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规范牟山镇镇域内建筑垃圾管理及市容环境,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现就镇域内建筑垃圾管理及市容环境社会化管理服务进行外包。
二、管理区域范围、时间段
1、管理区域范围:
建筑垃圾管理服务范围包括牟山镇全镇区域内,巡查以镇级主要道路为主(包括61省道、临牟公路、青湖路、姚北大道、文体路、牟湖新路、滨江东路、运河沿路、振华路、振中路、环湖北路、过五线),村庄内部的建筑垃圾信息以村干部提供为主。
市容环境社会化管理服务包括牟山镇全镇区域,重点在集镇中心区域:以牟山农贸市场为中心四周,以及滨湖新城周边、振魏路两侧、61省道两侧和高速连接线两侧。
2、管理时间段:建筑垃圾管理服务全天24小时,市容环境社会化管理服务为每天6:00-22:00。
三、采购内容:
1、包括建筑垃圾巡查管理、违章建筑巡查、偷挖集体资源巡查、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建筑垃圾清运、市容秩序及其它活动配合工作。
2、外包服务人员平时工作服从镇政府统一管理。
四、目标要求:
1、建筑垃圾巡查管理:对镇级主要道路进行巡查,包括零星装修垃圾、建筑垃圾,须监督业主运送到指定场所,发现工业垃圾需及时上报。配合执法中队查处渣土、泥浆乱倾倒行为。
2、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按照市有关建筑垃圾中转中心及牟山镇建筑垃圾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分拣,对建筑垃圾进行临时中转,拒收其他垃圾。中转站内场地应分区域有序堆放,专人24小时管理。
3、建筑垃圾清运:1巡查中注意乱倾倒现象,新增乱倾倒建筑垃圾(包括业主未能及时清理的)须在48小时内发现并运往青港垃圾中转中心。2发现各村垃圾中转站(包括新东吴村垃圾中转站)存在建筑垃圾,需48小时内运往青港垃圾中转中心。3村庄内部的零星建筑垃圾由各村村民负责运输到青港建筑垃圾中转中心。
4、市容秩序:区域内严禁跨门营业、无证设摊、乱堆放等有损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发生。
5、如有重大活动,提前告知乙方后,乙方落实任务,有针对性的做好配合。
6、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 2021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本合同时间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按作业时间、作业任务量和作业质量要求配8名人员(一般建筑垃圾管理分配3名,市容环境社会化管理分配5名,可根据实际工作要求进行调整),每周可轮休一天,采购人提供建筑垃圾中转中心管理用房,并配备基础设施(监控、门禁等)。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依法工作,文明管理,绝不能做有损群众的野蛮行为,如成交供应商出现各类违规违法问题,以及与被管理方发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等各种纠纷均与采购人无涉。
3、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4、如因成交供应商引起的劳资纠纷等问题,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另行聘请人员确保正常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在承包经费中相应扣减。
5、采购人不承担因成交供应商违规违法所造成完成各类应急性工作产生的任何费用。
6、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承包期限内将本承包服务项目进行转包、分包或挂靠,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并没收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
7、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
8、年度考核总扣分少于100分的为考核合格。
七、合同价款
1、本项目年度预算上限价为575539元/年。
2、如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服务期内发生安全事故、刑事案件或根据考核细则触发终止合同的条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考核细则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3、合同价中包含以下支出:
①人员工资、补贴及福利等的人员经费,包括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规定的一切个人保险金。
②利润及税金、管理费等。
③除上述费用以外的与本服务项目相关的应有乙方支出的其他费用。
4、特别注意:本项目以本合同价作为包干价承包,合同期内,合同价不变。
八、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全年分四次支付,金额与考核分挂钩,每次按实际得分,在下一季度前十天内兑现,乙方在每季度前五天提供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不承担逾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