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20年9月4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揭牌。湖南自贸区实施范围为119.76平方公里,其中长沙片区79.98平方公里。根据湖南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长沙片区的战略定位是: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突出临空经济,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电子商务、农业科技等产业,基本建成“一基地一中心一先行区一增长极”,即打造全球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内陆地区高端现代服务业中心、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和中部地区崛起增长极。
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范围图
长沙市芙蓉区有1.86平方公里纳入自贸区,即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为了充分利用自贸区的政策红利,结合片区土地招商情况,拟将长沙芙蓉片区(人民路、长榔路、滨河路、科教路围合区域)范围内的住宅用地与范围外的商业用地进行置换,从而释放土地价值。通过城市设计方案合理确定后续规划调整的用地方案,以有效指导自贸区的开发建设。
(二)设计范围
核心区设计范围:自贸区范围内不含园区工业用地,总面积约131.88公顷(1978亩)。
研究范围:总面积约244.54公顷(3668亩),包含人民东路、合平路、滨河路、长㮾路(东四线)围合区域的142.74公顷(2141亩),以及人民东路、长㮾路(东四线)、远大路、东六线、映霞路、春华路围合区域的101.8公顷(1527亩)。(详见附图)
设计范围示意图
二、设计指导思想
(一)片区产业战略定位
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芙蓉区块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3年)的战略定位,努力把自贸区芙蓉区块建设成为国际种业总部基地、中非跨境电商基地、国际种业金融中心、中非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国际种业总部基地:以种业原始创新为关键,融入国际种业分工合作体系为导向,围绕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资源和需求,依托种业硅谷建设,坚持外引内育、外向引导,打造聚集国内外创新资源、辐射国内外市场的国际种业总部基地。
中非跨境电商基地:创新监管服务模式,建立信息共享、智慧物流、金融服务、电商信用、风险防控机制,集聚电商、网商平台和服务企业,打造以中非电商为特色的跨境电商基地。
国际种业金融中心:围绕种业研发、生产、推广、销售各个产业链金融需求,聚集国内外种业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带动中非贸易金融、其它新兴金融业态聚集发展,打造以种业金融为特色的新兴金融服务中心。
中非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探索中非经济技术合作模式和路径,聚焦特色产品贸易、国际认证认可服务、农业技术合作、高技能人才培训、外派劳务合作等特色优势领域,打造中非合作为特色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心。
(二)片区产业布局
根据现有产业功能基础和地块条件,结合产业规划思路,近期重点打造种业经济功能区、总部经济功能区、新兴金融功能区、国际贸易功能区和数字经济功能区五大功能区。
种业经济功能区:以华智生物为中心,联动隆平生物种业产业园,发展国际种业总部、生物育种、种子加工、种质资源库、育种创新平台、国际种子检验检测平台、种业孵化、种业技术成果转化等核心功能。
总部经济功能区:依托南部滨河优越的生态环境,沿浏阳河北岸,打造生态休闲空间,发展贸易型总部、专业服务业主题楼宇、国际教育机构等核心功能,总部经济功能区。
新兴金融功能区:依托南部滨河优越的生态环境,发展新兴金融服务、金融科技创新、金融科技孵化等核心功能,打造新兴金融产业创新创业综合体。
国际贸易功能区:在自贸区南部中间地块,发展服务贸易产业、国际电商综合体、中非国际认证认可服务、非洲特色农产品进口加工等核心功能,打造国际贸易功能区,把非洲特色农产品进口加工与北侧种业经济功能区的生物育种、种子加工靠东侧布局,连成一体,形成无污染的生态加工区。
数字经济功能区:以北部韶光社区、畜牧所搬迁改造地块为载体,发展数字经济创新,引进数据服务商、云服务平台、软件(小程序) 企业,并与东部长沙经开区智慧产业园相互衔接。
(三)设计思路
依据自贸区芙蓉片区的战略定位及产业布局,结合片区既有相关规划,进一步研究自贸区内住宅、教育、体育等用地调出后的功能布局与用地方案。按照片区城市空间形态塑造要求,提出开敞空间、视线通廊、建筑高度、立面、风格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并提出与用地方案相匹配的地块的指标控制要求,以支撑后续片区控规修改。
(四)设计理念
自贸区规划设计需在透彻分析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规定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突出强制性要求,注重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的控制研究方法,保证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合理使用和规划项目的可操作性。
