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4.1 项目概况
4.1.1 项目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江苏省提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7月,《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南京市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若干意见(试行)》等多个文件,支持养老体系建设。为了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建设,推进民生保障、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是浦口区高质量建设“江北明珠”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需要编制《南京市浦口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对社区服务设施开展规划布点研究,以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进一步提升养老、社区服务水平。
4.1.2 项目建设遵循标准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范、标准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
3)《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
4)《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
6)《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年版)
7)《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
8)《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2015年)
9)《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试行)(2011年)
10)《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12)《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
13)《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
2、上位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
1)《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2)《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7年)
3)《浦口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4)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为南京市浦口主管区范围,规划面积约715.46平方公里。
近期到2025年(与“十四五”相关规划相衔接),远期到2035年。
包括养老院、养护院等机构养老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和养老产业布局;包括街(镇)居住社区中心、居(村)委会基层社区中心等社区服务设施;包括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街道孵化基地等社会组织孵化设施等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
4.2 产品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南京市浦口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
1 |
项 |
4.3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1 南京市浦口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
3 |
参考图片 |
暂无内容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项目实施组织总体设想、规划 |
对本项目的实施组织总体设想、规划 |
2 |
技术框架可行性 |
对本项目技术框架可行性 |
3 |
对本项目的认识 |
投标人对本次项目的认识与理解; |
4 |
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 |
供应商对本次项目的难点、重点及合理化建议; |
5 |
项目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项目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4.5 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1 |
规划内容(完全响应) |
1、规划内容 1)深入现状调研,摸清养老服务设施资源。 2)明确养老设施发展导向,积极应对老年人需求变化。 3)制定发展目标,明确适合浦口区的养老服务模式。 4)预测老年人口,合理确定养老床位发展规模。 5)明确养老设施服务内容,构建合理的养老设施体系。 6)研究养老设施配建标准,建立适应实际需求的标准体系。 7)建立养老设施布局引导,确定具体设施布点方案和建设要求。 8)研究养老产业发展,提出适合浦口区的养老产业布局。 9)研究社区服务设施发展需求,规划提出社区服务设施布点引导。 10)明确近期实施计划,提出存量设施优化提升措施。 2、规划要求 1)整合资源,增加总量 利用现状挖潜、其他设施改建和新建等多种途径新建机构养老床位及养老设施, 加速形成一批机构养老设施,扩大全区养老机构的总量供给,以适应老龄化进程快速发展的形势,满足迅速增长的养老需求。 分析现状社区服务设施存在的问题,结合浦口区空间发展格局,提出社区服务设施发展需求。 2)完善结构,提升品质 在服务类型上,优先发展护理型床位,兼顾为健康老人服务的生活型床位,逐步使护理型床位达到总床位数的90%。 在服务能级上,满足不同服务需求的同时, 保障底层需求。重点保障低、中端的为“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老人和为工薪阶层服务的普通型床位,适度建设满足高端养老需求的舒适型床位。 立足浦口区街道、社区两个层级,依据南京市社区服务设施发展要求,提出社区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要求。 3)分区指导,优化布局 针对不同片区人口、土地、环境的发展特点,明确不同片区设施发展思路,优化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和社区服务设施布点引导。 4)分级设置,逐步落地 规划按照区级、街道(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村)级三个等级规划,明确各级养老设施的服务半径和配置要求。 按照5-15分钟社区生活圈构建要求,依据相关规划落实街道(居住社区)级、基层社区(村)级二个等级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
2 |
编制成果要求(完全响应) |
1、成果内容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包括现状养老服务设施分布图、各级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图、社区服务设施现状图、社区服务设施规划图)。 2、格式要求 1)上述成果应为规划的最终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及图件等纸质文件, 汇报PPT及上述成果电子文件。 2)纸质文件要求: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为A4规格,图件为A3规格。 3)电子文件要求: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为doc格式,图件为dwg和jpg格式。 |
3 |
时间进度要求(完全响应) |
该规划编制工作周期为2021年4月-2021年11月(共8个月时间)。 1、2021年6月前完成现状调查和总体规划思路。 2、2021年8月底完成初步方案成果。 3、2021年10月底完成专家评审成果。 4、2021年11月底提交最终成果。 |
4.6 付款条件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40%。
2、项目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40%。
3、最终成果提交后,甲方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20%。
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6000元,含专家评审费,此项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综合考虑。
4.7 交货时间和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