其不涉及中标单价调整。
6、为规避铜价大幅波动影响合同执行,本次报价基准铜价为40000元/吨。
当采购人下订单生产时铜单价波动幅度±3%及以上时,以双方共同接受的公共价格信息平台(“上海有色网”www.smm.cn)发布的价格数据信息为准,计算增减原材料本身波动价款。
1)价格联动计算办法:对本次采购的电缆及绝缘导线物资原材料的有色金属(铜或铝)实行价格联动。
联动价格的计算公式:P=P0+K*(B-A)。
其中:A 为投标截止日“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按照公斤计算);B 为合同供货单签约日上月“上海有色网”公布的铜、铝收盘日均价均值(按照公斤计算);
P0 为招标时的中标单价;K 为每千米电缆铜、铝重量(kg/km),具体数值分别为: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系数K |
原材料型号 |
联动原材料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50 |
3979.00 |
1#电解铜 |
铜 |
高压电缆 |
YJV22-10,3*70 |
1894.43 |
1#电解铜 |
铜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20 |
3190.80 |
1#电解铜 |
铜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50 |
3979.00 |
1#电解铜 |
铜 |
高压电缆 |
YJV22-10,3*185 |
5030.15 |
1#电解铜 |
铜 |
高压电缆 |
ZR-YJV22-10 3*150mm² |
3979.00 |
1#电解铜 |
铜 |
高压电缆 |
ZR-YJV22-10 3*185mm² |
5030.15 |
1#电解铜 |
铜 |
高压电缆 |
ZR-YJV22-10 3*50mm² |
1375.20 |
1#电解铜 |
铜 |
2)启动价格联动的条件:若|(B-A)/A|<3%时,执行中标单价;若|(B-A)/A|≥3%时,价格按公式计算并联动。
(六)样品(本项目不采用)
1、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同时提供下述样品,未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全的投标无效。
样品: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3、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样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不合格的,投标无效。
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样品在项目评审结束后由采购单位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采购单位未及时取走样品、造成样品损坏或丢失的,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不承担样品损坏和丢失的责任);其余投标供应商的样品,将在评审结束后退还(供应商应于评标结束后主动联系取走,评审结束后未及时取走造成样品损失或丢失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前,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准备投标样品。并在样品上标记以下信息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某项目 第 包”(投标供应商全称)样品;
(2)名称、品种、规格等详细信息。
6、投标时,投标供应商应随投标文件提交样品并送达指定地点,项目负责人负责核对。出现下述情况,项目负责人不予接收投标样品: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样品;
(2)样品未标识或破损。
7、投标样品送达地:同开标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