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 |
采购品目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 |
备注 |
1 |
衡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包1) |
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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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62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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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衡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包2) |
C190299-其他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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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178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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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
采购单位:衡阳县民政局
采购项目预算:包1为¥62万元/年;包2为¥178万元/年。
服务期限:1年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2个包,其中:
包1(城区):西渡镇;
包2(乡镇):樟木乡、集兵镇、岣嵝乡、板市乡、杉桥镇、樟树乡、岘山镇、井头镇、关市镇、演陂镇、栏栊乡、长安乡、库宗桥镇、金兰镇、洪市镇、大安乡、曲兰镇、金溪镇、溪江乡、界牌镇、石市镇、渣江镇、三湖镇、台源镇、界牌片区。
三、服务内容
为巩固乡镇(街道)社工站站点工作成果,提升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推进社工站项目提质增效,根据衡阳市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21-2023年),特制订本服务内容。服务机构采取“5+1+1”的模式,开展民政领域专业服务5大项目、特色民政领域专业服务项目1项及外部合作类项目1项,共7项服务工作。。
(一)重点实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残疾人帮扶、社会治理等领域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工作,在县民政局的统一安排下协助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完成规定的民政业务工作任务;有计划的将项目服务合同的各项指标高质高效完成,通过专业个案、小组、社区活动盘活儿童之家、村级养老互助中心、敬老院等服务平台。
(二)特色服务项目主要以专业程度较高的社会服务项目为主。乡镇(街道)社工站每年度应至少为所辖社区开展1项特色服务项目。
(三)外部合作类项目主要以乡镇(街道)社工站为平台引入它社会资源开展的符合居民需求的服务项目为主,包括引入或开展创投项目,由政府其它部门购买的服务项目,以及与公益性社会组织、企业等合作开展的服务项目。
四、制度建设与执行
(一)场地建设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 应采用共用共享方式,为服务机构提供办公场地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用品;有条件的可根据服务需求设立个案咨询室、小组活动室等活动场所,并由服务机构加强对场地的管理,落实安全、卫生、维护等职责。
(二)需求调研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需求调研的学习和培训机制,具备形成科学调研模式及工具的能力;向政府、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合作社会组织发布社区服务需求信息的制度和渠道。
(三)资源链接和服务要求。服务机构应具有包括项目选择与引入、沟通反馈、协调配合等内容的特色服务项目引入与协调机制,并有对服务机构及项目合作方权责的明确说明。
(四)服务质量内控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对社工站服务项目全过程质量监控、内部成效测评及总结机制,并制定工作流程与指引。
(五) 信息化技术应用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应明确本服务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操作办法,明确专人专责,保证与管理系统、服务对象与服务商等的联系畅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放心的服务。
(六)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加强社工站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社工+义工”双工联动模式,实现社工站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发展,服务机构应制定包括志愿者宣传招募、志愿者申请(登记)、志愿者注册(审核)、志愿者服务准则、个人信息与志愿者服务记录、个人信息与志愿者服务信息查询与证明及管理、志愿者能力建设、志愿者回馈激励与惩罚退出等内容的志愿者( 义工) 管理制度, 提升志愿者队伍服务质素。
(七)档案管理制度。服务机构应具有包含电子、纸质及其他媒介形式,涵盖行政、财务、人事、服务、评估等内容,以及对档案保管、使用与维护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的制度性文件。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衡阳县民政局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主要商务要求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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