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市场化购买城市管理辅助岗位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招标文件
文档编号:202108240000173471 发布时间:2021-08-24 文档页数:73页 所需下载券:10
贵池区市场化购买城市管理辅助岗位

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一年一签,按合同中一年总价款的1/12 按月为单位向中标人结算,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2

服务地点

清溪河沿线、大润发超市周边、红光农贸市场周边、台州农贸市场翠柏路周边、第一人民医院至商之都周边、青阳路农贸市场周边、池州职业学校周边,长度共计约 1.6 万米

3

服务期限

1 年

 

二、项目概况

近年来,区城管局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深入推进城市综合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创城要求,建立并落实市区领导、市区单位联系社区、包保路段、包保小区工作制度,实行“定岗、定人、定时、定责”,调集镇街执法力量进城区、进街道、进社区,全面提升了执法力量和街面见管率。随着城区快速发展和文明创建不断深入,城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在聚焦主业的同时,还须承担犬类管理、消防安全大排查、环保督查、疫情防控、防汛应急、清溪河洗浣治理、违建拆除等多项工作。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比,城管执法人员尤显不足,一方面,主城区 4 个街道仅有执法人员 237 名,我们自今年 3 月份实行单休轮班后,在岗人员已最大限度增加至 229 人,但面对主城区 297 条路段、367 个小区、5 个农贸市场、4 个大型商超、10 所大中小学以及西街口等重点区域,人员仍然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协管员每年流失率较高,近三年来已累计有 71 人辞职。行政执法人员未配备到位和队员流失不稳问题已成为制约创城工作有效开展的突出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3.1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 3.3.1.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3.3.1.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3.3.1.3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3.1.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3.3.1.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服务需求

  • 4.1  服务范围
  • 4.1.1 大润发周边

工作区域:西至十六中广场-通达广场周边-翠微西路-大润发超市周边-长江路与秋浦路交叉口(含东街、西街出入口),全长约 1200 米。

工作时间:07:00-22:00

  • 4.1.2 台州市场周边和翠柏农贸市场周边

工作区域:南起翠微路北至百牙路,全长约 2200 米

工作时间:07:00-22:00

  • 4.1.3 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至商之都周边

工作区域:东起翠柏路西至青阳路,全长约 1100 米

工作时间:07:00-22:00

  • 4.1.4 青阳路农贸市场周边

工作区域:东起青阳路西至长江路,全长约 560 米

工作时间:07:00-22:00

  • 4.1.5 池州职业学校周边至虎泉路

工作区域:百牙西路至建设路全长约 700 米

工作时间:10:00-24:00

  • 4.1.6 清溪河沿线(秋浦河、百牙路和九华山大道交叉口)
        •           工作区域:白洋河桥至沿江大道,全长约 9500 米

工作时间:06:00-21:00

  • 4.1.7 管理、机动、调休、轮班人员(兼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管理(2-4 人)、机动、调休、轮班共计 10 人,根据城市管理需要, 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 4.2  服务要求(质量、成果等要求)

管理区域范围的市容秩序、拆违控违的巡查、处置、上报等工作,及时处置巡查发现的问题,对无法及时处置到位的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城管执法队员、网格长协调解决;协助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办理、反馈各类问题,对各类突发问题,要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同时,负责巡查发现本网格内除本职工作之外的突发情况,上报网格长,具体内容如下:

