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减轻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患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用药费用负担,提高其健康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54号)相关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0号)中《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种目录》的之外的“高血压”、“糖尿病”纳入门诊用药待遇。
2、现有系统运行现状
2007 年,佛山市社保启动建设医保结算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0 年 7 月 1日全部上线运行。佛山医保结算管理信息子系统的建设范围包括职工医疗(含个人帐户、公务员补助、大额补助)、工伤保险、离休干部保险等各险种待遇管理,以及与两定机构、银行、邮局、各参保单位之间的系统接口,实现了与1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时结算。目前,系统各方面运行平稳。
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项目,于 2009 年 10 月启动项目建设工作。该系统以村(居)民委员会或自然村为参保单位,以个人为缴费户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建设,实现对满足条件的参保人的参保登记、基金征集及待遇核付全流程的信息化管理,目前运行情况良好。
3、现有系统信息系统构架
当前佛山社保信息系统分为两大核心系统,信息系统的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一)核心一系统:社保信息管理系统
社保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管理城镇职工各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险关系与征缴业务、城镇职工四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待遇核定与支付管理。
(二)核心二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和城乡居民养老信息管理系统
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管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待遇核定与支付管理,医院前台子系统,医保中心业务子系统、HIS接口子系统以及省异地就医平台接口系统。
城乡居民养老信息管理系统,主要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与征缴业务、待遇核定与支付管理。
本次建设内容作为佛山医保信息化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业务上与核心二医保信息系统关联密切、业务互通。实际建设过程中,需要从整个医保信息化全局立场,在充分理解当前医保业务开展情况及核心二医保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规划与设计,以保证整个医保信息化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
4、项目建设目的
建设两病系统,实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确诊为两病后,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接受慢病健康管理服务的,可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
本项目主要建设顺德区公务员互助统计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 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核准资格
(二) 两病参保人核准资格管理
(三) 两病家庭医生签约管理
(四) 两病目录库管理
(五) 两病医疗待遇管理
(六) 两病医院前台管理
(七) 两病月度结算管理
(八) 两病年终考评管理
(九) 两病年终结算管理
(十) 两病综合查询管理
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分析,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核准资格、两病参保人核准资格管理、两病家庭医生签约管理、两病目录库管理、两病医疗待遇管理、两病医院前台管理、两病月度结算管理、两病年终考评管理、两病年终结算管理、两病综合查询管理。根据对本项目建设目标的理解,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核准资格导入
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导入功能,该功能可以将市内具有“两病”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导入系统,再进行系统核对,以便该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跟“两病”参保人进行签约。
2)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核准资格新增
新增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核准资格功能新增功能,该功能可以将市内具有核准参保人“两病”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添加到核准资格名单中,以便该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跟“两病”参保人进行签约。
3)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核准资格取消
新增两病定点医疗机构核准资格功能取消功能,以便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对两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率在10%(含)以上的,取消当年度剩余时间以及次年度全年“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核准资格,当年度不得新签“两病”参保患者,次年取消签约资格。
1)两病参保人资格导入
新增两病参保人信息资格导入功能,该功能把患有两病的参保人导入到系统。
2)两病参保人资格新增
新增两病参保人资格新增功能,该功能把患有两病的参保人新增到系统。
3)两病参保人资格变更
新增两病参保人资格变更功能,该功能把患有两病的参保人进行变更。
4)两病参保人资格删除
新增两病参保人资格删除功能,该功能把患有两病的参保人删除。
为满足两病的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两病家庭医生签约
新增两病家庭医生签约功能,供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以便市内具有核准参保人“两病”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跟参保人进行签约,签约后参保人可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
2)两病家庭医生解约
新增两病家庭医生解约功能,供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以便市内具有核准参保人“两病”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跟参保人进行解约,解约后参保人不可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待遇。
3)两病家庭医生续约
新增两病家庭医生续约功能,以便市内具有核准参保人“两病”的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在年度末尾可以跟参保人进行续约。
4)与卫健家庭医生签约对接
新增与卫健家庭医生签约对接功能,主要对接卫健家庭医生相关信息。包括家庭医生签约判断条件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操作对接、家庭医生签约情况查询、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维护对接、家庭医生日常对账查询对接、卫健家庭医生签约数据对接等。
为满足两定的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两病目录库新增
新增两病目录库新增功能,供社保经办机构使用,以便社保局业务人员可以对“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的医保目录范围进行新增。