注重片区核心区生态环境、企业总部、商务活动及生活配套设施的合理建设。强调设计思路的创新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体现规划的高端性、战略性。树立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原则,发挥核心区的带动、辐射及凝聚作用;注重效益原则,构建地域的整体功能,协调与周边的发展关系,提高土地利用效能,促进土地开发建设。
结合自贸区规划对该区域空间格局的整体定位,合理布局组织区域内的各项建设,同时确保重要路段的城市展示功能和交通功能,彰显自贸区的蓬勃发展的活力。
(五)设计依据
1.《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改)》
2.《隆平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设计》
3.《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4.《长沙市城市设计导则》
三、设计要求
(一)产业研究
根据长沙市整体的产业发展情况,结合片区产业战略定位与产业布局,对区域内的产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和规划,根据本规划区域的特点,进行差异化定位,确定规划区要发展的产业门类、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及产业目标,制定规划区的产业规划并提供与核心区产业布局相适应的用地规划方案。
(二)重点项目策划
重点项目策划部分应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进行核心区域重点产业项目的策划,内容包括重点产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重要性分析、运营建议、收益分析等。
(三)用地调整方案
确定调整地块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限,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四)空间形态规划
按照突出总体空间形象,彰显空间特色的总体要求,优化片区空间结构,提出片区空间形态设计的总体方案,包括贸易园区,景观导向(包括轴线、节点等)、景观界面。沿浏阳河界面体现长沙景观特色的“百面长沙”特征,对重要界面的天际轮廓线和重要街道立面提出规划控制方案,并对重要的城市景观和公共活动节点提出效果图。
(五)建筑形态控制引导
根据自贸区特色、城市景观塑造、容量控制等方面的要求,确定片区建筑肌理、开发强度、建筑高度、风格等要素的形态分区及空间组合关系,强化空间秩序与特征,提出重要界面天际线、标志性建筑的控制要求,并落实到用地指标中。
(六)道路交通规划
根据长沙自贸区芙蓉片区及周边地区交通和产业发展特点,结合片区已有规划和空间形态总体方案,提出片区道路交通、公共交通、慢行交通以及静态交通的总体优化方案,明确重要道路性质、功能、横断面要求。
(七)公共开敞空间规划
根据片区自然生态要素,结合片区特色景观塑造要求,提出片区公共开敞空间结构,并明确其位置、规模以及主要控制要求。
(八)地下空间规划
根据片区竖向设计,结合片区用地规划,预测片区地下空间开发总量,划定片区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建设区域,明确地下空间的功能、规模以及交通组织方案。
四、成果要求
(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规划成果方案应提交设计说明书、区位分析图、现状分析图、总平面图、城市设计分析图、竖向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绿地系统规划图、开放空间规划图、建筑高度形态控制图、地下空间组织图、主要景观节点放大设计图、地块规划控制线图、效果图等设计图纸。
1、文本图册10套。
2、汇报ppt。
3、A0展板6张。
4、提供含全部规划设计文字资料、图纸文件的电子光盘2套,说明文字采用.dct格式编排,设计图纸采用.dwg格式文件,图片应采用.jpg格式文件,多媒体采用.ppt格式文件。
(二) 所有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组织方所有。
(三) 本任务书中未尽事宜及组织方可能进行的设计调整要求可在设计过程中由组织方与参与方商榷解决方案,最终由组织方确认。
五、验收标准与结算方法
(一)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的一般程序验收。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自行支付)
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初步方案得到甲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初步成果通过甲方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正式成果提交并通过甲方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2.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资料收集、现场调研、评审费、财务、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管理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应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内交付成果
六、其他
(一)项目组人员须全程参与工作,不得挂名参与投标。
(二)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3)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供应商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四)本项目不设定设计补偿费。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