  • 4.2.1日常管理
  • 4.2.1.1 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对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占道作业行为进行劝导、劝阻,并负责整改到位。
  • 4.2.1.2 乱堆乱放:劝导处理经营户门前占道堆物,销售、修理的非机动车停放门前等,保持道路通畅。
  • 4.2.1.3 流动摊点:劝导、劝阻流动摊点至疏导点,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 4.2.1.4 乱搭乱建: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违建巡查和处置,服从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安排,协助拆除道路两侧、住宅小区的乱搭乱建。
  • 4.2.1.5 乱停放:劝导非机动车按规定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内,对停放有困难的,服务人员协助停放好。
  • 4.2.1.6 乱晾晒、乱拉挂:对未按规定的各种晾晒,如树树之间、电线杆之间、绿化带上、市政设施上等乱晾晒现象,以及乱拉各种横幅,主要是场地出租、开张祝贺、商业促销等未经审批的,服 务人员 要进行劝导,对有碍市容观瞻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清理到位。
  • 4.2.1.7 乱张贴:为了宣传商品和销售张贴的宣传广告,服务人员都要进行取缔。清除乱张贴,应不破坏材质原貌,不留痕迹,及时清理遗留物,不得污染、破坏周边的环境、不得破坏周边绿化、植物。
  • 4.2.1.8 露天烧烤:对露天烧烤要进行宣传、教育和劝导,并进行不定期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 4.2.1.9 摊点疏导点:包括早点摊、小百货、水果摊、各种修理等,要按照各自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 4.2.1.10 路面污染:路面沙石等抛洒污染要在 60 分钟内清理(含督促清理)完毕或立即通知协同单位清理。
  • 4.2.1.11 行政许可事项监管:按城市容貌标准辖区内店面装潢、店招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服务人员对占道施工、乱堆放物料、装修拆除承重墙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具有发现、报告、制止、管理到位的职责。
  • 4.2.1.12 烟花爆竹禁燃:及时劝阻酒店、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对不听劝阻的,立即取证并联系辖区城管执法人员予以处罚。
  • 4.2.1.13 规范犬类管理:加强辖区内犬只管理,及时收容流浪犬、无主犬。
  • 4.2.1.14 建筑(渣土)垃圾和餐厨垃圾运输:按要求加强对建筑(渣土)垃圾和餐厨垃圾的规范运输的全程监管,发现情况应立即取证,并及时联系辖区城管执法人员予以处罚。
  • 4.2.1.15 瓶装燃气配送点监管:加强辖区内液化气配送点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违规储存液化气或超经营区域销售配送瓶装液化气的,及时报告辖区城管执法人员或辖区城管执法中队。加强对占用道路、绿地施工的全程监管,确保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杜绝未经许可擅自施工。
  • 4.2.2辅助执法
  • 4.2.2.1 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街开展执法和保障活动。
  • 4.2.3应急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置
  • 4.2.3.1 协助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街做好应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 4.2.3.2 做好区城管执法局和属地镇街交办的其它工作。
  • 4.2.4遇有重大保障任务或重点中心工作,上岗人数及工作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 4.3  服务标准
  • 4.3.1 辖区范围非机动车有序停放在人行道停车线内,无停车线的,禁止停放,无占用盲道现象。
  • 4.3.2 辖区范围沿街店面无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现象(含洗车、修车等)。各经营户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店内进行,以墙面为界。店外无煤炉、拖把等摆放、堆放物。
  • 4.3.3 辖区范围无乱贴乱画现象(含沿街店面玻璃门上),严禁在城市绿化树木、电线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上乱拉绳索、管线、无乱挂衣服、毛巾、拖把等现象。
  • 4.3.4 辖区范围内无未经许可设置的流动摊点,临时许可的摊点(群)应在指定的地段、时段规范摆放。无沿街叫卖、看相算命、擦鞋卖艺等。
  • 4.3.5 辖区范围在建工地进出口道路要硬化,有冲洗设施,无带泥上路现象。渣土车辆按照许可的路线。
  • 4.3.6 无未经许可的占用道路和绿地施工的行为。占道施工、沿街店面装潢、改造应有行政许可、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无乱堆放物料现象。
  • 4.3.7 无未经许可的商业促销行为。已许可的应与现场商业促销行为相符。
  • 4.3.8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规范,符合户外广告改造路段标准,无破损、无缺字、无错别字等现象;布幔、条幅悬挂有序美观。
  • 4.3.9 无毁坏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现象。对损绿、毁绿(含砍树、伐枝、撞坏树木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上报。
  • 4.3.10 辖区范围内无未经许可擅自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街空调水和落水不得凌空排放。
  • 4.3.11 无烟花爆竹燃放现象。及时劝阻酒店、市民遵守烟花爆竹禁燃规定,对不听劝阻的,及时联系辖区城管执法人员予以处罚。
  • 4.3.12 犬只管理规范,流浪、无主等犬只及时收容。
  • 4.3.13 责任区内建筑(渣土)垃圾和餐厨垃圾规范运输。
  • 4.3.14 瓶装燃气配送点规范运营。加强辖区内液化气配送点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违规储存液化气或超经营区域销售配送瓶装液化气的,及时报告辖区城管执法人员或辖区城管执法中队。
  • 4.3.15 按规定着装,队容队纪严谨,文明劝导,无暴力和酒后管理行为。
  • 4.4  人员要求
    • 4.4.1 大润发周边
          •         人员配置:10 人
          • 4.4.2 台州市场周边和翠柏农贸市场周边
          •         人员配置:8 人
          • 4.4.3 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至商之都周边
          •         人员配置:8 人
          • 4.4.5 青阳路农贸市场周边
          •         人员配置:2 人
          • 4.4.6 池州职业学校周边至虎泉路
          •         人员配置:2 人
          • 4.4.7 清溪河沿线(秋浦河、百牙路和九华山大道交叉口)
          •         人员配置:10 人
          • 4.4.7 管理、机动、调休、轮班人员(兼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          管理(2-4 人)、机动、调休、轮班共计 10 人。
            • 4.5  人均费用测算表

