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1、编制缘由
广陵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实施以来,对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文件精神,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为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为保证广陵区“十四五”近期重大创新载体、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需编制广陵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在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基础上,落实预支空间规模指标及“三条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原则上应布局在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内。
2、编制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
规划修改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确需突破的,在广陵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平衡,确保广陵区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2)与相关规划协调的原则
规划布局的调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交通规划、环境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处理好近期实施方案与相关规划的关系。
(3)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
规划修改方案应延续现行规划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公众参与的原则
规划修改应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及按程序进行公示,努力提高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
规划修改应必须全面落实“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涉及的用地标准,应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
3、成果内容和格式
包括数据库、图件、表格和报告等。
文字类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数据库电子成果为ArcGIS格式;图片成果为jpg格式。
4、时间要求
中标后90工作日完成,按照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广陵分局要求的时间要求适当调节,保证项目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