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说明
一、项目名称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项目; 本项目采购人:东营市生态环境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浩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计划投资:100 万元
三、项目说明:
- 本项目总体规划编制拟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为前期研究阶段,第二阶段为规划编制阶段,第三阶段为论证报批阶段。
(一)前期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基础地理、生态环境(水、气、土壤、固废、海洋等具体要素) 等数据资料,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和可靠性分析,建立基础数据库。
赴各县(市、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现状、监测能力、管理体系等方面逐项展开深入调研。
全面梳理资料收集及调研结果,结合“十三五”期间相关规划、攻坚战目标指标、任务措施完成情况,分析各领域污染特征及污染现状,总结分析“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成功经验与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进而提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重大事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规划体系的初步考虑。
(二)规划编制阶段
结合前期调研及重大问题分析结论编制《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 规划》初稿。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组对规划初稿进行评审,针对专家组及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向全市及省直相关部门公开,征求各单位意见。结合征集的意见对文本做进一步修改,并与相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对接。直至形成论证报批稿。
(三)论证报批阶段
按照国家、省政府对“十四五”规划工作的安排,完成报批。
四、质量要求:合格。
五、现场条件:已具备。
六、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规划。
七、对项目转包、分包要求
(一)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进行转包、分包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成交供应商实施项目资格。成交供应商除赔偿损失外,还须向采购人支付项目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