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自行独立踏勘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涉及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管辖下的9条河道:(1)漕河、(2)邗沟河、(3)北城河、(4)小秦淮河、(5)玉带河、(6)安墩河、(7)二道河、(8)念四河、(9)宝带河。
服务范围:(1)漕河(古运河至蓝盾桥)河道全长2.4公里、(2)邗沟河(古运河至相别桥)河道全长2.8公里、(3)北护城河(二道河至古运河)河道全长2.58公里、(4)小秦淮河(北城河至古运河)河道全长1.9公里、(5)玉带河(邗沟河至北城河)河道全长1.7公里、(6)安墩河(荷花池至安墩闸)河道全长1.1公里、(7)二道河(来鹤桥至荷花池)河道全长1.6公里、(8)念泗河(新城河至瘦西湖)河道全长1.7公里、(9)宝带河(念泗河至荷花池)河道全长3.9公里。
二、河道管护范围
一包(扬州城市河道管理处黄金坝闸管理所河道管护项目):包含小秦淮河(北城河至古运河)、北护城河(二道河至古运河)、玉带河(邗沟河至北城河)、漕河(古运河至蓝盾桥)、邗沟河(古运河至相别桥)、吴王夫差广场的河道水面、护坡、绿化带、小道、广场等卫生保洁维护项目,河道总长11.38公里,小道、绿化带、广场及护坡面积约为69551 m²。
二包(扬州城市河道管理处安墩闸管理所河道管护项目):包含安墩河(荷花池至安墩闸)、宝带河(邗沟河至北城河)、念泗河(新城河至瘦西湖)的河道水面、岸坡、绿化带、小道、广场等卫生保洁维护项目,河道总长6.7公里,小道、绿化带、广场及边坡面积约为42239 m²。
三、河道管护和维护内容
1、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垃圾、病死畜禽和水生植物。
2、所有清洁上岸的垃圾、漂浮物、杂物等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运输过程中外泄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干净,市政部门要收取垃圾处理费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3、河道水质、河面情、驳岸墙、栏杆、标志标牌、隔离网、界桩等相关水面范围和水利设施的巡查,出现损毁情况及违章建筑等问题及时汇报。
4、所有船只需按采购人要求统一标识、每年统一出新;打捞保洁工具、材料等均由中标人自备。
5、一包配备打捞船至少6条,每条船只配备1人。
6、二包配备打捞船至少4条,每条船只配备1人。
7、如遇节假日、重大活动及其他特殊情况河道需增加船只和工作人员,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
8、管护范围内倾倒的建筑及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
9、及时有效完成相关各项交办任务。
四、河道保洁服务内容为以下基本工作:
1、河道水面漂浮物的打捞(采购人仅可以提供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必备的4艘打捞船以外的船只;采购人提供的打捞船由供应商购买,采购人提供资金,船只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费用列入本项目。其余打捞保洁工具、材料等均由供应商自备);
2、小道、绿化带、岸坡、平台及码头等的卫生保洁;
3、驳岸墙、栏杆及橡胶坝等水工设施的巡查并记录,沿河违章搭建、违规排放等行为的上报管理工作;
4、及时清运河道保洁范围内垃圾杂物至河边垃圾堆放点,垃圾外运由中标人(中标人与环卫部门自行协调)负责,费用列入本项目;
5、每公里至少配备水面保洁及小道(坡岸、绿化带)保洁各1名;
6、考虑重大活动和突击任务时的人员配置及垃圾清运,该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不另行增加;
7、该项目工作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 采购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1、在管护中,如中标人遇见河道树桩,拦网、鱼簖、坝埂等水事障碍等,及时汇报,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清除。
2、在中标人发现生产企业向河道排放污水污染物,村民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中标人应及时制止,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制止。
3、在中标人发现有河道乱挖乱掘等水事事件情况,采购人应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给予配合制止。
4、负责承担管护管理的费用。按照“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河道管护考核表”规定,考核工作由采购人负责考核,每季度视考核结果,结算中标人的管护管理费用,“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河道管护考核表”作为合同附件。
5、协助中标人处理管护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矛盾,以保证管护工作正常实施。
6、采购人协助中标人协调相关单位。
(二) 中标人相关权利及义务
1、中标人中标后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管护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购买意外险的证明材料。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管护人员从业期间年龄应在18-60周岁范围内,且身体健康。
2、宣传河道管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居民自觉做到“八不”,即: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污水、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设坝埂、不乱设网簖、不乱耕乱种,不损害绿化。
3、负责职责管护范围内河道水面和岸坡的长效管护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除河道内的漂浮物、垃圾、病死畜禽和水生植物等,确保达到无水生杂草、无垃圾、无漂浮物、无病死畜禽、河坡上无杂物堆放的“五无”标准。
4、建立河道巡查台帐制度,中标人每天对河道管护巡查不少于1次,对河道管护范围内有无乱取土、乱倒垃圾、乱抛病死畜禽等影响水事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人出勤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做到及时处理或阻止河道管护范围内的水事违章、违法行为,上报水事违章、违法案件。巡查要有记录和台帐。
