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为采用固定价格(即每人每月服务补贴价格不能更改)采购的项目,故不接受固定价格外的其他投标报价。 按照每人每月服务补贴60元且服务不少于3次(按3次算)标准,全区5900人12个月服务数量为21.24万人次,预算经费424.8万元;按照每人每月服务补贴150元且服务不少于6次(按6次算)标准,全区1000人12月服务数量为7.2万人次,预算经费180万元,全年共计预算经费604.8万元。因服务对象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故本项目结算时据实结算。
二、项目名称:
鼓楼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项目要求:
1、由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安排服务人员进入家庭或在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生活照料、助洁、助浴、助餐、助行、助医、助急、精神慰藉等服务。
2、服务对象及补贴标准:
(1)具有鼓楼区户籍、75周岁及以上、收入在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空巢独居老人,低保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人,按每人每月150元标准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2)具有鼓楼区户籍、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失独老人,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9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提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3)具有鼓楼区户籍、80-89周岁高龄老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提供每月不低于3次且总计不低于3小时的标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3、服务机构根据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说明》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服务规范》(试行)提供服务清单,由服务对象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点单”,服务机构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具体服务,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的相关资质。
4、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开展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培训,了解和掌握徐州市主城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政策,为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
5、服务机构为补贴标准150元的老人按每月不低于6次且总计不低于8小时的标准提供服务,为补贴标准60元的老人按每月不低于3次且总计不低于3小时的标准提供服务,并及时、准确地记录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数、服务次数、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反馈和确认等内容。
6、服务机构应针对社区老年需求提供公益性以及低偿、有偿的养老服务,打造连锁经营、统一管理、连片辐射的特色服务品牌。
7、服务机构应在民政部门指导下建设居家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线上平台、整合线下优质服务资源、对接市、区级平台,形成市-区-街道-社区互联互通、全面覆盖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居家养老服务。
8、投标人依据上述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方案、管理制度、人员配备、岗前培训、服务保障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4家以上(含4家)时,确定4家成交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为3家时,确定3家成交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为废标。
四、其他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