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1 年攸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项目
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260万元,其中:包1为预算为146.77万元。包2预算为113.23万元。
3、政府采购编号:攸财采计【2021】22 号
4、采购代理编号:HNTF-YX-2021-FW-08 二、标段划分及人员要求
标段号 |
镇(街道) |
社工要求 |
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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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丰桥镇、鸾山镇、酒埠江镇、皇 图岭镇、丫江桥镇、宁家坪镇、江 桥街道、春联街道、县社工站指导 服务平台 |
1、每个镇(街道)驻站社工为 2 人,驻站 社工要求年龄 40 岁以下,必须是全日制专 科及以上毕业,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 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
包 2 |
莲塘坳镇、菜花坪镇、渌田镇、石羊塘镇、桃水镇、联星街道、谭桥街道、网岭镇、新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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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社工站指导服务平台常驻 3 名专职人员。必须是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或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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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周期
社工站和县社工站指导服务平台(社工总站)服务合同期均为 12 个月。
四、服务内容
1、社工站
为有效结合当地服务需求和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职能和社工的专业性,社工站推行“1+1”项目服务模式,即协助镇(街道)服务+“一镇一品”品牌特色服务。其中,“一镇一品” 品牌特色服务应当以民政服务对象为项目优先服务对象。
①协助镇(街道)服务内容:指导督查村级治理的措施落实;指导培训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基层三社联动机制;协助民政办做好有关民政政策的宣传工作;为基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业务指导资源链接服务。
②特色服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对象服务、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社区营造或其它,可选定 1-2 个领域,在某一村(社区)开展专业社工服务。特色服务内容说明:
养老服务。是通过“社工+外界资源”的模式,在项目地建立及推行系列的社工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维护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咨询信息服务及社会支援服务等专业化、个性化、持续化的社工服务,致力于提高长者身体素质、情感支持得到提升、丰富晚年的生活;
社会救助对象服务。为其开展政策宣传、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
农村留守儿童服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技术和方法,为其提供生活安全指导和心理健康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开展监护法制宣传、隔代教育能力建设、配合进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
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合同期内,按照每个农村社区 5 个、每个城市社区 10 个的标准,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基层“三社联动”机制。
社区营造:以居住在同一地理范围的居民为主体,以集体行动来处理共同面对的社区生活问题,将传统文化融入到现代生活中,解决问题的同时创造共同的生活福祉,促进居民之间以及居民和社区环境之间建立起紧密的社会联系,使传统社区焕发勃勃生机。
2、县社工站指导服务平台(社工总站)
负责完成对各社工站的日常运行、业务管理、项目监测、业务培训和督导评估,及社工站宣传推广、社工站项目资金财务审计;协助县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老区事业促进股完成社会工作、志愿者工作、社会组织党建、社工人才补贴工作、管理中国志愿服务网等工作。主要完成但不局限上述工作任务,承担县民政局委托的其他事项。
五、服务要求:
1、社工站服务要求
服务方式及数量要求:要求每位驻站社工合同期内完成专业服务指标(个案、小组、社区活动、调查研究等)共 13项以上,可根据镇街实际情况和项目品牌方向进行具体指标设计。其
中,个案 5 个以上;小组 3 个以上。合同期内至少策划开展镇级公开主题活动 1 场,村(社区)级小型活动 4 场。
2、县社工站指导服务平台服务要求(社工总站)
县社工站指导服务平台(社工总站)开展社工站项目的日常监测。收集季度工作简报、中期工作报告和末期工作报告。周期内组织全县 17 个社工站工作人员培训 4 次,每季度督导 1-2 次; 制定评估考核细则、开展项目期中评估、期末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开展社工站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形成各标段财务审计报告;分别向省、市、县三级媒体或专报、专栏进行推介,每级至少有一次报道。开展县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老区事业促进股委托的事项。
评估团队成员需聘请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组成。培训讲师团: 必须聘请高级职称且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权威人士。
一年总费用 260 万元。其中社工站运营经费 213.88 万元;县指导平台(社工总站)运营经费
社工站经费预算:此项目经费主要包含项目社工薪酬、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等,不包含项目硬件设施经费、站点水电费、阵地建设费用等。全县两个标段 18 个社工站每年运营经费 260 万元。
其中包 1 为 146.77 万元,包 2 为 113.23 万元;项目经费主要包含项目 37 名社工薪酬、机构行政管理费用、社工站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社工总站运营费内)、第三方中期末期评估费用(社工总站运营费内)等,不包含项目硬件设施经费、站点水电费、阵地建设费用等。
七、合同款项支付方式及其他说明:
1. 付款人:攸县民政局
2.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年合同金额的 25%。甲方按乙方项目执行进度和执行情况,凭合同原件、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分五期付款。甲方在签订合同 3个月后,经评估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25%;甲方在项目运营 6 个月后,经评估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50%;甲方在项目运营 9 个月后,经评估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75%;甲方在项目正式启动并运营到期后,经第三方评估后根据终期评估结果等级支付尾款。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100%,评估结果为良好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0%。项目结束后如有依据终期评估结果扣留的项目资金,该资金用于下一年度社工站项目经费。(具体评估考评内容详见附件 1 评估考评指标)
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按照方案制定项目 所需的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服务,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八、其他要求
1. 服务机构为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2. 具有规范健全的规章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 有稳定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4. 服务机构制定人员服务期内计划,公开、公正、公平组织驻站社工续聘工作,与驻站社工续签劳动合同、按月定期发放薪酬并办理“五险”。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基本情况、专业资质、年度财务报告、社会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信息;根据服务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流程和标准;按照服务协议设立服务站点,组织社工开展专业服务,依法依规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时向县民政局(攸县社工总站)和各镇街提交季度工作简报、期中工作报告、期末工作报告,并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