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扬州是个 “好地方”!为了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让“好地方”好上加好、越来越好,就要不断创造“好地方”的幸福生活。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是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随着我国进一步迈入老龄化社会,如何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便捷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育小”需求,是破解人口老龄少子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前提,更是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和本源。
2020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促进养老和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有利于促进家庭和谐,有利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出“健全老有所养、幼有所育政策体系”,“扩大多方参与、多种方式服务供给”等四个方面23项举措。
基于此,为构建规模适中、布点均衡、以人为本的医养和托育服务体系,保障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的用地需求,为促进养老和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支撑,亟需从本地实际出发,开展《扬州市区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布局规划(2021-2035)》。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扬州市区及其行政代管区域,面积约2358平方公里。
其中,重点规划范围为《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总面积约640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其中:近期为201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为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
医养机构是指兼具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
托育机构是指面向3岁以下幼儿实施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幼儿照护机构。
四、规划目标与深度
1、规划目标
为实现更高质量、更高品质的“健康扬州”,满足“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和照护服务需求,着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体系,补齐医养托育设施的服务短板,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就近便捷的服务体系,促进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主要内容和深度要求
(1)现状分析和评估。对扬州市区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现状和使用情况展开深入研究和评价,并对上位规划及相关规划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研究的问题。
(2)配置标准和布局规划研究。立足于扬州市城市开发建设实际,结合市区老年人口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发展趋势,研究确定市区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发展策略以及配套标准。重点明确中心城区各级医养机构的具体位置、用地规模、建设标准等,并对存量设施进行评估,提出设施保留、提升策略;科学预测3岁以下婴幼儿生源数量,确定托育机构建设指标,明确中心城区托育机构布局方案。
(3)明确外围乡镇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布局原则及建设要求。
(4)近期建设规划。妥善安排近期医养机构和托育机构的布局、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内容。
(5)措施与建议。提出适合我市的管理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
五、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16 年)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2018年)
《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在编)
《扬州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在编)
《扬州市市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扬府规〔2019〕2号)
《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在编)
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
六、编制任务与内容要求
(一)医养机构布局规划
1、现状调查研究
深入现场调研,对扬州市现状老年人口特征、医养设施的状况进行详细调研,收集相关数据、位置和规模等级,通过定量、定性分析找出扬州市医养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优势,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策略。
2、理论研究与案例借鉴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相关案例借鉴,总结理论特征、案例优缺点,结合扬州市的发展实际提出相关理论与案例在扬州市落地性的发展策略与思路。
3、明确规划理念与思路
结合扬州自身特色和相关理论,提出扬州市医养机构建设的发展理念和建设目标、以及规划思路和技术框架。
4、制定分级医养机构配置标准
针对扬州市养老设施建设现状,结合相关规范标准和案例,提出扬州各级医养机构设施配置标准和类型。同时,围绕如何立足存量设施充分挖潜、优化整合资源,对现状存量市、区、街道级养老设施内的医疗机构进行分析,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提出设施保留、提升等具有针对性的改造策略,支持符合导向、符合需求、符合规划的存量设施正规化和稳定化发展。
5、明确中心城区医养机构空间布局
结合《扬州市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扬州市中心城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中确定的养老结构、养老标准、养老规模和养老布局,根据扬州医养机构实际情况,结合各区老年人口分布和城市建设的特征,合理布局医养机构,明确各级医养机构的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并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6、确定中心城区外围乡镇布局原则和建设指引
对中心城区外围的乡镇,结合乡镇的医养需求,提出外围乡镇医养机构布局原则和建设要求。
7、细化社区级医疗护理保健类机构建设标准
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医疗护理保健类(含医疗卫生中心、老年护理院、老年医院、家庭病床等)建设标准细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8、规划实施策略
为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和可实施性,从加强各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实效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具体政策建议。
(二)托育机构布局规划
1、现状调查研究
深入现场调研,对扬州市现状3岁以下婴幼儿分布特征、托育机构的状况进行详细调研,收集相关数据、位置和规模等级,通过定量、定性分析找出扬州市托育机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优势,并通过解读相关政策及上位规划,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策略。
2、理论研究与案例借鉴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相关案例借鉴,总结理论特征、案例优缺点,结合扬州市的发展实际提出相关理论与案例在扬州市落地性的发展策略与思路。
3、预测托育机构需求趋势及规模
以规范性、可行性、合理性为原则,构建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根据人口发展、婴幼儿出生趋势、托育需求,合理预测规划期内市区生源和托育机构需求趋势。
4、明确中心城区托育机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要求
结合各区3岁以下婴幼儿分布和城市建设的特征,合理布局托育机构,明确托育机构的具体位置和建设规模,并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5、确定中心城区外围乡镇布局原则和建设指引
对中心城区外围的乡镇,结合乡镇的托育需求,提出外围乡镇托育机构布局原则和建设要求。
6、规划实施策略
为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和可实施性,从加强各部门协调、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实效等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具体政策建议。
七、成果要求
1、规划设计成果内容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2、规划设计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要求:word文档(.doc格式,WORD2003版本);汇报文件应为PowerPoint2003版本。
3、纸质文件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内容必须清晰完整。阶段性成果文本、相关汇报演示文件按照评议会或论证会要求准备。
八、服务要求
1、项目成交后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
2、项目服务团队需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开展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研究论证、方案汇报、组织召开论证会等服务工作 。
3、对招标人召开的项目相关会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
4、项目服务团队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文件。
九、时间进度要求
项目规划设计总周期为6个月,初步安排进度如下,具体时间节点可根据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完成资料收集、现状调研方案 |
1个月 |
完成初步方案,与规划局进行初次汇报 |
1.5个月 |
完成初步方案的修改,进行第二次汇报 |
1.5个月 |
根据部门意见完成修改,提交论证成果,召开专家论证会 |
1个月 |
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修改,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
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