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慈溪市积极开展生态资源修复,每年进行渔业增殖放流,用于修复资源,实现“以水养鱼”保护慈溪市生态环境。根据慈溪市各水体营养状况、水域面积及历年捕捞情况,开展慈溪市2021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二、采购要求
名称
|
品种
|
数量
|
规格
|
单价最高限价
|
放流时间
|
备注
|
慈溪市2021年度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
鲢
|
一批
|
体长≥10厘米
|
0.5元/条
|
2021年6月
|
采购预算价:20万元
|
鳙
|
一批
|
体长≥10厘米
|
0.6元/条
|
鲢:鳙=3:1
|
400万尾
|
体长≥3厘米
|
0.025元/尾
|
采购预算价:10万元
|
三、验收
1、供应商根据苗种生长情况,提前向采购人提出放流申请,并向具有资质的单位申请苗种检验检疫,确保苗种符合放流的要求。采购人组织工作人员对放流苗种进行验收,在查证苗种检验检疫证明合格后,按照增殖放流相关技术规程测量苗种规格和计算数量。
2、苗种规格:苗种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采购人通过随机抽样测量单位(活水车、帆布桶或塑料桶等)内每尾苗种的规格,测量出符合约定规格苗种数,计算符合数与单位内苗种总数的苗种规格比率值。采购人工作人员做好打样测量记录,随机抽样不少于3次,苗种规格比率值的平均值大于0.85为合格。
3、苗种成活率:苗种成活率验收采用抽样法,苗种成活率在95%以上,供应商供应的每批次苗种成活率低于95%的,为不合格苗种,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采购人通过随机抽样测量单位(活水车、帆布桶或塑料桶等)内苗种的成活率。采购人工作人员做好打样测量记录,随机抽样测量不少于3次,苗种成活率平均值确定为该批次的苗种成活率,实际放流成活数量为验收数量与成活率的乘积。苗种成活率在95%以上的基础上,苗种不足部分由供应商及时补齐,确保实际放流成活数量等于合同签约数,达到100%。采购人与供应商的结算数量为实际放流成活数量。
苗种计量:采用尾数计量法。具体苗种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苗种验收中,采购人工作人员应拍摄反映取样、测量和计量等情况的。采购人工作人员应在《苗种验收监督表》苗种验收栏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
四、其他
▲1、我市主要内陆水域(根据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情况)。
▲2、必须遵守我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