2)两病目录库变更
新增两病目录库修改功能,供社保经办机构使用,以便社保局业务人员可以对“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的医保目录范围进行修改。
3)两病目录库删除
新增两病目录库删除功能,供社保经办机构使用,以便社保局业务人员可以对“高血压”、“糖尿病”可享受的医保目录范围进行删除。
1)两病待遇核算业务规则
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专项待遇的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使用由本人签约的家庭医生团队开出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二级90%、一级及以下95%,不设年度限额标准。
2)His对接交互功能说明
为实现建设目标,两病医疗待遇核定通过嵌入式方式,社保与两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对接。主要包括用户管理、门诊结算、业务查询等功能。
医疗待遇核定功能即零星报销需要调整高血压及糖尿病的门诊算法算法,以便在核算参保人待遇时,能够按相应的诊疗费、起付额及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进行核算。
1)门诊前台
主要包括门诊前台结算、错办业务实时取消、费用交接汇总等。
2)医疗保险中心零星报销
医疗费用核付是指参保患者因特殊情况未在医院前台办理医保结算,自费支付医疗费后,持相关单据到社保局进行手工报销,社保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并按规定计算及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3)医疗保险待遇补单业务
医疗待遇补单主要是针对办理医疗保险待遇发生错误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没有正常办理的一种业务。例如:各类医疗保险单据录入错误,需要重新办理;或医疗费范围内范围外归类错误需要重新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按签约人头打包付费,付费标准包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实行结余留用。需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月度结算相关功能进行调整,新增统计类别为“两病结算”的月结。
新增两病机构年度考评功能,实现对两病机构的年终考评功能。具体的功能包括:考评指标管理、考评项目录入、考评结果核算、考评结果调整、考评结果汇总、考评结果审核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度剩余时间以及次年度全年“两病”门诊用药待遇核准资格,当年度不得新签“两病”参保患者,次年取消签约资格。
1)年终指标管理
根据业务需求,建设两病定点机构年终指标管理,社保端对两病定点医疗机构年终指标进行受理。
2)考评项目录入
根据业务需求,建设考评项目录入功能,把考评的项目需要进行录入。
3)考评结果核算
根据业务需求,建设考评结果核算,把考评的结果进行核算。
4)考评结果调整
根据业务需求,建设考评结果调整,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5)考评结果汇总
根据业务需求,建设考评结果汇总,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
6)考评结果审核
根据业务需求,建设考核结果审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新增两病机构两病年终清算功能,实现对两病的年终清算管理功能。主要的功能包括:专家评审、月结冲销、应支付差额计算、年度两病年终清算财务拨付等。
新增两病资格查询、两病签约查询、两病目录库查询、两病月结查询、两病机构考核结果查询及两病年终清算查询等功能。
软件系统建设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1、系统整体采用J2EE体系结构,三层应用体系结构模式来构筑应用系统,将用户界面、业务逻辑与数据逻辑分离,提高软件的可重用性、安全性和可移植性;
2、采用面向服务的SOA技术,能够复用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组件,同时能够为周边业务系统提供标准服务接口;
3、系统必须实现与现有佛山市核心二系统无缝衔接,并保证建设过程中程序版本的统一与系统的稳定运行;
4、采用模块化、组件化及参数化等先进可行的分析和设计方法;
5、符合国家和省医保法规目前或以后的发展要求。
佛山市医疗保险管理系统是一个实时的业务办理系统,要求能够实现快速响应。性能需求主要包括响应时间、吞吐量和精度三方面。应充分考虑社会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确保系统的总体性能满足用户要求,不发生长时间业务中断、阻塞、死锁等情况。并制定系统优化策略和方案,保证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业务增长的情况下,系统仍具有较高的性能。
应用软件必须对每一位使用应用软件的操作人员,都要验证其身份和权限。
应用软件必须做到对单条记录的修改和删除操作可以撤销,防止由于误操作而造成不可恢复错误。
1、投标人应对满足规定指标的设备及软件供货商的资信和信誉进行认真考核,对用户负责。
2、投标人应对国家金保工程总体设计方案有相当的了解,并具有五年以上大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验,以保证系统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3、投标人应对现有系统有充分的了解,并考虑与现有系统的无缝衔接或有效整合。
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4、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投标人必须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
1.报价方式:广东省佛山市整体项目包干价。
2.本项报价应包括:项目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及其他相关一切服务等所有费用。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实施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以人民币报价。(要将每一个具体事项的开发成本列清单,并作为合同的报价附件)
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项目控制金额上限为:1246943.30元,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控制金额上限,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服务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在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需求调研、设计、编码、测试、实施与上线工作。
1.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 项目试运行结束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名确认和盖章)时支付合同金额的65%;
3. 总验合格后支付合同额尾款5%。
4. 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依法纳税的服务费发票;
5. 采购人签署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拨款手续均可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属于合同款是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付款”是指采购人向主管部门发出申请付款文件;
6.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1.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满足投标项目的建设要求,提出完整的项目组织管理方案,包括项目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等,并阐述项目建设中业主方的职责。
2. 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指派同时具备大型信息系统开发管理经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知识的高素质人才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具备人社部(或原人事部)及工信部(或原信产部)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分析师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认证的项目管理师PMP的资质,并合理的组织和配备各种人员,从而形成一个高效的软件开发实施团队和管理组织机构,以确保软件开发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并有序的组织实施工作。
