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鸠江区公办幼儿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2.投标人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的近二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证明。
3.本项目招标预算:180万元/年,此费用为一年费用,其包含且不限于食堂工作人员招聘、培训、工资待遇、服务费、税费等。
4.报价方式:本项目按一年总费用报价,其中厨师、勤杂工月平均费用分开报价,按12个月计算一年总费用。全区后厨工作人员需求总数为51人,具体各园人员需求为:
幼儿园 |
地址 |
厨师需求人数 |
勤杂工需求人数 |
人员资质要求 |
启辰实验幼儿园 |
鸠兹家苑雅园 |
1 |
3 |
有健康证,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其中厨师须具备厨师资格证。 |
鸠兹实验幼儿园 |
雎鸠悦园 |
1 |
4 |
|
国泰路实验幼儿园 |
位于公园大道小区的国泰路 |
1 |
3 |
|
春天实验幼儿园 |
位于汤沟镇九堂春天小区 |
1 |
2 |
|
二坝中心幼儿园 |
位于二坝镇龙泉小区 |
1 |
2 |
|
银湖实验幼儿园 |
位于银湖小区内 |
1 |
2 |
|
白茆套南幼儿园 |
位于白茆镇 |
1 |
1 |
|
白茆三官殿幼儿园 |
位于白茆镇 |
1 |
1 |
|
白茆六洲幼儿园 |
位于白茆镇 |
1 |
1 |
|
海晏路幼儿园 |
位于海晏路与神山路交叉口 |
1 |
2 |
|
赤铸山路幼儿园 |
位于汀海壹品小区 |
1 |
2 |
|
九华北路幼儿园 |
位于市妇幼保健院南侧 |
1 |
1 |
|
祥泰路幼儿园 |
位于祥泰路东侧 |
1 |
2 |
|
雍南幼儿园 |
位于二坝盛世华府小区 |
1 |
2 |
|
汤沟中心幼儿园 |
位于汤沟镇新街 |
1 |
2 |
|
禾青幼儿园 |
位于伟星芜湖院子小区位于 |
1 |
3 |
|
石城湖实验幼儿园 |
石城湖小区 |
0 |
2 |
|
合计 |
16 |
35 |
|
上述为2021年人员需求情况,今后每年各园具体人员需求数及岗位分布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执行期内遇人员增减,按合同单价计算整体费用。
二、食堂服务要求
(一)管理要求
投标单位根据派遣幼儿园厨房人员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负责幼儿园食堂服务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派遣人员与各园的劳动(劳务)关系。
(二)人员要求
1.厨房工作人员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体貌端正,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具备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
2.厨房工作人员具备相应工作经验,服从园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厨师须具备厨师证。
(三)相关事项
1.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投标单位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具有承担相关民事责任能力(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幼儿园管理、明确承诺依法管理、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违约赔偿责任,并按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实施管理工作(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 服务范围
1.幼儿园(以下简称甲方)按照服务标准为中标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提供服务设施及炊灶设备及用具等,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承担食堂水、电、暖、燃气、幼儿伙食费等费用。
3.委托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新设备的,需经甲方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受托单位支付承包费用,并承担永久性设施(房屋)的维护、维修费用。
5.乙方必须雇用符合国家用工法规要求并足以使甲方满意的人员来提供服务;乙方承担所派驻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相关福利待遇、税费等(所有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芜湖市人员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380.00元∕人∕月,用人单位还必须承担社保等五险费用715.03元∕人∕月,共计:2095.03元∕人∕月,低于此标准为无效投标)。
6.甲方承担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维修维护所发生的材料费用。
(五)服务标准
1.食品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证制度,严格执行供货协议及采购流程。畜禽类产品必须经专业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并保留原始记录以便追溯。
2.食品检验、出入库等由乙方指定专人负责。
3.乙方食堂负责人每天对食品库房进行巡视并填写记录,库存食品蔬菜应做到现进现出不积压浪费,不得出现过期变质食品;蔬菜做到净菜入库,不得出现干枯腐烂等现象。
4.验收时应确保蔬菜新鲜、无虫害,无腐烂变质;主副食品包装完好,标识清晰,“三期一证”齐全,无过期变质等现象。
5.食品库内地面、货架、器具保持干净整洁,库存主副食品分类摆放整齐,标签齐全,外观干净,做到离墙离地保存,并标识品名、数量、入库时间、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卡与实物数量品种相符。生熟食品分开隔离存放,熟食品应装入保鲜袋密闭保存。加工后的半成品应加盖保存。
6.不锈钢灶台、冰柜、厨房用具油渍等及时清理,保证干净卫生。
7.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食谱和相关要求按时供应甲方幼儿及教职工正常用餐,做到新鲜可口,营养搭配好。
8.专人回收餐具,不得乱放乱扔,剩菜、剩饭要及时运走,保证餐厅无异味。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
9.每周1次大扫除,保证食堂内部、用餐间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
(六)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食堂进行经营运作,包括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就餐服务,配合幼儿园验收食品原材料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幼儿园相关规定。委托期内不得随意中途停业或转包。
2.在承包期内应服从幼儿园的监督指导,积极响应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政策、新要求。
3.负责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证食品卫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幼儿园“一餐两点”食品48小时留样和记录制度。
4.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食品、原材料采购及索证工作,严格执行供货协议及采购流程,各类档案资料规范、齐全。
5.因乙方食品原材料质量、食品制作加工、员工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及服务质量差等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员工违章操作或过错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应制定各项安全预案及食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整改,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预案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书》另行签订。
7.乙方派驻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并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厨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准外来人员擅自进入厨房;乙方员工请假或更换派驻人员时,必须提前与甲方沟通并保证不影响工作质量。
8.负责食堂炊灶设备、用具及水、电、暖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各类设备、用具的正常使用。由于人为原因或过失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9.按照幼儿园送餐服务制度和要求做好幼儿园用餐服务工作。如乙方工作不到位,影响幼儿正常就餐的,由乙方承担就餐延误责任。
10.严格执行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报告制度。
四、合作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2021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履行合同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合同(如遇政策变动,不再续签。)
五、费用结算
整体费用将结合各园实际确定需求人数,按月支付,中标人出具正规发票,每月8日前支付食堂工作人员上月工资费用,明细表备存。
六、合同签订
中标完成后,中标单位需于7天内与鸠江区教育局签订采购服务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遵照招标文件。
七、违约责任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鸠江区教育局相关管理规定或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计价 |
备注 |
1 |
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
1 |
项 |
|
|
|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核心服务项目 |
1 |
▲2021年鸠江区公办幼儿园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