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十四五”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1、规划区域:休宁县全境
2、项目内容:对休宁县“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及广电新闻出版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明确“十四五”期间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及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谋划重点项目,构建现代化公共服务体系,打造文旅新业态,突破发展瓶颈,做好与远期发展目标的衔接。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的成果文件要求
《“十四五”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发展规划》文本(符合《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要求,满足国家文旅融合、乡村旅游发展、体育产业发展及广电新闻出版等要求,符合省、市和休宁县相关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广电新闻出版)发展政策和相关上位规划要求。
4、 工作进度安排
4.1本项目规划成果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2 规划初稿及论证阶段。供应商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撰写规划文本,并于2020年11月底前提交中期论证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召开论证会;2020年12月30日前提交终期汇报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召开评审会。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规划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后付清余款。
(二)《月潭湖旅游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1、规划区域:月潭湖旅游区所涉及乡镇
2、项目内容:《月潭湖旅游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主要任务:结合月潭湖旅游区的资源禀赋和地方特色,规划月潭湖所涉及的海阳镇、溪口镇、陈霞乡及周边板桥乡、渭桥乡等乡镇的旅游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在保护水源环境的基础上,围绕“湖光山色”这一全新旅游格局,以“旅游+”重塑产业体系,优化人居环境,朝着打造国家旅游度假区方向迈进。
3、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付的成果文件要求
《月潭湖旅游度假区“十四五”发展规划》文本符合《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要求,能够顺应国家旅游度假区和乡村旅游发展形势,符合省、市和休宁县有关旅游度假区和乡村旅游发展的相关要求。
4、工作进度安排
4.1本项目规划成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4.2 规划初稿及论证阶段。供应商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撰写规划文本,并于2020年11月底前提交中期论证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召开论证会;2020年12月30日前提交终期汇报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召开评审会;
5、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规划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后付清余款。
二、商务要求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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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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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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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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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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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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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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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服务、工程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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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项目规划成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规划初稿及论证阶段。供应商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撰写规划文本,并于2020年11月底前提交中期论证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召开论证会;2020年12月30日前提交终期汇报成果,由采购人组织召开评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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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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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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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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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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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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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人:休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金额的60%;规划通过采购人组织的评审后付清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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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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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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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如有)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投标保证金所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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