3.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详细资料,包括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荣誉、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核心人员的更替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替换。
1. 投标人需要根据项目工期要求,提出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列出详细的工程进度安排表,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2.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周、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1. 投标人应按ISO9001及CMM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针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规划、管理、控制。
2. 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软件开发技术规范、软件文档管理和软件验收标准的要求。具体参考标准:
(1) GB8567-2006 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档编制指南;
(2) GB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说明编制指南;
(3) GB9386-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件编制规范;
(4) GB/T 12504-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5) 其他相关的计算机软件工程规范国家标准;
(6) 其它公认的相关的中国国家标准。
3.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措施,明确质量保证、控制内容与活动。
4.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投标人应充分认识到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在投标文件中必须识别分析项目中的各类风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阐述项目沟通计划,确保投标人与业主之间信息沟通顺畅。
1. 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测试方案,包括采用测试目的、测试方法与技术以及测试流程等,并能对测试问题进行有效处理。
2.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中标方应先拟出一个测试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测试步骤,与用户讨论通过后,方可按计划进行测试。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
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软件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有关应用软件的操作培训课程,应在系统运行前完成。
1. 培训目的: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培训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使采购人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以便采购人所使用的软件产品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2. 培训对象及资料:系统管理员和系统使用人员,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培训教材。
3. 培训要求:中标人除了对业务经办人员的专项培训以外,应对采购人的系统维护人员进行系统维护培训。包括:系统管理、开发工具、平台软件、数据交换技术等。
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教育经验的教师和相应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培训教员应至少具有三年的教学经验,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中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用户,最后以用户认可为准。
中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培训费用价格中,计入总价。
所有的培训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1. 验收安排
上线前,中标人需独立对系统进行为期一周的连续运行,未出现较大问题(影响系统正常使用)后通知用户方,发布到正式环境,系统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中标人可提出验收申请,由用户方组织验收。
在运行期间,中标人应对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调整,并做好记录,此记录将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
2. 文档交付要求
系统集成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中标人必须及时提供验收规范、产品文档、质保书、设计文档、施工文档、检测文档、项目管理文档等有关文档。
应用系统升级改造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中标人必须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提供有关文档,包括:
1 准备阶段:《软件项目计划与项目章程》
2 需求分析阶段:《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3 设计阶段:《系统设计说明书》
4 测试阶段:《测试缺陷记录》、《测试报告》
5 上线阶段:《系统实施方案》、《试运行/上线报告》、《应用软件源代码》
(2)与工程相关的其他文档。
最终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各种相关的软件系统、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安装程序、源代码等。
1.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2. 投标人开发的应用软件验收合格后,应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故障处理、日常管理维护、系统定期检查与优化等,需定期提交维护报告。
3. 投标人必须为系统维护做出如下明确承诺:
1 本标书中软件系统质保期为1年,自软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投标人须保持与用户的联系,随时交流系统的应用情况,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为用户解决遇到的问题。
3 投标人应定期提供咨询服务(质保期内至少每半年一次,质保期后至少每年一次)。若采购人行政组织调整或业务流程变更,则投标人应提供及时的变更服务,工作量单价不得高于首次签订的相应业务对应的工作量单价;
4 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
5 维护期内应用系统的任何更新(包括升级和调整),投标人都需提供最新的源代码。
4. 免费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式、费用,采购人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售后服务合同。
由于本项目需要在采购人现有佛山市核心二系统中增加内容,为确保核心二系统正常运行,投标人如需现有核心二系统开发商提供配合的,由投标人自行与现有核心二系统开发商协商并承担配合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