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浙土壤办﹝2021﹞2号)、《宁波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2021年工作计划》(甬美丽办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慈溪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慈溪市受污染耕地“源解析”工作不少于总超标面积的二分之一,2022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源解析”,并形成污染源全口径清单。该工作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量重,且涉及保密工作内容,拟采购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二、工作目标及工作内容
1、工作目标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样品采集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软件模拟等途径,调查分析造成项目地块污染的来源及污染途径,为后续慈溪市农用地污染管控、断源控源工作提供有效工作基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2、工作内容
(1)污染情况核实及数据资料收集
采样检测或收集整理前期调查数据,掌握农用地土壤受污染情况,包括了解污染农用地的污染范围和污染因子,判断土壤受污染的程度和类型;收集污染区域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成土母质、土壤类型、矿产资源、气候与气象、道路交通、土地利用、农业种植、遥感影像等有关基础资料,同时收集区域农用地地块及其周边重点行业企业、灌溉水、肥料、固废堆存场所等潜在的污染源数据。
(2)污染特征分析
通过对初步调查数据的收集、整理与分析,依据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5618-2018),按照不同污染物类型判断农用地土壤受污染的程度,并且结合区域地形地貌、土壤类型等自然环境数据与重点行业企业、灌溉水等潜在污染源数据,分析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的空间分布趋势与自然环境因素、潜在污染源因素之间的关系,掌握区域农用地土壤的污染特征。
(3)污染来源初步排查
通过空间影像识别、人员访谈、现场踏勘、档案调查等方式对场地周边的重点行业企业、灌溉用水、肥料、农药、固体废物堆存等潜在污染源进行排查,分析确定污染源和疑似污染源,给出初步排查的判断结论;排查结论可以是“可以排除某某污染”、“不排除某某污染”、“可以确定某某污染”。
(4)污染来源监测分析
在初步排查分析的基础上,对不能排除的疑似污染源类型,主要参考《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265-1994)、《农用水源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6-2000)、《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 25169-2010)及《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规范》(DZ/T 0289-2015)等标准规范,进一步对试点地块进行监测/检测,定量得出不同途径的污染来源以及贡献率。整个过程需做好样品采集检测工作记录,采取相应质控措施,防范样品污染。包括大气沉降、灌溉水、底泥、肥料和畜禽粪便等样品的监测。
(5)污染来源解析
在污染来源监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源解析方法确定不同污染源对农用地污染物累积的贡献率及其主要影响因素,识别污染物进入农用地路径,并开展源解析结果验证,提出管控对策及建议。
三、服务期限
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慈溪市受污染耕地“源解析”所有相关工作。
四、工作主要成果
针对每个污染集中区域,完成对应的《慈溪市污染耕地集中区域“源解析”技术报告》。
五、保密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不发生信息泄密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工作内容和调查结果。