项目

单位

市容管理员

 领班岗

 队长岗

备注

工资

基本工资

3778.00

 

 

 

法定假日津贴

 

195.00

 

 

 

补贴

水、电、住宿

100.00

 

 

 

伙食补贴

300.00

 

 

 

高温补助费

100.00

 

 

 

员工福利(三节)

50.00

 

 

 

培训费

0.00

 

 

 

装备、制服费

50.00

 

 

 

社会保险

1057.00

 

 

 

意外险(75 万)

40.00

 

 

 

 

管理费

行政管理(2%)

 

300.00

 

 

 

利润(4%)

 

 

 

税金   (5%)

30.00

 

 

差额征收

 小计

元/人/月

6000.00

 

 

 

人数

1

 

 

 

合计

元/月

6000.00

 

 

 

总计(年服务费总价)

元/年

¥:72000 元/年/人

 

五、报价要求

(一)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50

1280

12

768000

B

社会保险

50

1056.91

12

634146

小计(A+B)

1402146

C

一般纳税人税金=(A+B)*6.72%

94224.21

总计(A+B+C)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496370.21

 

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及其他费用测算

缴费项目

人数

费用

小计

A

最低人员工资

50

1280

12

768000

B

社会保险

50

1056.91

12

634146

小计(A+B+C)

1402146

C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3.36%

47112.11

总计(A+B+C)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449258.11

备注: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注:

1、人员工资不低于池州市贵池区最低工资标准(1280 元/人/月)。

2、 社会保险(四险)缴费基数最低为 3017.01 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0 元/每人/每月),企业每月要为每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及重大疾病补助 740.12 元,社会保险(四险)费用(缴费费率:24.2%)组成为:养老保险 16%、工伤保险 0.40%(统一为此比例)、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7.3%;每月每位职工代扣社会保险 316.79 元,社会保险(四险)费用(缴费费率:10.5%) 组成为:养老保险 8%、工伤保险 0.00%、失业保险 0.5%、医疗保险 2%、生育保险 0.0%。

3、税金:一般纳税人税金 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 3.36%

4、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价格,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

5、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报价。

6、供应商应自行踏勘服务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兑现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池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非政策性费用:

包含但不限定于以下内容:法定节假日津贴(含三节);水、电、住宿补贴;伙食补贴;高温补助费;装备、制服费;意外险等。

六、其他要求

合同执行期间,由城管局按月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评分,考核分大于等于80 分的为符合服务要求;考核分小于 80 分且大于等于 60 分的,城管局将约谈服务单位负责人,告知其限期整改,并于次月考核评分,考核分大于等于80 分的继续留用,考核分小于 80 分的将终止服务合同;考核分小于 60 分的将直接终止服务合同。注:合同执行期间,平均考核评分大于 90 分的,城管局将颁发荣誉证书,可作为下次投标増分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收藏

上传文档

在线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工作电话:400 9911 877

在线咨询

意见反馈

收藏本站


AI



用AI快速编写
限免使用
采购文件网,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招标范本,投标方案,自行采购
支持上传解析、采购需求、评分标准、目录编写四种方式,全行业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