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澧县标定地价
1、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19]36 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湖南省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0]106 号)文件要求,澧县需完成标定地价编制工作。
2、工作目标:完成澧县 2020 年商服、住宅、商住混合、工矿仓储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五种用途的标定地价公示范围、标定区域和标准宗地的划定和选择工作,同时建立标定地价修订体系。
3、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澧县各用途标定地价公示范围的划定工作;
(2)完成澧县各用途标定区域划定工作;
(3)完成澧县标准宗地的设立工作;
(4)完成澧县标定地价评估与确定工作;
(5)建立标定地价修正体系
4、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定地价规程》、《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5、验收标准、方法:所有表格、数据、图件和文字报告内容都符合规程要求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6、提交成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字部分:《澧县标定地价技术报告》。
(2)图件部分:澧县标定地价各用途公示范围图、澧县标定地价各用途标定区域图、澧县标定地价各用途标准宗地分布图。
(3)表格成果:
包括标准宗地基本信息登记表、标准宗地评估技术要点表、标定地价建议及结果表、标定地价信息公示表和标定地价修正体系表。
(二)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1、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19]36 号)文件要求,继续完善规范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全面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 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市在 2020 年 12 月31 日前完成当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2、工作目标:本次旨在通过建立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秩序,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基准性工作。
3、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土地级别的划定工作
(2)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3)建立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4、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自然资 源部关于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和平衡的工作和技术方案执行。
5、验收标准、方法:所有表格、数据、图件和文字报告内容都符合规程要求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6、提交成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字部分:包括《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技术报告》、《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报告》、《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澧县集体建设用地样点数据集》。
(2)图件部分:包括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基准地价图、均值区域图、调查样点分布图。
(3)电子成果部分:包括《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报告》、《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澧县集体建设用地样点数据集》的光盘;澧县集体建设用地土地基准地价图、均值区域图和调查样点分布图的光盘。
(三)澧县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1、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 2019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法[2019]36 号)文件要求,继续完善规范城乡基准地价体系。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县市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当地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
2、工作目标:本次澧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旨在为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国家征用农用地补偿方案、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提供依据和价格参考。
3、主要工作内容:
(1)农用地定级
(2)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
(3)农用地基准地价修正体系
4、验收标准、方法:所有表格、数据、图件和文字报告内容都符合规程要求并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
5、提交成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文字部分:包括《澧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技术报告》、《澧县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报告》、《澧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表》、《澧县农用地样点数据集》。
(2)图件部分:包括澧县农用地土地基准地价图、均值区域图、调查样点分布图。
(3)电子成果部分:包括《澧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技术报告》、《澧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工作报告》、《澧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表》、《澧县农用地样点数据集》的光盘;澧县农用地土地基准地价图、均值区域图和调查样点分布图的光盘。
二、服务周期:6 个月内提供审核通过的评估成果。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