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分标: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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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1 |
2022年平南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同和镇、官成镇、思旺镇) |
1项 |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和《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桂民发〔2021〕23号)、《贵港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贵民发〔2021〕16号)精神,现结合平南县实际,就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工作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建立社工站目标。2022年全县40%以上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即全县至少6个,A分标:同和镇、官成镇、思旺镇);2023年11月底基本完成社工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民生服务和社工人才阵地进一步夯实。每年至少打造2个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二)持证社工人数目标。2021-2023年,我县持证社工人数年均增长保持在50%以上,到2022年12月基本实现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1名持证社工或者具备相关社工业务知识经验的社工人员;到2023年底实现所有社工站配备2名持证社工(含已通过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 到2023年实现持证社工总量比2021年翻两番,各乡镇(街道)都有持证社工,基层专业服务力量得到有力充实。到2023年,以社工站为基础的社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促进服务对象需求与民生保障政策精准对接,实现资金物资帮扶与心理支持、能力建设、社会支持等有效衔接,助力完善多层次综合救助和关爱支持体系;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城乡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承接主体 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并将社工站作为承接主体提供服务的阵地,深入村(社区)开展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登记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拥有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优先考虑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工专业资质人员、有党组织或党建指导员和党员的团队),具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优先考虑服务供给人员具备社工专业资质),其中驻站社工应在承接社工站项目两年内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优先考虑有党组织、党建指导员和党员的社工机构。 三、服务内容 社工站和社工队伍应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含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特殊群体,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发挥专业作用。 四、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办公场所建立社工站,做到“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社工站运营办公室应相对独立,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社工服务场所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等基层综合服务场地整合使用。 (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工2-3人,乡镇(街道)社工站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承接主体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主要指社会组织)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原则要求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民政事业,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平南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
商务条款 |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合同签订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0日内签订;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的各种费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
B分标: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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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要求 |
1 |
2022年平南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安怀镇、大洲镇、六陈镇) |
1项 |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部署要求和《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桂民发〔2021〕23号)、《贵港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贵民发〔2021〕16号)精神,现结合平南县实际,就全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工作实施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建立社工站目标。2022年全县40%以上乡镇(街道)建立社工站(即全县至少6个,B分标:安怀镇、大洲镇、六陈镇);2023年11月底基本完成社工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民生服务和社工人才阵地进一步夯实。每年至少打造2个示范性社工站,培育扶持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 (二)持证社工人数目标。2021-2023年,我县持证社工人数年均增长保持在50%以上,到2022年12月基本实现每个社工站至少配备1名持证社工或者具备相关社工业务知识经验的社工人员;到2023年底实现所有社工站配备2名持证社工(含已通过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 到2023年实现持证社工总量比2021年翻两番,各乡镇(街道)都有持证社工,基层专业服务力量得到有力充实。到2023年,以社工站为基础的社工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有效促进服务对象需求与民生保障政策精准对接,实现资金物资帮扶与心理支持、能力建设、社会支持等有效衔接,助力完善多层次综合救助和关爱支持体系;有效激发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志愿者、城乡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助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承接主体 支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并将社工站作为承接主体提供服务的阵地,深入村(社区)开展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登记业务范围应含有社会工作内容,拥有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优先考虑以中青年为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社工专业资质人员、有党组织或党建指导员和党员的团队),具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优先考虑服务供给人员具备社工专业资质),其中驻站社工应在承接社工站项目两年内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资质;优先考虑有党组织、党建指导员和党员的社工机构。 三、服务内容 社工站和社工队伍应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三留守”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含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老人)、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特殊群体,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中发挥专业作用。 四、建设标准 (一)硬件设置。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办公场所建立社工站,做到“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社工站运营办公室应相对独立,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等专业社工服务场所应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未成年人保护站、儿童之家、老年活动中心、日间照料中心、社区(村)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等基层综合服务场地整合使用。 (二)制度建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责任分工;有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以及文书档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务文书档案、服务对象数据库、服务承诺等。 (三)人员配备。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社工站配备社工2-3人,乡镇(街道)社工站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承接主体根据协议及时、足额配备驻站社工,明确驻站社工身份为承接主体(主要指社会组织)聘用的工作人员。驻站社工原则要求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热爱民政事业,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及其相关专业毕业人员优先,同等条件下本地户籍人员优先。 (四)统一标识。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平南县××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
商务条款 |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合同签订期限:自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20日内签订; 三、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报价要求: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的各种费用、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购买及制作标书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