5、中标人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打捞工具,并配备有经验的满足河道保洁需要的水上作业人员。
6、所有用于河道管护的船只中标人须配备手机,安装采购人指定的巡查监督软件,并根据要求使用软件,管护员自觉遵守相关操作要求,维护好设施设备,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7、中标人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服从政府重大活动、节假日、重大检查及突击任务时对河道卫生管护相关要求,做好河道环境的维护管理工作,实现河道水面清洁、设施完好、环境优美,并落实以下相关措施:1)管护组织管理网络;2)人员管理措施(应提出如何对人员加强管理的具体措施);3)季节性管护措施;4)安全保障和文明管护措施;5)突击任务应急措施方案。
8、中标人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做到规范操作、规范用工,并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险等。中标人所聘用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中标人应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如救生衣等),并负责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中标人的任何劳务、安全及意外伤害等纠纷和补偿均自行负责);中标人负责船只及垃圾外运的安全与管理。
9、管护工作不到位,中标人累计两个季度考核分在80分以下的或季度书面通知整改二次(含)以上未整改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与之签订的管护合同,不补偿任何相关费用,造成社会影响的,并追究违约责任。
10、中标人需为其聘用的人员按照劳动法按时缴纳各项保险等费用,同时承担各种保险及劳务纠纷,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工作人员发生的人身工伤、死亡等事故概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11、报价是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服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人员和内容的价格体现,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工资、节假日福利费、法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法定税费等),服务所用设备、工具购置及维护费用,管理费用、利润、加班费等支出。
12、中标人本项目负责人每季度考核前,将本季度自查自评材料(含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安排、保洁巡查记录、考勤记录、安全生产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中标人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前后情况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上报采购人。
13、负责承担项目管护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全河段河道水面管护、清障。
做到河道内无行水障碍、鱼网鱼罾鱼簖、暗坝、虾笼、水花生、水浮萍以及漂浮物等,确保达到无水生杂草、无垃圾、无漂浮物、无病死畜禽、河坡上无杂物堆放的“五无”标准。及时清除河道沿线闸口拦污栅及闸门处堆积的漂浮物;所清杂物必须及时清离现场外运,确保水面清洁。
17、对本合同管护项目实施管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中标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8、负责项目管护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在项目管护管理过程中必须高度注意自己的安全义务,中标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采购人并因此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与采购人无涉。
19、如遇突发情况,积极响应采购人保洁要求,响应时间2小时内,响应不及时计入考核扣分。
20、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未及时办理款项支付手续,造成的不利影响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1、管护期满,须保持河道、两岸清洁,以便移交。
六、其他
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2、报价时,人员工资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及未依法测算缴纳社会保险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供派入服务人员花名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人员,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
4、中标人的服务人员须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以及统一调配的要求。
5、如果发生因中标人工作失职造成消防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中标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6、服务人员须报采购人处备案;在工作时间须全员全时在岗,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和考核(须提供承诺书)。不得有脱岗、混岗、串岗现象发生。
7、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素养和上岗资质,政治清白,无不良记录及嗜好,爱岗敬业、工作勤快,礼貌待人、和蔼处事,相貌端正、着装统一,身材适中、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8、质量要求:合格,依据《城市河道管理处河道保洁考核办法》考核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